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茂泰(60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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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茂泰(605208)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19 12:00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9位董事全部出席[1] 议案审议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多项议案审议通过,表决均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5][7][9][11][14][17][20][32][36][38][40][42][44][48][51][53][56] - 《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等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14][17][20][32][44][48][72][76][79][82][86][89][92][96][105] 制度修订与制定 - 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多项制度,依据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0日披露文件[35][70][74][77][80][84] - 公司拟制定《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多项制度,依据相关规定[87][90][93][97][99][101] 其他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8月20日相关通知和资料[106]
永茂泰(605208)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19 11:5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6.1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66%[17] - 2025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为26.1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7%(从2024年半年度17.27亿元人民币)[146]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19亿元,同比增长51.66%[50]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1.66%,达到2,619,439,927.18元,主要因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6.9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4.27%[17] - 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为1963.4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4.7%(2024年半年度为3547.29万元人民币)[1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63.0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3.68%[18] - 利润总额为1375.9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2.43%[17] - 2025年半年度营业利润为1560.3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8.6%(2024年半年度为3770.20万元人民币)[147]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45.45%至0.06元/股[19] - 2025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6元/股,同比下降45.5%(2024年半年度为0.11元/股)[14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66.67%至0.05元/股[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下降0.75个百分点至0.93%[19] - 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净利润409.28万元[19]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2.73%至2386.24万元[24] - 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亏损1854.12万元人民币(2024年半年度亏损90.61万元人民币)[15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55.18%,达到2,491,086,582.60元,与销售规模扩大同步[72] - 2025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5,753.82万元,同比增长32.47%[52] - 2025年半年度研发费用为5753.8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5%(2024年半年度为4343.53万元人民币)[146] - 研发费用同比增长32.47%,达到57,538,234.62元,主要因新项目研发投入增加[72] - 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22.35万元[20] - 2025年半年度信用减值损失为-1598.73万元人民币(2024年半年度为-256.13万元人民币)[147] - 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损失为-270.60万元人民币(2024年半年度为-190.01万元人民币)[14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公司销售铝合金产品约13.40万吨,同比增长约50.70%[51] - 铝合金液销量在公司铝合金业务中占比提升至63.82%[51] - 2025年上半年公司销售零部件产品约1,351.53万件,同比增长约12.31%[51] -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收入占公司零部件板块收入比例提升至49.67%[51] - 公司铝合金总产能达37.8万吨,其中13.6万吨可对外销售[32] - 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具有年产2,500万件以上的生产能力,产品涵盖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零部件[40]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共销售铝液约8.55万吨,同比增长约72.18%[54] - 2025年上半年公司零部件产品毛利率较上年稳步提升[53]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原料结构中再生铝用量达到75.89%[54] - 截至2025年6月底公司在运行铝合金产能37.8万吨,汽车零部件产能2,500万件以上,铝危废处置产能3.3万吨[56] - 公司铝合金业务新增项目配套产能建设,带动业务规模和技术水平提升[66] - 汽车零部件业务拓展头部车企及国际客户,长三角地区市场优势增强[66] 各地区表现 - 宁波杭州湾铝液直供项目一期年产6.5万吨项目已于2025年4月正式投产[51] - 公司铝合金业务主要生产基地总产能为34.3万吨,其中安徽铝业和广德新材料合计产能13.6万吨,永茂泰、四川铝业和安徽铝业合计产能12.7万吨,重庆新材料产能1万吨,上海零部件产能4万吨,宁波新材料产能6.5万吨[35] - 公司计划投资5000万美元建设印尼轻量化汽车零部件项目,预计年产500万件涡轮增压器壳体[78] - 新设控股子公司重庆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本期亏损275,212.10元[8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未提出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3] - 公司2024年现金分红方案及股票回购合计金额占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的133.42%[55] - 公司正在安徽广德建设一体化压铸项目以提升新能源汽车领域产能[90] - 公司积极转型新能源汽车领域,逐步提升新能源汽车业务比例[84] - 公司通过优化采购策略、提高存货周转率及回款力度改善经营现金流[91] - 公司制定《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和《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规范风险控制流程[93][96]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批参加部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2.50万元,对应股份数上限为5,056,828股,每股价格为3.96元[99]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批参加部分已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5,05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00]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标的股票剩余400,028股,暂未确定参加方案[100][102] 其他财务数据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5亿元人民币,上年同期为-477.64万元人民币[18] - 2022至202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105.50万元、9,319.54万元、-21,136.22万元及-19,490.14万元[9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70.31%,达到350,937,982.85元,主要因借款增加[72] - 2025年半年度负债合计为7.9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7%(2024年半年度为7.032亿元人民币)[144] - 