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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688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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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8-28 11:27
资金募集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10,378.05万元,净额194,232.16万元[3] - 公司获准发行4,867.6088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43.22元[3] 资金使用 - 2025年2月24日同意用不超8.8亿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5] - 拟增加现金管理额度0.6亿,最高不超9.4亿[8] 项目预算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预算21,905.99万元[7] - 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算22,168.75万元[7] - 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预算11,514.37万元[7] - 产品研发项目预算55,000.00万元[7]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预算25,000.00万元[7]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算总额135,589.11万元[7]
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8 11:26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0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 2388 号 8 幢 102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9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 ...
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11:25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5-045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法违规存放、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整体利益的情 形。《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
之江生物(68831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08-28 11:21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867.6088万股,每股43.22元,募资210378.05万元,净额194232.16万元[1] - 募资投资项目预算和投资总额均为135589.11万元[5] 现金管理 - 2025年2月同意用不超8.8亿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额度12个月内有效[5] - 拟增加0.6亿元用于现金管理,最高额度提至9.4亿元[9] 项目预算 -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预算21905.99万元[5] - 分子诊断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算22168.75万元[5] - 营销与服务网络升级项目预算11514.37万元[5]
之江生物(68831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
2025-08-28 11:2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 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生物"、"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之江生物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 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募投项目"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线升级项目"的建设,并将尚未投入的部分募集资 金及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合计共22,291.10万元(具体金额以转 出时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新增募投项目"日本智能化制造项目"的建设及调增"产 品研发项目"的投资金额。 本次变更前后募投项目的计划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变更前募集资金 计划投入总额 | 变更后募集资金 计划投入总额 | 变更情况说 明 | ...
之江生物(688317)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8 11:00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317 公司简称:之江生物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 235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 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邵俊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卫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虞红兵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 诺,敬请投资者注意 ...
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10:5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不得担任[9] - 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9]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1]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 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需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7]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18] - 连续两次未亲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专门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3日通知[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9] 各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 董事会对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4][25] 公司保障与责任 - 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董事会会议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33] - 会议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33] - 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2]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2]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4]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4] 其他规定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应披露理由,有异议也需披露[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7]
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8 10:56
薪酬制度 - 目的是完善董事和高管薪酬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2] - 适用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任命的董事和高管[2] - 遵循竞争力等多项原则[3] 考核与审议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并初定方案[5] - 董事津贴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高管方案董事会确认[5] 薪酬构成与调整 - 由薪酬、津贴等组成[7] - 公司根据同行业薪资等调整薪酬体系[10]
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8 10:56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规定的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 ...
之江生物(688317) - 之江生物:公司章程
2025-08-28 10:56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 | | 1 | | --- | --- | --- | --- | | | 1 | | > | | 1 | 1 | - | œ | | 第一章 | 总则 | |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6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 12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14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 21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