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架构

公司治理结构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涵盖组织架构 股东与股东会 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等多方面规定 旨在完善公司治理并保障公司 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1] - 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方面制度进行优化 [1] 股份与资本管理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29,940,000股普通股 [1] - 公司可根据经营发展需求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向不特定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派送红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 [1] - 在减少注册资本或员工持股计划等特定情形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 并对董监高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份转让制定相应限制规则 [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取股利 参与股东会表决 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 同时需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并履行缴纳股款等义务 [2] -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对董事选举 利润分配 增减资等重大事项拥有决策权 [2] 交易审议标准 - 依据交易规模和性质 对重大资产交易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财务资助 担保及关联交易等分别规定了需提交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的具体标准 [2] 董事会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并设董事长1人 负责召集股东会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重要职责 [2] - 对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 职责和议事规则进行详细规定 [2] 高级管理人员任命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 需遵守与董事类似的忠实和勤勉义务 [2]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对董事会负责并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 财务会计与利润分配 - 公司秉持重视投资者回报与兼顾自身发展原则 明确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与比例 [3] - 章程对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审计 通知公告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解散清算以及章程修改等方面做出全面规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