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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07 07:44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1] 制度相关 - 会议审议通过多项制度修订及制定议案[1] -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无需股东大会审议[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制定无需股东大会审议[1] 信息披露 - 修订后制度于2024年4月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1]
上海谊众:独立董事胡改蓉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07 07:44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的内部制度要求,认真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充分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参与公司董事会、董 事会专委会、股东大会,并对相关议案与事项进行充分审议与讨论,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3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胡改蓉女士,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教授,博士 生导师,兼职律师。2003年7月至2009年6月,任职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商法教研室教师; 2009年7月至今,任职华东政法大学教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 经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并担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员等。曾获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上海市第 ...
上海谊众: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07 07:44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5] - 关联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应披露并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比0.1%以上应披露并提交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1%以上应披露、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无论金额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参照关联人担保规定执行[11] 关联交易期限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3]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4] 股东大会通知 - 符合规定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决议后5日发通知[16] 董事会表决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17] - 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17] 关联交易披露 - 披露内容涵盖交易概述、董事会表决等[19]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19][20] 关联交易协议 - 签署协议应采取必要回避措施[20] 关联交易定价 - 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则按成本加成或协议价[22]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管理记录等文件保存不少于十年[24] 制度相关 - 制度“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4]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议案,股东大会批准[30] - 制度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32]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07 07:44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ਸ |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一节 | 股东 5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9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2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4 | | 第五章 | 董事会 17 | | 第一节 | 董事 17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0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3 | | 第七章 | 监事会 24 | | 第一节 | 监事 24 | | 第二节 | 监事会 25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6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26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31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1 | | ...
上海谊众:独立董事孙春萌2023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07 07:44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孙春萌先生,198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 导师。2014年7月至今在中国药科大学药学院药剂系任教师,现任系主任,并担任国家药监局 药物制剂及辅料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中国药学会药用辅料专委会委员等。作为主 要完成人或指导教师,获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青年创客挑战赛一等奖等省级以上奖励10项;入 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5个,2022年获国家高层次青年人才项目。2020年3月9日至2023年5月12 日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5月12日至今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 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
上海谊众: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_周爱武
2024-04-07 07:4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周爱武,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谊众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 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 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 ...
上海谊众: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07 07:44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3位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1] - 3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职务[1] - 3位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1] - 3位独立董事符合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1]
上海谊众: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07 07:44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且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董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临时会议提前7天通知[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审计工作组 - 由董事会秘书等组成,负责提供财务等资料[11][12]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修改解释[14] 决策流程 - 审计委员会评议报告,书面决议呈报董事会讨论[20]
上海谊众: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07 07:44
证券代码:688091 证券简称:上海谊众 公告编号:2024-010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 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 ...
上海谊众: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4-04-07 07:44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归属的 67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题资格 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6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 属数量为 68.42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谊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