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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至诚(688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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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信至诚: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28 07:46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23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7 月 | 18 | 日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 ...
永信至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8 07:46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能鲲、独立董事姜登峰、董事 张凯组成,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张能鲲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 人。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4 次会议,全体成员均亲自出席了 历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表决情况 | | --- | --- | --- | | 2023年4月 |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 | 2、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 全部审议 | | |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事项。 | | 28日 | 3、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 | | | 告》的议案 | | | | 4、关于《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 5、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 2023年8月 |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 28日 |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 全 ...
永信至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华鹏(离任)
2024-04-28 07:46
公司治理 - 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人占比超三分之一[2] - 2023年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2次[6] 会议情况 - 王华鹏出席相关会议情况[6] - 未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会议[8] 业务相关 - 2023年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12] - 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13] 财务相关 - 未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14] - 未聘用2023年度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15] - 未涉及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形[16] 并购情况 - 公司未涉及被收购情形[14]
永信至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留彦
2024-04-28 07:46
公司治理 - 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人占比超三分之一[2] - 2023年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4次[7] - 独立董事赵留彦参加8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无缺席[7] 决策审议 - 2023年12月25日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12] - 审议通过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授予事项[20] 信息披露与审计 - 按时编制披露2022 - 2023年多份报告[14][15] - 聘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6]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3次[9] - 2023年忠实勤勉履职,促进科学决策[22] - 2024年将继续履职并加强合作等[22]
永信至诚: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8 07:46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 7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 | 号 128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 238 人 | | 上年末执业人 | 注册会计师 | | 2,272 人 | | 员数量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 人 836 | | 2023 年(经审 | 业务收入总额 亿元 34.83 | | | | 计)业务收入 |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 | | | |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675 家 | | | | |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 ...
永信至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8 07:46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和规范信息披露程序,保证公司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大股东; (七)负有信息披露 ...
永信至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8 07:46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董事会议事规则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保障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 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为公司常设权力 机构,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 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 表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永信至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4-28 07:46
证券代码:688244 证券简称:永信至诚 公告编号:2024-022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公告 二、本次授权事宜具体内容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 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 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 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 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 ...
永信至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8 07:44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永信至诚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 ...
永信至诚: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8 07:44
内控审计报告 报告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1-496 号 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至诚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永信 至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 | | 二、执业资质证书 …………………………………………… 第 3—6 页 目 录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