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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60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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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27 09:16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6 月 05 日(星期三) 上午 10:00-11: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5 月 29 日(星期三) 至 06 月 04 日(星期二)16:00 前登 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zhengquanbu@raisecom.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 问题进行回答。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4 年 06 月 05 日上午 10:00-11:00 举 行 ...
瑞斯康达: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1:04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58 号新洲商务大厦 502-504 室 电话:(010)8813 1230/31/32/33/34/35/37/38 传真:(010)8813 1239 网址:https://phlawyer.com.cn/ 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 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刘铮律师、罗方雯律师列席了公 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 ...
瑞斯康达: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1:04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4-016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3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7,128,67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36.0953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任建宏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1 号瑞斯 康达大厦 A206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
瑞斯康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1:35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 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须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 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 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为审计委员会 的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必须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的专 ...
瑞斯康达(603803)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1:35
财务表现 - 瑞斯康达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84,417,205.05元,同比增长24.03%[3] - 瑞斯康达202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47,202.46元[3] - 瑞斯康达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401,208.42元,同比增长1,086.34%[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营业利润为20,668,036.03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16]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363,731,578.43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2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为41,626,147.11元,较去年同期有显著增长[2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783,537.77元,较上一季度有所增加[24] 资产状况 - 瑞斯康达2024年第一季度总资产为2,959,803,224.2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43%[4] - 公司2024年3月31日的货币资金为792826473.38元,应收账款为745986945.79元[12]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流动资产合计为2312452474.97元,非流动资产合计为647350749.24元[13]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流动负债合计为1122324573.80元,非流动负债合计为70039457.37元[1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767439193.04元[1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流动资产合计为2,252,810,777.52元,较上一季度略有增长[21]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456,691,016.06元,较上一季度略有下降[21] 股东情况 - 瑞斯康达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1,733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任建宏、李月杰等为持股较多的股东[7] - 瑞斯康达前十名股东中,张荣华持有4,50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投资者信用证账户持股[9] - 王成华持有3824700股,刘丽丽持有3762453股[10][11] 现金流量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22,987,684.01元,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18]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18,833,210.95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20]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12,281,083.44和17,500,961.13[25] -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63,011,346.32和101,000,000.00[25]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0,073,037.99和-113,497,269.87[25] 其他 - 瑞斯康达2024年第一季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等,合计金额为15,694,709.48元[5] - 瑞斯康达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费用同比减少70.16%,主要受汇兑损益影响减小的影响[6]
瑞斯康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11:35
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4-006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送了会议通知及会议材 料,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1 号楼瑞斯 康达大厦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羽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 ...
瑞斯康达: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仲为国)
2024-04-26 11:35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仲为国) 公司董事会: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瑞斯 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的工作中,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 忠实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 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仲为国,男,198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商学院,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企业管理学"教师党支部支部书记,组织与战略管理系副教授、系 副主任、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战略研究所副所长;信达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
瑞斯康达: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11:35
人员情况 - 上年末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836人[1] - 项目合伙人姜波等三人分别于2010、2016、2005年成注册会计师[4] 业务业绩 - 2023年业务收入34.83亿元,审计业务30.99亿元,证券业务18.40亿元[1] - 2023年上市公司客户675家,审计收费6.63亿元,同行业513家[1] 风险保障 - 截至2023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超1亿,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1亿[2] 合规情况 - 近三年事务所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14次、自律措施6次[2] - 近三年从业人员受处罚等涉及50人[2] 审计评价 - 对公司2023财报和内控有效性审计,出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8] - 公司认为其具备资质能力,2023年执业独立规范[9]
瑞斯康达:公司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2024-04-26 11:35
监事会认为:鉴于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2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合计 53.15 万股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涉及 381 名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55.10 万股,上述回 购数量共计 608.25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股权激 励计划所涉相关权益回购注销的规定。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回购注 ...
瑞斯康达: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6 11:35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推动形成 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