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昂基因(688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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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昂基因:睿昂基因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05 14:20
公司治理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于2024年12月5日届满[1] -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将延期进行[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管任期相应顺延[1] - 延期换届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1] - 公司将推进换届并及时披露信息[1]
睿昂基因:睿昂基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2-02 10:31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2月1日[2] - 实施期限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18日[2] - 预计金额1500万元至2000万元[2] 回购进展 - 累计回购股数669,621股,占总股本1.20%[2][5] - 累计回购金额17,021,747.99元[2][5] - 实际价格区间22.37元/股至27.67元/股[2][5] 其他 - 公司总股本55,855,896股[5] - 2024年11月未回购股份[5] - 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激励[2][3] - 回购价不超49元/股[3]
睿昂基因: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5 09:2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10月30日刊登股东大会通知,11月15日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召开[7][8]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46人,代表18,479,802股,占比33.4862%[9]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为董监高买责任险议案》同意1,263,594股,占比91.6523%[13]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同意18,456,036股,占比99.8714%[14]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议案》同意18,465,045股,占比99.9201%[15]
睿昂基因:睿昂基因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5 09:22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5日在上海奉贤区召开[2]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46人,所持表决权占比33.4862%[2] 股权情况 -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55855896股,回购专用账户669621股无表决权[2] 人员出席 - 9名在任董事7人出席,3名监事全出席,董秘出席[4] 议案表决 - 三项议案均获通过,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5][6] - 出席会议关联股东对议案1回避表决[7]
睿昂基因:睿昂基因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1-08 07:34
会议信息 - 现场会议2024年11月15日14点30分在上海奉贤区睿昂基因会议室举行[14]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3] - 会议召集人为睿昂基因董事会,主持人是代理董事长高尚先先生[14] 议案相关 - 拟为董监高购责任险,赔偿限额不超5000万元,保费不超30万元/年,期限12个月[19] - 拟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 - 子议案已在2024年10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1]
睿昂基因:睿昂基因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1-04 07:34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2月1日[2] - 实施期限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18日[2] - 预计回购金额1500万元至2000万元[2] - 回购资金总额1500 - 2000万元(含)[3] - 回购价格不超过49.00元/股(含)[3]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669,621股,占总股本1.20%[2][5] - 累计已回购金额17,021,747.99元[2][5]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2.37 - 27.67元/股[2][5] - 2024年10月未回购股份[5] 股本情况 - 公司总股本为55,855,896股[5]
睿昂基因:睿昂基因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9 13:26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表决同意3票[3] - 监事会认为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合规,内容真实客观[3] - 审议为董监高买责任险议案,监事回避,交股东大会[4][5]
睿昂基因: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9 13:26
募集资金协议与专户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8]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1年,公司需重新论证[12]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4]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5]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后,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5]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有规定[15] - 单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5] - 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得超过总额的30%,且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6]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到总额1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备案并公告[13]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8]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6]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27][29] - 年度审计时,公司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9]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会违反规定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监事会责令改正,造成损失责任董事赔偿[3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擅自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董事、监事会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相关人员赔偿[33]
睿昂基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4年10月)
2024-10-29 13:26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 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 下简称"《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以及《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办法第十九条规 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 包括记载在 ...
睿昂基因: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9 13: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责任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监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大股东等[7]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证券部为日常管理部门[5] 信息披露原则及要求 - 公司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等[7] - 内幕信息披露前,知情人不得公开、泄露或利用其交易[8] - 公司应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平等获取[9] 信息披露类型及时间 - 公司应公开披露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信息[9]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需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22]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在此期间内披露业绩快报[22]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之一的,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0]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2]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拟下半年利润分配等情况需审计[30]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另有规定除外[30] 定期报告审议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7]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时需披露多项相关文件[33] -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年度和中期报告需包括转股价格等相关内容[34]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3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39] 交易披露及审议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应及时披露[46] -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10%以上应及时披露[46]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10%以上应及时披露[46]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46] -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46]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46]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8] -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8]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8] 担保披露及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5]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5]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5] - 公司提供担保,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或出现严重影响偿债能力情形需及时披露[55]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满足一定条件可豁免部分担保规定[67] 日常经营交易披露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58]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的50%以上且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58] - 日常经营交易预计产生的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及时披露[58]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披露[65] 报告编制及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由公司经理等人员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审核后披露[68]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事项经审议后披露[69][70] - 重大信息由相关人员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经评估、审批后披露[70]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董事会办公室制定、董事会秘书审核等流程[72] 信息知情人及保密 - 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75] - 公司董事会应与信息知情人签署保密协议[89] - 董事长、经理为公司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90] 文件保管及查阅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96]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查阅需经董事会秘书批准[97] 董监高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向上交所申报并公告[8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6]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所持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其所得收益[87] 时间定义 - 第一时间指与应披露信息有关事项发生的当日[94]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