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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帕瓦(688184)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1:40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本规则所涉及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 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条 董事会是本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下,履行其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 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董 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 设董 ...
ST帕瓦(688184)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1:40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范围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 ...
ST帕瓦(688184)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1:40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相关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 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 ...
ST帕瓦(688184)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1:40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 指定联络人,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 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 ...
ST帕瓦(688184)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1:40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 有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的投票权等于 该股东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可将选票集中使 用,也可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最终按照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人。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 董事的,应实行累积投票制。公司在股东会上拟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变更董事 的,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其 ...
ST帕瓦(688184)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1:40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 权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以下统称"子公司")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 产赠予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捐赠事项。未经公司授权,子公 司不得开展对外捐赠事项。 第四条 公司开展对外捐赠事项除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五条 合法合规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应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
ST帕瓦(688184)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1:40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帕瓦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重大事件"或者"重大事项"),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关联人;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人员和部门 ...
帕瓦股份(688184)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9 11:15
实际控制人张宝资金占用及法律风险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张宝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4][7] -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宝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141.42百万元人民币[6] -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宝占用销售货款49.9188百万元人民币[6] - 张宝合计占用公司资金本金191.3388百万元人民币[6]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宝涉嫌占用资金合计191.3388百万元人民币,其中通过供应商占用141.42百万元,占用销售货款49.9188百万元[162] - 公司收到张宝涉嫌职务侵占的立案决定书,具体事项尚待查证[163] - 张宝涉嫌职务侵占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43] 公司经营风险与压力 - 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加工费水平下降及产能利用率不足等经营压力[3] - 公司存在毛利率下滑、资产减值、业绩持续亏损的风险[3] - 公司毛利率存在持续为负的风险[71] - 应收账款余额较高面临坏账风险[71] - 期末存货金额较大面临跌价风险[71] - 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较高存在减值风险[71] - 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存在客户集中风险[67] - 下游客户集中度较高议价能力较强[40] - 三元板块显著承压加工费水平下行[41] - 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暂停存在终止风险[7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与利润) - 营业收入为2.39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8.99%[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1.584亿元人民币,同比改善52.61%[22] - 基本每股收益为-1.00元/股,同比改善52.36%[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77%,同比增加4.71个百分点[23] - 公司主动优化销售订单结构导致收入下降但净利润显著改善[23]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8.99%至2.392亿元[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4亿元,同比增长52.61%[7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614亿元,同比增长52.44%[77]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2.3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9.0%[192] - 净利润亏损1.58亿元,较上年同期3.34亿元亏损收窄52.6%[193]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8.1%至2.38亿元(2024年同期5.68亿元)[196] - 净亏损同比收窄53.4%至1.55亿元(2024年同期3.33亿元)[19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与费用)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58.60%至2.79亿元[79]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61.00%至1691万元[79] - 