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依科技(688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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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草案)
2025-12-12 08:16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须 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 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授权财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公司的具体担保业务。 公司在建立和实施担保内部控制中,应当强化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 的控制措施,达到如下目标: (一)确保担保业务规范,防范和控制或有负债风险; (二)保证担保业务的真实、完整和准确,满足信息披露的需要; (三)符合国家有关担保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 简称《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 8 号》)《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华依科技集 ...
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信息管理制度(草案)
2025-12-12 08:1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让[11] - 以每年首个交易日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按25%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14]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5] 交易规定 - 公司董事交易前需书面通知董事长或指定董事,获确认书后才可买卖[7] - 董事长买卖证券需在董事会会议通知或通知指定董事,获确认书后才可进行[7]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股票[17] - 公司董事在年度业绩刊发日期前60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8] - 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参照相关短线交易规定执行[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21] - 董事买卖公司股票前,应按《香港上市规则》等履行通知义务[23] 信息申报 - 公司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9] - 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9] 权益披露 -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须披露所持公司及相联公司金融工具全部权益及淡仓[24] 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30% - 50%,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 [26]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0%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可继续增持且不影响上市地位[26] - 相关股东首次增持应通知公司,公司及时发布增持公告[26] - 相关股东拟继续增持应通知公司,公告披露多项增持计划内容[27]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披露起最长不超12个月[27] - 原定增持计划期限过半,未达条件应公告说明原因[28] - 增持计划完毕或期限届满应通报实施情况,30%以上持股需律师核查[29] - 50%以上持股股东集中竞价增持达2%后至公告期间不得再增持[29]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1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公告[2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规买卖,公司董事会应及时披露相关情况[22]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给予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32]
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2025-12-12 08:16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以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中"独立董事"的含义包含《香港上市规则》中"独立非执行董事" 的含义,独立董事须同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性。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
华依科技(688071)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5-12-12 08:15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 信 本人朱丹青,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上海华依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重要重要的影像 您简给关系 程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 ...
华依科技(688071)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5-12-12 08:15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 遺 提名人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朱丹 青为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出任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 ...
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增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12-12 08:15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增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关于增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基于本次发行上市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华依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 公司拟选举一名通常居于香港的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朱丹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草案)
2025-12-12 08:15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的全面性、代表性和创新性,助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以下简称"本 政策")。 第二条 为达致可持续及均衡发展,公司视董事会层面日益多元化为支持公司 实现战略目标及维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元素。本政策旨在确保董事会成员在性别、 年龄、国籍、文化背景、专业技能及行业经验等方面保持均衡与多样性,列出指 引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及为达致董事会多元化而采取的方针和政策。 第三条 本政策适用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招募、选拔、培训、评估及日常管理 过程,确保所有操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政策声明 第四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审阅及评估董事会的组成,并就委任公司新董 事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等。董事会全体成员的委任将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在 评 ...
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12 08:15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内部 治理制度、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同时,就序号 1-4 的内部治理制度(草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 授权人士,就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之目的,单独或共同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香 港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有关监管机构的意见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经本次股 东会批准的上述内部治理制度(草案)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文 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等进行调整和修改),但该等修订不能对股东权益构成 任何不利影响,并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监管、 审核机关的规定。若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至本次发行 H 股并上市完成期间, 公司召开股东会修订公司现行有效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的,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将该等修订纳入到上述内部治理制度(草案)中(如 2 适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 ...
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2-12 08:15
证券代码:688071 证券简称:华依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9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12 月 29 日 13 点 00 分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执行。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 1388 号 13 栋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12 月 29 日 至2025 年 12 月 2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
华依科技(688071) -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025-12-12 08:15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11 月 18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委员3名,实到3名。会议经现场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并形成 如下决议: 2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 四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与会委员: 查胤群: 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丹青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 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的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