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股份(68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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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光股份(688010)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1 10:4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2019年7月16日首次公开发行3880万股,每股25.22元,募集资金总额9.78536亿元,净额9.1769645603亿元[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9658687224亿元,含置换自筹资金3113.43万元,余额1.7988296247亿元[2] - 2024年累计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7031.023759万元,本期526.422277万元[4] - 2024年补充流动资金2.3160445891亿元,本期收回3000万元,结余转出75.450043万元[4] - 2024年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993.24万元[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专户余额7788.296247万元,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1.02亿元[2] 资金使用计划 - 2024年拟用不超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9] - 2023年同意用不超3.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2024年额度调为不超2.5亿元[9][10] - 公司拟用7993.24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总额29.98%[11] 募投项目情况 - 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投入进度82.34%,差额 - 5032.85万元[22] - 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投入进度87.41%,差额 - 1201.01万元[22] - 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投入进度55.14%,差额 - 4737.38万元,本年度收入10351.84万元[22] - 精密及超精密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进度69.08%,差额 - 5104.71万元[22] - 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2021年4月收入1013.94万元,年产能312万只棱镜,未达预计效益[1][28] 项目变更及结项 - 2022年12月终止“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剩余16663.85万元[1] - 拟将9537万元用于“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7126.85万元留存专户[29][32] - “棱镜冷加工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节余2638.16万元[1][26] - “精密及超精密光学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节余5778.75万元[24] - “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节余5326.28万元[24] - “精密镜头产业化基地技改整合项目”结项,节余882.3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 项目投资调整 - 2021年变更“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总投资额为10561.03万元[32] - 该项目装修工程投资变为6825.00万元,机器设备投资变为7456.39万元,铺底流动资金变为2850.92万元[32]
福光股份(688010)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21 10:46
公司代码:688010 公司简称:福光股份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 ...
福光股份(68801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5-04-21 10:46
公司制度及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原章程“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77][7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4]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等[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发前股份[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可获股利等[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9] - 股东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9][10] 股东大会与股东会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7]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7] - 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可同时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和网络投票[1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4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46] 审计与财务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中期报告[61]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2] 人员任职与离职 -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33][38]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36][37]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3][54] 其他规定 - 一年内公司对外捐赠累计低于100万元,由总经理审议批准[4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6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聘期1年,可续聘[70]
福光股份(688010) -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2025-04-21 10:46
审计机构聘请 - 公司聘请华兴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2]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所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182人[3] - 2024年华兴所经审计收入总额37037.2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3] - 2024年华兴所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含税)11906.08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1家[3][4] 审计相关会议 - 2024年4月22日等多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华兴所议案[4][6][7] - 2024年12月2日、2025年4月14日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等沟通[7] - 202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并提交董事会[7] 审计结果 - 经审计公司财务报表按准则编制,2024年12月31日保持有效内控,华兴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5]
福光股份(688010) -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04-21 10:46
人员与资质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所拥有合伙人71名、注册会计师346名,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182人[2] 业绩数据 - 2024年度华兴所收入总额37037.2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5599.9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714.90万元[2] - 2024年为9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11906.08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1家[2] 风险保障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华兴所购买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 合规情况 - 华兴所近三年受监管措施4次,13名从业人员受监管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3] - 项目合伙人叶如意2025年3月收警示函,核心团队近三年无违规处罚且无独立性问题[5] 审计工作 - 2024年针对公司情况制定审计方案,围绕关联交易等重点工作[6] - 认为公司财报按准则编制,内控有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7] - 公司明确华兴所信息安全责任,其制度有效执行[7] - 公司认为华兴所满足审计要求,表现良好,报告优质[8][9]
福光股份(688010)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1 10:45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营收62138.98万元,同比上升5.82%[6] - 2024年度净利润949.40万元,较上年增7776.85万元[6] - 2024年度扣非净利润 - 3602.23万元,较上年减亏3158.51万元[6] 会议相关 - 2024年度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 - 多项议案表决通过,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4][5][6][7][8][9][12] -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通过,待提交[12] 其他 - 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表决通过[13][14] -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审议通过[15]
福光股份(688010)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4-21 10:45
业绩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62138.98万元,同比上升5.82%[7] - 2024年净利润949.40万元,较上年增加7776.85万元[7] - 2024年扣非净利润 - 3602.23万元,较上年减亏3158.51万元[7] 分红与股本 - 2024年拟派发现金红利8996130.22元,占净利润比例94.76%[8] - 2024年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9022256.51元,占净利润比例411.02%[8] - 截至会议召开日总股本160561578股,扣减后股本157826846股[8]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股数1011050股[9] -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不低于净利润30%,不超60%[11] 审计与授权 - 2025年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122.96万元[17] - 董事会提请授权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3亿且不超净资产20%的股票[17] 股票发行 - 发行股票募资不超3亿且不超净资产20%,数量不超股本30%[18]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均现金认购[18] - 发行价格不低于均价80%[18] - 股票一般6个月、特定情形18个月不得转让[18] - 决议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20] 议案表决 - 《关于提请授权发行股票议案》赞成9票[18][19][20][21] -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议案》赞成9票[22] -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议案》赞成6票[22] - 《<2024年度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方案》赞成9票[23] - 《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赞成9票[29] -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赞成9票[30] -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赞成9票[30]
福光股份(688010) -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5-04-21 10:45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净利润9,494,015.76元[4] - 2024年拟每10股派现0.57元,拟派红利8,996,130.22元[5] - 2024年股份回购金额30,026,126.29元[5] 未来展望 - 2025年中期盈利满足条件时,现金分红不低于净利润30%,不超60%[2] 研发投入 - 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190,402,098.24元,占累计营收9.57%[8] 利润分配 - 2025年4月18日通过年度和中期利润分配方案[10][11] - 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福光股份(68801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5-04-21 10:37
股票发行 - 2025年4月18日董事会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3] - 融资总额不超3亿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3] - 发行数量不超发行前股本总数30%[3] 发行规则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控股股东决定是否参与配售[4] - 询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价格不低于均价80%[5] - 股票一般6个月、特定情形18个月内不得转让[5] 资金用途与授权 - 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及补充流动资金[5] - 授权有效期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5] - 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审议方案并提交审核注册[6][8]
福光股份(688010) - 2024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1 10:35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3630045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专字[2025]24013630045号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