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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源微:芯源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08-14 11:12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沈 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所做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 合法、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 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 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8 月 14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
芯源微: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关于芯源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08-14 11:12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关于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 律 意 见 书 [2023]邦盛股字第 118 号 中国·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9号新中关大厦A座12层 电话(Tel):(010)82870288 传真(Fax):(010)82870299 二○二三年八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关于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 法律意见书 [2023]邦盛股字第 118 号 致: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芯源微:芯源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2023-08-14 11:12
2、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 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 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 20%。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限制 性股票数 量(万股) 占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 比例 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日股 本总额比例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程虎 中国 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1 0.63% 0.01% 张新超 中国 财务总监 2 1.27% 0.01% 刘书杰 中国 董事会秘书 2 1.27% 0.01% 张军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1.5 0.95% 0. ...
芯源微: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08-14 11:12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3-058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 年 8 月 14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26.0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13,744.8931 万股的 0.92%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3 年 8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 日,以 50.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60 名激励对 ...
芯源微:芯源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14 11:12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9 日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倩倩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3-056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
芯源微:芯源微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3-08-14 11: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3-057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公告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
芯源微:芯源微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2023-08-14 11:12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止授予日)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授予日)进行审核,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