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福光股份(688010)
icon
搜索文档
福光股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13 09:30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2] - 离职情形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被解除职务及其他实际离职情况 [3] 离职触发条件及程序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4] - 出现《公司法》等规定不得任职情形时,相关董事或高管应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解除职务 [5] -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公司需在事实发生30日内解除职务 [2] 离职生效与交接要求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 [8]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解任时董事可要求赔偿 [9] - 离职董事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数据资产等移交,由董事会秘书监督 [11] 特殊情形下的履职延续 - 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或辞任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 [10] - 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以确保合规 [10] 离职后义务与限制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16] - 需继续保守商业秘密直至公开 [15] - 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干扰经营或损害公司利益 [14] 违规追责机制 - 未履行承诺或移交瑕疵的,公司可追偿直接损失、预期利益等 [19] - 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18]
福光股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13 09:19
股东会召开基本情况 - 股东会将于2025年6月30日15:00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58号公司1楼会议室召开 [1]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9:15-11:30和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开放时间为9:15-15:00 [1] 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股东会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 包括《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3][7] - 议案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相关信息于2025年6月14日刊登在四大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 [3] 投票规则与程序 - 融资融券/转融通/沪股通投资者需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执行投票程序 [2] - 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需对所有议案完成表决后才能提交 [3][5] - 公司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推送股东会提醒服务 提供一键投票功能 [4] 参会人员要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 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证券代码688010)有权参会 [5]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5][6] 会议登记安排 - 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17:00 可通过信函/传真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 - 需提供股东姓名/账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不接受电话登记 [6] - 现场会议不安排食宿 参会者需提前半小时签到 [6]
福光股份(688010)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6-13 09:02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880.00万股,每股发行价25.22元,募集资金总额9.78536亿元,净额9.1769645603亿元[1]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2.666191亿元[16] 募投项目情况 - 募投项目总投资额7.66282亿元,募集资金投资额6.573464亿元[4] - 2022年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减至3.853056亿元,剩余1.666385亿元[12] - 2023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结项,882.31万元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 资金使用决策 - 2019年8月16日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113.43万元[4] - 2019年8月16日同意使用2.5亿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福光天瞳增资,注册资本由1亿元变更为3.5亿元[4] - 2019年8月16日同意使用不超过1.303891亿元的募集资金向福光天瞳提供无息借款[4] - 2019年8月16日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5] - 2020年2月24日同意将3265.06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5] - 2021年8月14日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5.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9] - 2022年1月19日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10] - 2022年3月24日同意将精密及超精密光学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0] - 2022年8月5日同意使用不超4.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1] - 2022年剩余1.666385亿元,9537万元用于新项目,7126.85万元留存专户[12] - 2023年3月6日拟使用不超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12] - 2023年8月3日同意使用不超3.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3] - 2023年拟用7993.24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9.98%[13] - 2024年3月18日拟使用不超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14] - 2024年7月30日同意使用不超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15] - 2025年3月13日拟使用不超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15]
福光股份(6880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13 09:0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7] 交易禁止期 - 董事和高管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公司收回收益[9]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0] - 离职后半年内等情形下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0]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董事、高管等应在相关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2] - 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等情况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4]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因离婚致股份减少,双方共同遵守规定[14] - 董事会是违规买卖股票责任追究主体[16] - 违规收益收归公司,违规者会被罚款等[16] - 情节严重者公司可免除职务并要求赔偿[16] - 触犯法律者交司法机关处理[1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8]
福光股份(6880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6-13 09:01
薪酬考核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4] 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非独立董事按职务领薪,高管实行年薪制[7] 薪酬计算 - 岗位变动、离任人员按实际情况算薪酬[9][15] 薪酬调整 - 参考同行业增幅、通胀、公司盈利等因素[9] 薪酬发放 - 代扣代缴费用,违规违纪人员可降薪或不发绩效奖金[14][16]
福光股份(68801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13 09:01
审计部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立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一人[6] - 审计部负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多方面内部审计监督[5] 审计工作流程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9] - 审计项目立项后,实施审计三日前送达审计通知书[16] - 审计终结后五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初稿[18] - 被审计者十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部[18] 审计权限与处理 - 审计部有提请开会、调阅资料等权限[13] - 审计部有责令上缴收入费用等处理权限[14] 激励与约束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24] - 审计部可提表彰奖励建议[24] 违规处理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规视情节处分[25] - 拒绝提供审计资料者受处分并追究经济责任[27] - 审计人员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32] 内部控制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应对内控自评报告形成决议[28]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绩效考核指标[28] - 公司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查处责任人[2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董事会通过后实施[30][31]
福光股份(688010) - 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6-13 09:01
交易原则与对象 - 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坚持套期保值原则[5] - 只允许与特定金融机构交易[7] 审批条件 - 预计动用保证金等超规定需经审批[9] - 预计最高合约价值超规定需经审批[9] 业务管理 - 董事长负责业务运作管理[11] - 财务部为主管部门并负责具体职责[12] 操作流程与保密 - 业务有内部操作流程[12][13][14] - 参与人员遵守保密制度[16] 风险处理与档案保管 - 出现重大风险财务部及时报告[17][18] - 交易资料档案由财务部保管10年[20][21] 制度相关 - 制度依国家规定执行并可修订[2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22]
福光股份(68801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13 09: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并监督,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5] - 选聘程序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聘期一年可续聘[7] - 应采用公开方式,通过官网发布文件,结果及时公示[8] 信息披露 - 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报告,年报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6]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5] 评价与更换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评价审计工作,否定则提请改聘[9] - 出现执业质量缺陷等情况应改聘或解聘[9]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0] 评价要素 - 评价要素含质量管理等,质量管理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2]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过2年[13] 信息安全 - 选聘时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合同设单独条款明确责任要求[15] - 公司提供文件资料时管控涉密敏感信息,事务所应履行信息安全保护义务[15] 资料保存 - 公司对选聘等相关文件资料应妥善归档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17] - 制度生效后与国家有关法律抵触时,以国家规定为准[17]
福光股份(688010) -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6-13 09:01
制度相关 - 2025年6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议案[1] - 制定4项制度并修订部分原有管理制度[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2项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 - 6项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14日披露全文[1][2][4]
福光股份(68801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6-13 09:01
离职情形与生效时间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任期届满、辞任等离职情形[2]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4] - 董事辞任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任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5] 职务解除与补选 - 特定情形公司30日内解除董事、高管职务[3] - 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 离职手续与审计 - 董事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办移交手续[6] - 离职人员涉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6] 股份转让限制与赔偿 - 董事、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7] - 离职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7] 制度制定与实施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审议通过后实施[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