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688007)

搜索文档
光峰科技(688007)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1-22 11:30
2024年业绩预计 - 2024年度预计营业收入为24.18亿元左右,同比增长9.26%左右[4] - 2024年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00万元到3500万元,同比减少66.08%到75.77%[4] - 2024年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00万元到3700万元,同比减少11.20%到35.20%[4] 2023年业绩数据 - 2023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318.67万元[5] - 2023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166.45万元[5] 2024年业务情况 - 2024年车载光学业务进入快速起量阶段,实现营业收入6亿元以上[7] - 截至目前公司已获得10个车载定点,涵盖多种产品并实现部分车型落地[7] - 2024年除车载以外其他应用领域业务业绩贡献承压[7] 净利润影响因素 - 参股公司业绩下滑及仲裁纠纷法律服务费用影响归母净利润[7] 业绩预计说明 - 本次业绩预计未经审计,准确数据以正式披露的经审计报告为准[8]
光峰科技: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交易进展的公告
2024-12-27 09:56
股权交易 - 2024年4月发布子公司部分股权交易计划,6月香港光峰暂停推进[3][4] - 拟转让香港光峰51%股权给关联方LONG PINE[3][5][6] - 原交易方案因受限资产无法继续实施[3][6] - 仲裁结束后变更方案,尽快出售GDC股权[3][6] - 交易完成后香港光峰不再纳入合并报表[5] 仲裁与资产 - GDC相关仲裁案及反请求案仍在审理[3] - 公司将香港光峰全部资产列入受限资产[3][4]
光峰科技:投资者互动记录(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
2024-12-17 10:31
业绩相关 - 2024年前三季度车载业务累计贡献收入4.58亿元[4] - 2024年公司已进行三次回购,累计规模达1.19亿元[15] - 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亿元[15] 用户数据 - 主力定点车型问界M9目前大定累计突破18万台[4] 未来展望 - 明确智能座舱及智慧车灯是未来中长期拓展的应用场景[14]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发布新一代车载投影技术,2.0版本车规级投影巨幕解决方案亮度与分辨率翻番[8] - 独创的ALL - in - ONE激光大灯实现“精准照明+精准显示”功能[3][9] - AR - HUD技术拥有高温度稳定性,能避免阳光倒灌,提供更大可视角和更远虚拟映像距离[6] - ALPD®显示技术偏振效率相较LED高出50%以上[10]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4年10月25日至今累计进行12场路演,接待近10家投资机构,接听投资者来电咨询近130次[2] 其他新策略 - 将此前回购的5,842,483股股份进行注销[15] 业务合作与资质 - 2022年为美的集团首代家庭服务机器人提供投影解决方案[6] - 2022年获得汽车行业IATF认证[9] 业务成果 - 累计获得10个车载定点通知书,2024年开年以来收到4份[4][6][11] - 自2023年1月起为赛力斯M9车型供应智能座舱显示产品[13] 业务优势 - 是投影行业最早进入车载供应链的企业[9] - 是目前唯一能做彩色像素灯应用的车载供应链企业[3][9] - 智能座舱业务有分辨率高、体积小、亮度高的优势[11] - 车灯业务有照明叠加显示创新功能,在多方面优势明显[11] - 车载业务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业务正向大赛道突破[11][12]
光峰科技:关于参加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4-12-04 09:22
活动信息 - 公司将参加2024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集体接待日活动[1] - 活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1] - 活动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4:30至17:00[1] 参与方式 - 投资者可通过“全景路演”网站等参与活动[1] 交流安排 - 公司与投资者线上互动交流时间为15:40至17:00[1] - 公司管理层将在线与投资者沟通业绩等问题[1]
光峰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8 09:5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11月18日召开股东大会[3] - 151人出席会议[3]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162,355,799,占比35.5181%[3] 人员出席情况 - 7位在任董事、3位在任监事全部出席[4] 议案投票情况 -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普通股股东同意票数161,220,296,比例99.3006%[5] - 5%以下股东对该议案同意票数3,177,845,比例73.6746%[5]
光峰科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8 09:54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2日公告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5] -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1月18日下午14:30召开[7]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51人,代表股份162,355,799股,占比35.5181%[8]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158,042,851股,占比34.5746%[8] 议案审议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1] - 该议案表决同意股数161,220,296股,占比99.3006%[15]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股数3,177,845股,占比73.6746%[15]
光峰科技:关于自愿披露公司收到某国际头部车企的开发定点通知公告
2024-11-14 10:16
业绩总结 - 2024年前三季度车载光学业务收入4.58亿元[4] 市场扩张 - 收到国际头部车企定点通知书,预计2025年量产供货动态彩色像素灯[3] - 累计获10个车载业务定点,年内获4个[4] 未来展望 - 定点产品量产预计对业绩产生积极影响[4] 风险提示 - 定点不构成实质性订单,供货存不确定性[6] - 订单履行可能变更、中止或终止[6] - 政策等因素或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6] 应对策略 - 做好研发、生产及交付,加强风险管控[6]
光峰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1-11 09:37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1月18日召开,现场14:30开始,网络投票9:15 - 15:00[2][8] - 会议地点在深圳南山区粤海街道公司会议室[8] - 召开方式为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8] 审议议案 - 审议《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8][11]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为蔡翘梧,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11] 相关公告 - 本次股东大会登记及表决方式见2024 - 088号公告[6] - 补选独立董事议案内容见2024 - 087号公告[11] 议案审议 - 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二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11]
光峰科技: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11-04 09:34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9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该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351,740 股,支付的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59,981,548.5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5,842,483 股用途调整 ...
光峰科技: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蔡翘梧)
2024-11-01 11:05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提名 蔡翘梧 先生为深圳 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 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