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食品(60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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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禾食品: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3-08 09:51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并基于经营战略 的需要,进一步使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注于生产 经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 金使用安排合理,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外汇业务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 期、外汇期权、外汇互换业务等。 (三)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的 金额不超过 2,5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 不超过 15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内额度可以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 交易金额不超过授权的额度。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授权及额度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相关事 ...
佳禾食品: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1 07:3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499,9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2%。回购的最高价为 13.50 元/股,最低价为 13.2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67,214.50 元 (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 12 个 月内。具体 ...
佳禾食品: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2-28 08:38
2024 年 2 月 28 日,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499,901 股,本次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400,010,000 股的比例为 0.12%,回购的最高价为 13.50 元/股,最低价为 13.22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67,214.50 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4 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回购资 ...
佳禾食品: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2-08 07:37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1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佳禾食品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有效传递公司价值,树立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同时基于对公司 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 公司管理层及核心骨干人员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 益相结合,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公司拟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 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 回购方案 ...
佳禾食品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4-02-02 10:08
股票简称:佳禾食品 股票代码:605300 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二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佳禾食品") 于2023年11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佳 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 审(再融资)〔2023〕73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 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 师")、申报会计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 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 进行了核查、落实和认真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相 同。 二、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不加粗 ...
佳禾食品_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2024-02-02 10:08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根据本所与发行人签署的《律师服务协议书》,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担 任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 国枫律证字[2023]AN 145-20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 国枫律证字[2023]AN 145-20 号 致: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本所律师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 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方面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查验,并就本次发行事宜出具 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
佳禾食品_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02-02 10:08
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衡专字(2024)00049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7-2-1 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衡专字(2024)00049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按照贵所2023年11月23日下发的《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739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 )的要求,本次申报会计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根据《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落实和认真讨论。现回复如 下,请予以审核。 3.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 根据申报材料,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5,000.00 万元,拟用于 "咖啡扩产建设项目"55,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000.00 万元。 "咖啡扩产建设项目"预计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请发行人说明:(1)"咖啡扩产建设项目"具体投资明细,建筑工程投资、 设备购置及安装等各项投资金额确定的依据及合理性,与募投项目产能的匹配关 系;(2)补充流动资金 ...
佳禾食品: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2024-02-02 09:03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0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西藏五色水的通知,获悉 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情况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西藏五 色水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五色水")持有公司股份 88,434, 18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2.11%;本次质押后,西藏五色水累计质押股 份为 12,000,000 股,占其持股比例的 13.57%,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 公司控股股东柳新荣及其一致行动人唐正青、西藏五色水、宁波和理投资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和理")、柳新仁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342,434,0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61%。本次质押 ...
佳禾食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2024-02-01 10:47
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ID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二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接受佳禾食 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禾食品"、"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 担任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为本 次发行出具发行保荐书。 保荐人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 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 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本发行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 ...
佳禾食品: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4-02-01 10:44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09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 复(修订稿)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73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在上 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1)。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就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 进行了逐项落实和回复,并根据相关要求对问询函回复等文件进行公开披露,以 及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