研发投入总额为1691.4万元,同比下降61.00%[58]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07%,同比下降0.37个百分点[23]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07%,同比减少0.37个百分点[58] - 营业总成本为3.43亿元人民币,其中营业成本2.79亿元占比最高[192] - 研发费用为1691万元,同比下降61.0%[193]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57.8%至2.79亿元(2024年同期6.61亿元)[196]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61.2%至1578.6万元(2024年同期4070.0万元)[196]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3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3.12%[22]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改善90.17%至-2696万元[79]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改善670.93%至1.419亿元[7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出扩大43.1%至1.63亿元(2024年同期1.14亿元)[199][2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下降56.9%至3.02亿元(2024年同期7.02亿元)[19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收窄87.7%至5404.1万元(2024年同期4.40亿元)[2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80亿元(2024年同期无)[200] - 期末现金及等价物余额3.48亿元同比减少41.2%(2024年同期5.91亿元)[200] 资产与负债状况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47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28%[22] - 总资产为23.61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2.26%[22] - 应收账款金额为3419.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7.51%[41] - 货币资金同比下降6.82%至3.721亿元[82] - 预付款项同比上升250.12%至290万元[82] - 合同负债同比上升392.98%至2539万元[83] - 受限货币资金7259万元用于银行承兑汇票担保[84] - 应收账款大幅减少至3419.97万元,较期初下降67.5%[184] - 存货增加至3.229亿元,较期初增长5.6%[184] - 短期借款减少至1.547亿元,较期初下降13.4%[185] - 应付账款减少至1.786亿元,较期初下降35.1%[185] - 合同负债大幅增加至2538.90万元,较期初增长392.9%[18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至16.474亿元,较期初下降9.3%[186] - 未分配利润亏损扩大至10.596亿元,较期初增加17.6%[186] - 母公司货币资金减少至2.042亿元,较期初下降15.1%[188] - 母公司应收账款减少至2716.12万元,较期初下降75.0%[188] - 流动资产总额8.23亿元,较期初10.83亿元下降24.0%[189] - 固定资产净值9.23亿元,较期初10.27亿元减少10.2%[189] - 短期借款1.55亿元,较期初1.79亿元下降13.4%[189] - 应付账款1.65亿元,较期初2.60亿元下降36.5%[189] 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7.07%,同比下降0.37个百分点[23] - 单晶NCM5系和6系材料在4.4V超高电压下能量密度达到多晶NCM8系水平[31] - 单晶NCM7系材料在4.45V超高电压下能量密度与多晶NCM9系持平[31] - 高镍化通过提高镍占比提升电池能量密度但可能导致容量衰减和安全性下降[32] - 磷酸锰铁锂较磷酸铁锂具有更高能量密度同时保留低成本高安全特性[32] - 钠离子电池在能量密度上具备向磷酸铁锂靠近的潜力[32] - 半固态电池作为过渡方案已进入产业化阶段并切入高端领域[33] - 公司开发阻性优良高电压稳定的凝胶电解质提升固态电池性能[33] - 公司持续投入研发聚焦锂电4.5V超高电压前驱体材料等新产品新工艺[43] - 公司掌握窄分布单晶三元前驱体合成技术等核心技术,在单晶型高电压三元前驱体技术领域处于行业领先水平[47] - 公司在单晶化高电压及超高电压技术方向已构建技术护城河,形成多项核心专利布局[49] - 公司核心技术一次颗粒排列方式可控技术可提升锂离子扩散速率,改善结构稳定性和倍率性能[51] - 半连续共沉淀技术单釜产能大,生产效率高[52] - 窄分布单晶三元前驱体技术提升振实密度和烧结均匀性[52] - 单晶中高镍低钴技术降低钴含量同时改善循环和安全性能[52] - 高活性花瓣状三元前驱体技术可用于快速充放电锂电池[52] - 高比表面积NCA前驱体技术提升倍率性能和循环性能[52] - 研发体系分为基础研发小试研发和中试研发三级结构[36] - 与中南大学等科研机构合作进行基础材料前沿探索[36] 知识产权与研发项目 - 公司累计取得发明专利139项实用新型专利38项合计177项[43] - 报告期内新增授权发明专利23项[43] - 公司累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39项,实用新型专利38项,合计177项[54][56] - 报告期内新增授权发明专利23项[54][56] - 公司被认定为2022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3] - 研发项目总投入规模为10,229.26万元人民币,累计投入4,762.84万元人民币[62] - 4.5V超高电压三元前驱体材料开发项目投入2,431.60万元人民币,累计投入1,941.73万元人民币[61] - 高功率型中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开发项目投入2,401.10万元人民币,累计投入1,596.44万元人民币[61][62] - 高镍无钴三元前驱体性能评价研究项目投入500.00万元人民币,累计投入365.42万元人民币[62] - 固态电池富锂锰基正极材料前驱体开发项目投入879.56万元人民币[62] - 研发人员数量为38人,占公司总人数比例为17.59%[64]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576.00万元人民币,平均薪酬为15.16万元人民币[64] - 研发人员中博士研究生占比15.79%,硕士研究生占比21.05%[64] - 研发人员年龄集中在30-40岁区间,占比57.89%[64] 产品与业务布局 - 公司产品包括锂电三元正极前驱体及钠电铁基三元与铜基四元正极前驱体[35] - 原材料在前驱体产品成本构成中占比较高[40] - 公司采用安全库存加适当备货的采购模式[37] - 产品销售价格由主要原料成本加加工费的模式构成[38] - 前驱体行业存在技术工艺人才客户资金和生产规模五大壁垒[39][40] - 公司与厦钨新能、广东邦普、巴斯夫杉杉等多家知名正极材料企业建立长期紧密合作关系[49] - 公司钠电材料保持稳定出货,低成本钠电前驱体产品正处于客户验证阶段[50] - 公司在固态电池方向累计申请发明专利21项,氧化物全固态电解质已完成多款材料小试[50] - 公司固态电池用富锂锰基前驱体材料已完成多款材料小试,进入客户送样验证阶段[50] - 公司参与研发项目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47] 募投项目与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募投项目包括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及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12] - 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已转入固定资产导致折旧大幅增加[75] - 募集资金总额17.43亿元,募集资金净额15.95亿元[154]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46亿元,投入进度71.84%[154] - 超募资金总额8575.21万元,累计投入8144万元,投入进度94.97%[15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1600万元,占比1.0%[154] - 年产4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承诺投资额12.59亿元[155] - 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已投入7.02亿元,进度89.17%[155]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投入51.44百万元,进度达92.27%[158]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票投入30.0百万元,进度达100%[158]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百万元[161]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4.1407百万元[160] - 