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虹科技(68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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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虹科技(688039) -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 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杭 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 金管理。本制度也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 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所界定的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当虹科技(688039) -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及外部信息使用人使用信息 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以及《杭州当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的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 对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 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 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 绩座谈会、分析师 ...
当虹科技(688039) -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投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 制度中提及"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布信息,并送达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宗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信息和重大事项,忠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投 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发展动态,满足投资者进行投资 ...
当虹科技(688039) -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1/3以上的董事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应当 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 会备案。 第一条 根据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 控制。 ...
当虹科技(688039) -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告知重大信息[27]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报告[10] - 重大交易标的最近一年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报告[10] - 重大交易标的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重大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3] 其他报告情况 - 公司提供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需及时报告[11] - 公司十二个月内滚动发生委托理财,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金额适用重大交易报告标准[13] 日常经营交易标准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20]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20] - 日常经营交易预计产生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20] 诉讼及股权相关 - 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者市值1%以上[21]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2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告知[27] 报告时间及责任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特定时点当日报送信息[30]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公司将追究责任[36]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8]
当虹科技(688039) -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每年至少开1次会,提前5天通知[11] - 2/3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方案[7] - 考评经述职、评价和提报酬程序[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2] - 董事会可否决侵害公司利益议案[13] - 下设工作小组负责相关工作[5] - 有权要求人员述职或接受质询[12]
当虹科技(688039) -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 "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 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当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 ...
当虹科技(688039) -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和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和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和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 技术系统。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 投票平台、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或其他上交所认可的,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票平台。 第二章 董事的累积投票 第一节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担任的董 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 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规定。 1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和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 ...
当虹科技(688039) -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第一条 为促进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促使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及参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聘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担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联络人,负责办理信息披露、公 司治理、股权管理等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公司应当设立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 ...
当虹科技(688039) -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10:04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1/3以上的董事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的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