2025年半年度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3.3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5%(2024年半年度为13.24亿元人民币)[14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负债230,246.50万元,资产负债率51.73%,担保余额107,585万元[90] - 公司总资产为44.5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1.36%[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1.4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30%[18] - 公司2025年6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27.41亿元,较2024年底23.16亿元增长18.3%[137] - 应收账款从12.88亿元增至15.83亿元,增长23%[137] - 短期借款从8.02亿元增至12.37亿元,增长54.3%[138] - 公司总资产从39.97亿元增至44.51亿元,增长11.4%[137][139]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1578万元增至4015万元,增长154.4%[142] - 母公司应收账款从1.29亿元增至1.59亿元,增长22.9%[142] - 母公司短期借款从7006万元增至1.6亿元,增长128.2%[143] - 在建工程从1.75亿元增至1.98亿元,增长13.4%[137] - 存货从6.59亿元降至5.82亿元,减少11.7%[137] - 应付票据从2.2亿元增至2.7亿元,增长22.7%[143]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40.29%,达到71,056,418.23元,占总资产比例从1.27%升至1.60%[74] - 应收款项融资同比增长73.35%,达到185,369,356.28元,主要因银行承兑汇票增加[74]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54.33%,达到1,237,370,362.24元,占总资产比例从20.06%升至27.80%[74] - 预付款项同比增长81.12%,达到210,197,279.03元,主要因预付原材料款项增加[7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24.96%,从21.6亿元增至26.99亿元[1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从-477.64万元恶化至-1.949亿元[15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从-1.6548亿元改善至-1.3599亿元[154][15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70.3%,从2.0606亿元增至3.5094亿元[15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下降50.67%,从1.4401亿元降至7105.36万元[155]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4.7%,从1094万元降至933.28万元[157][158]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下降52.84%,从1064.98万元降至502.31万元[158]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从-1109.71万元转为正1498.02万元[158] - 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同比增长22.38%,从3280.99万元增至4015.24万元[158]
永茂泰(60520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19日修订)
2025-08-19 11:49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设主任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召开规则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12]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9] - 2人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决议相关规定 - 所作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1] - 以信函送通知,交付邮局第5个工作日送达[16] 委员相关规则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1]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9] 会议流程 - 按顺序审议议案,集中审议、依次表决[26]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27] 决议后续处理 - 次日书面提交董事会,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32] - 对决议实施情况跟踪检查,违规汇报董事会[33] 会议记录 - 包含日期、地点、议程等,成员签字保存[33] - 保存期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少于10年[33] 细则规定 - 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按法规执行[36]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36]
永茂泰(60520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19日修订)
2025-08-19 11:49
董高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8]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8] 董高人员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董高人员不得买卖股票[12] - 公司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高人员不得买卖股票[12] 董高人员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高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 董高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 董高人员涉及违法处罚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股份[14] - 董高人员被证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不得减持股份[14] - 董高人员持有的股份不超过1000股时可一次全部转让[17] - 董高人员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的25%[23] 大股东及特定股份者减持规定 - 大股东或持特定股份者,集中竞价90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的1%,大宗交易90日内减持不超2%[20] - 大股东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20] - 大股东持股比例低于5%之日起90日内,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仍遵守规定[24]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披露 - 董高人员所持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披露[31] 董高人员增持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项增持首次行为发生日,通知公司,公司发增持公告[32] - 首次增持后拟继续增持,首次增持日通知公司,公告披露后续增持计划[32]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超过6个月需说明理由[33] - 董事、高管增持前持股比例在30% - 50%之间,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12个月且首次与后续增持比例合计不超2%[36] - 原定增持计划期限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或金额未过半或未达区间下限50%,应公告说明原因[37] - 董事、高管增持前持股比例超30%,需聘请律师发表专项核查意见[35] - 董事、高管计划通过资管计划增持,需披露资管计划类型、金额及存续期限[34] 董高人员减持规定 - 董事、高管减持需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4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均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41] - 董事、高管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同步披露减持进展及关联性[41] 其他规定 - 董事、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44] - 董事、高管违反制度,公司可给予警告、降职等处分,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可要求民事赔偿,触犯法律可追究刑事责任[49]
永茂泰(60520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19日修订)
