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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利果汁(022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4:15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 規則》第 13.10B 條作出。 茲載列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之《董事會議事規則》,僅供參 閱。 承董事會命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王安 中國烟台,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1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地的上市规则和《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安德利果汁(0221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10-28 14:13
人员构成 - 公司执行董事为王安、张辉、王萌及王艳辉,非执行董事为刘宗宜及张伟,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龚凡、王雁及王常青[4] 关联管理 - 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等[9]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10] - 相关人员应在关联关系变动30日内递交申报表[11] - 市场部月底通知新增客户名单,证券部确认更新[11] - 公司在业绩会前一个月发回收关联人确认函[11] - 关联方名单更新或确认后3个工作日交财务部[11] 董事会规则 - 董事会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及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及时披露[18]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披露外还需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担保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8] - 重大关联交易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资金与担保限制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垫支费用[18] - 公司不得六种方式向控股股东等提供资金[19] - 未经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为股东等担保[19] 披露负责 - 公司关联交易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提交八类文件[21] 交易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九类交易可免于审议披露[22]
安德利果汁(0221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8 14:12
担保制度 - 2025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发光《对外担保管理制度》[3] 审议规定 - 多项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如超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9] 披露要求 - 被担保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应及时披露[16] - 担保事项通过后需披露相关比例等内容[18] 展期规定 - 主债务到期展期并继续担保需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14][19]
安德利果汁(0221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8 14:10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 規則》第 13.10B 條作出。 茲載列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之《對外投資管理制度》,僅供 參閱。 承董事會命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王安 中國烟台,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王安先生、張輝先生、王萌女士及王艷輝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劉宗 宜先生及張偉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龔凡先生、王雁女士及王常青先生。 *僅供識別 1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规避和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 ...
安德利果汁(02218) - 公告有关临时股东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2025-10-28 14:03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3] 股份数据 - 大会当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41,200,000股[4] - 出席股东持有有表决权股份254,812,450股,占比74.6812%[4] 决议案情况 - 特别决议案1 - 3获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7] - 普通决议案4 - 11获半数以上赞成票通过[7] 人员信息 - 公告日期公司执行董事为王安、张辉等[10]
安德利果汁(0221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佔用制度

2025-10-28 14:00
制度发布 -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刊发《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3] 资金占用规定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关联交易须依规决策实施[6][7] 防控措施 - 财务总监加强资金监控,董事会对侵占采取保护追责措施[8] 清偿规定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清偿有规定[9] 责任追究 - 违规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将处分或追究责任人责任[10]
安德利果汁(02218) - 累计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10-28 13:53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本公告乃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 規則》第 13.10B 條作出。 茲載列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之《累計投票制度實施細則》, 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王安 中國烟台,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王安先生、張輝先生、王萌女士及王艷輝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劉宗 宜先生及張偉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龔凡先生、王雁女士及王常青先生。 *僅供識別 海外監管公告 1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安德利果汁(0221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10-28 13:49
利润分配 -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补亏后)的10%提取,达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9]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 决策程序 - 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需出席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股东会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股利派发 - 公司须在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0] 政策调整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满足条件,经论证和程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安德利果汁(0221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8 13:44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 規則》第 13.10B 條作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茲載列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之《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僅供 參閱。 承董事會命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王安 中國烟台,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王安先生、張輝先生、王萌女士及王艷輝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劉宗 宜先生及張偉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龔凡先生、王雁女士及王常青先生。 *僅供識別 1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募集资金的存储 1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障募集 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
安德利果汁(02218)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於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28 13:38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 規則》第 13.10B 條作出。 茲載列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之《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關於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烟台北方安德利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王安 中國烟台,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王安先生、張輝先生、王萌女士及王艷輝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劉宗 宜先生及張偉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龔凡先生、王雁女士及王常青先生。 www.dentons.cn *僅供識別 1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关 于 烟 台 北 方 安 德 利 果 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5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北 京 大 成 律 师 事 务 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