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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派家居(60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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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派家居(60383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卫)
2025-09-10 09:15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材料[1] - 直接或间接持股不能超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2] - 不能在直接或间接持股超5%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处任职及有亲属关系[2] - 近36个月内不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3] - 近36个月内不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3家,在欧派家居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 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4] 审查与承诺 - 需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6] - 需确认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任职资格要求[6] - 承诺任职期间遵守法规接受监管,不符任职资格将辞职[6]
欧派家居(60383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鲁晓东)
2025-09-10 09:15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股份持有及亲属情况不具独立性[2] - 近36个月受处罚等情况不能担任[3] 候选人情况 - 已通过资格审查[5] - 确认符合任职资格要求[5] - 承诺不符资格将辞职[5]
欧派家居(603833) - 欧派家居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9-10 09:15
董事会提名 - 2025年9月10日召开会议提名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 - 议案待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3] - 第四届独立董事江奇因任期届满不再提名连任[6] 股东持股 - 姚良松持股403,200,000股,比例66.19%,为实控人[9] - 谭钦兴持股1,444,380股,比例0.24%[10] - 姚良柏持股49,578,354股,比例8.14%[10] 其他信息 - 李新全、鲁晓东、王卫未持股[11][12][13] - 鲁晓东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课题12项[12]
欧派家居(60383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卫)
2025-09-10 09:15
被提名人资质 - 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5] 独立性条件 - 不属特定股东及亲属[2] - 近12个月无影响独立性情形[3] 合规情况 - 近36个月无行政处罚等[3] 任职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声明时间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5年9月2日[6]
欧派家居(603833)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鲁晓东)
2025-09-10 09:15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特定持股及关联人员不具备独立性[2] - 近12个月有特定情形人员不具备独立性[3] 候选人不良记录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 - 被提名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 - 被提名人在欧派家居任职不超六年[5] - 提名人是欧派家居董事会[6] - 声明时间为2025年9月2日[6]
欧派家居(603833) - 欧派家居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9-10 09:15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9月29日召开,现场会议11点开始[3][5][27] - 地点在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公司新总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3][5]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2日[18]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6][7]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6][7]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6][7] 议案信息 - 会议审议变更注册资本等议案,涉及A股股东投票[10] - 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为特别决议议案[11] - 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11] 登记信息 - 法人、自然人股东登记所需材料及地点[20]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9:30 - 11:30、14:30 - 16:30[21] 委托投票信息 - 全体股东可书面委托非公司股东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23] - 委托书中非累积、累积投票议案填写要求[29] 选举信息 - 股东大会董事等候选人选举议案组编号及投票规则[30] - 某上市公司应选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及候选人数[31] - 某投资者持100股的表决权票数及投票方式[32]
欧派家居(603833) -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10日修订)
2025-09-10 09:01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长为固有委员,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召集与通知 - 主任委员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会议的情形有多种[11]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并说明[11]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主任委员可邀董事、高管列席[16] 其他规定 - 讨论利害关系议题时委员应回避,不计入表决总数[18]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2][15]
欧派家居(603833) -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10日修订)
2025-09-10 09:01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4]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4]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业绩预告披露 - 年度业绩预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16] - 半年度业绩预告需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披露[16] 其他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9]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20]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3][5]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9]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连带责任[24]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负责协调执行制度和组织管理信息披露事务[24] - 公司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管理常设机构和投资者接待机构[25] 审核与监督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需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8]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履职行为[26] 其他规定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7]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9] - 公司拟披露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等符合规定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重大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等[35]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3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2]
欧派家居(603833) -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10日修订)
2025-09-10 09:01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成员为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职工代表可成为成员[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报告与检查机制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年度结束提交报告[9]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至少每年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0]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3] 外部审计机构管理 - 聘请或更换需经委员会审议并向董事会建议[11] - 关注拟聘任事务所近3年执业质量情况[11] 内部控制相关 - 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14]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15] 会议相关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9]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10年[20] 信息披露 - 及时披露委员会人员情况[22]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2] - 董事会未采纳意见需披露并说明理由[22] 工作细则执行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4]
欧派家居(603833) -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10日修订)
2025-09-10 09: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提名委员会任期 - 委员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至少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5]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14]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