超募资金总额85.7521百万元,累计投入81.44百万元,整体投入进度94.97%[158] 股份回购与股本变动 - 公司第四期股份回购累计回购773,776股,占总股本0.49%,支付金额10,002,639.33元[45] - 公司第五期集中竞价回购股份方案已通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46] - 公司第一期股份回购支付总金额34.44944002百万元,回购股份2.20636百万股[168] - 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注销减少2.20636百万股,总股本从161.253874百万股变更为159.047514百万股[167][168] - 公司注册资本从161.253874百万元变更为159.047514百万元[168] 股东结构与限售承诺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9,645户[172] - 诸暨兆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4,000,000股限售股,占总股本15.09%[174] - 张宝持有16,560,000股限售股,占总股本10.41%[174] - 浙江浙商产业投资基金持有8,046,91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06%[174] - 厦门建发新兴产业股权投资持有7,256,42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4.56%[174] - 姚挺持有6,000,000股限售股,占总股本3.77%[174] - 王宝良持有6,000,000股限售股,占总股本3.77%[174] - 浙江展诚建设集团持有6,000,000股限售股,占总股本3.77%[174] - 苏州汇毅芯源贰号创业投资持有5,814,81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3.66%[174] - 所有限售股解禁日期均为2026年3月19日[170][176] - 公司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张宝承诺自2021年11月22日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股份限售,若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延长6个月[94] -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张宝承诺自2021年11月22日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股份限售,若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延长6个月[94] -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近亲属、董事王苗夫承诺自2021年11月10日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股份限售,若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延长6个月[94] -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近亲属李思达承诺自2021年11月22日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股份限售,若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延长6个月[94]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展诚建设承诺自2021年11月22日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股份限售,若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延长6个月[95]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董事姚挺、王宝良承诺自2021年11月22日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股份限售,若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延长6个月[95] - 股东临海永强等承诺自2021年11月22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股份限售[95] - 股东浙商产投、乐皋投资承诺自2021年10月18日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股份限售[95] - 股东深圳慧悦等承诺自2021年11月22日取得股份完成工商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或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股份限售(以孰晚为准)[95] - 股东湖州全美承诺自2021年10月3日取得股份完成工商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或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股份限售(以孰晚为准)[95] - 前海农科与深圳中创所持股份自2021年10月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或公司股票上市起36个月内限售[96] - 厦门建发所持股份自2022年8月公司股票上市起12个月内限售[96] - 盛屯矿业所持股份自2022年8月公司股票上市起12个月内限售[96] - 富诚海富通帕瓦员工资管计划所持股份自2022年8月公司股票上市起12个月内限售[96] - 海通创新证券所持股份自2022年8月公司股票上市起24个月内限售[96] - 控股股东兆远投资及张宝承诺上市后三年内(至2024年11月22日)不减持股份[96] - 实际控制人王振宇及张宝承诺上市后三年内(至2024年11月22日)不减持股份[96] - 股东浙商产投、厦门建发等承诺上市后三年内(至2024年11月22日)不减持股份[96][98] - 股东乐皋投资承诺上市后三年内(至2024年10月18日)不减持股份[96][98]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上市后三年内(至2024年11月22日)不减持股份[96][97] - 公司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101][102][104][106]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0][101][102][104][105][106]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00][101][103][104][105][106] - 董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01][102][
ST帕瓦(688184)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蒋贤品)
2025-08-29 11:14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蒋贤品,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浙江帕瓦新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 ...
ST帕瓦(688184) -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2025-08-29 11:14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 帕瓦 公告编号:2025-080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发展规划, 结合行业技术发展变化及公司研发项目的管理与执行等因素,对核心技术人员构 成进行优化调整。 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调整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的情形,也 不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一、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行业技术发展变化及相关人员工作侧重和岗位 变化等因素,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张宝、赵义不再被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公司享有上述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形成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公司与上述人员 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 完整性的情况。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上述人员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