2025-08-19 11:49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9]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9] - 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9]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9]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1]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25] - 季度报告应记载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等内容[25] 审计与审核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2]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3] 需披露重大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3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披露[3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较大需披露[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32]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35] 特殊情况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8]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2]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异常情况,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23] 信息披露流程 - 证券部会同财务部拟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报董事长同意后预约[52] - 总经理等组织编制定期报告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55] - 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通过后董事和高管签署确认意见[5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55] - 信息披露义务人获知事项后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55] - 证券部起草临时公告文稿,董事会秘书审核[55] 相关责任 -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责[63] - 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财务报告负责[63] - 董事、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将受处分[66] - 各部门未及时报告信息致损失将追究责任人责任[66] 其他要求 - 公司应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57] - 证券部负责存档和保管信息披露文件资料[65]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67]
永茂泰(60520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19日修订)
2025-08-19 11:49
制度概况 - 制度于2025年8月1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 - 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5] - 由董事会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日生效实施[35] 内审架构 - 设立内审部,向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6] 工作方针与内容 - 遵循“以合规审计为基础,以效益审计为重点、提效为目的”方针[10] - 工作内容含会计报表、内控制度和特殊目的审计[14] 工作流程 -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每年提交工作报告[12] - 立项后实施审计3个工作日前送达通知书(特殊除外)[16] - 确定年度审计重点,编制年度项目计划[17] - 实施后10个工作日完成审计报告[24] - 接意见3个工作日反馈,1个月后续审计[24] 检查与报告 - 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24] - 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5] 档案管理 - 实行谁审计谁立卷,按项目立卷[30] - 归档不迟于项目结束次年3月底[33] - 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33] 奖惩措施 - 对突出贡献人员表扬或奖励,违规人员处罚[40][41][42]
永茂泰(60520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19日修订)
2025-08-19 11:49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等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9]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知情人档案并记录信息[13]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按情况报送或补充知情人档案[15] - 发生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21]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档案及备忘录[23] - 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24]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25] - 股东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7] - 知情人违规受处罚公司报送备案并公告[27] 制度相关 - 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秘组织实施[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9]
永茂泰(60520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19日修订)
2025-08-19 11:49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工作程序,促使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依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 定、《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细则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须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 或机构承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 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 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五条 薪酬与 ...
永茂泰(60520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19日制订)
2025-08-19 11:49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1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 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 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上述"国家秘密"具体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 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 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 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 1 页 共 5 页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的暂缓与豁免行为,维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
永茂泰(605208)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19日修订)
2025-08-19 11:49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1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公司之分公司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 年 8 月 19 日修订)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计划及预算、重大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提供财务资助、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证券及金融衍生品投资、签 订重大合同等。 第 2 页 共 7 页 第六条 公司对子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建立有效的管理流程制度,公司各职 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 做好管理、指导、监督工作,从而在财务、人力资源、企业经营管 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监督。 第七条 子公司是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法设立,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主体,各自承担具体的生产经营或其它任务,与公司 是投资与被投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第八条 子公司应依据公司的战略规划,确立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据 以制定相关业务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九条 子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 其股东会、董事会或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