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食品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股票简称:佳禾食品 股票代码:605300 关于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二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佳禾食品") 于2023年11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佳 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 审(再融资)〔2023〕73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 承销商),会同发行人及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 师")、申报会计师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 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 进行了核查、落实和认真讨论,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的相 同。 二、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不加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