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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60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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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棵树(603737):逐步兑现利润
新浪财经· 2025-04-27 02:40
业绩表现 - 2024年公司实现收入121.1亿元,同比-3.0%,归母净利3.3亿元,同比+91.3% [1] - 2025年一季度收入21.3亿元,同比+3.1%,归母净利1.1亿元,同比+123.3%,扣非净利-0.15亿元,同比减亏0.63亿元 [1] - 2024年报将木器漆、胶黏剂等品类重分类至基辅材,口径调整对全年和25Q1收入增速造成影响 [1] 经营情况 - 2024年家装/工程墙面漆收入29.7/40.8亿元,同比+12.8%/-12.7% [2] - 2025年一季度家装/工程墙面漆收入6.5/5.9亿元,同比+8.0%/+9.4% [2] - "马上住"、仿石漆、艺术漆新招客户均增长显著,C端多模块形成高利润、高增长态势 [2] - 公司仿石漆连续五年市占率第一,2024年提升至7.6% [2] 盈利能力 - 24Q4毛利率32.5%,同比+0.44pct,环比+3.82pct [2] - 25Q1毛利率31.05%,同比+2.67pct [2] - 2024年费用率25.7%,同比-0.5pct,其中销售费用率同比-0.8pct [3] - 25Q1费用率31.4%,同比-2.4pct,其中销售费用率同比-1.6pct [3] 人员与效率 - 2024年底员工8996人,同比减少836人,其中销售人员4526人,同比减少516人 [3] - 新业态增长不依赖人海战术、人效提升逐步显现 [4] 现金流 - 2024年经营性现金流10.1亿,2022-2023年分别为9.6、14.1亿 [4] - 25Q1经营性现金流1.1亿,去年同期-2.6亿,历史首次Q1现金流转正 [4] 盈利预测 - 上调2025-2026年归母净利润预测分别为9.0、12.5亿元(原为8.5、12.1亿元) [5] - 当前股价对应PE为28.5、20.5倍 [5]
三棵树(603737):Q1收入增成本降 盈利持续改善
新浪财经· 2025-04-26 10:28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收121.05亿元同比下降2.97%,归母净利润3.32亿元同比增长91.27% [1] - 1Q2025营收21.30亿元同比增长3.12%,归母净利润1.05亿元同比增长123.33% [1] - 2024年毛利率同比下降1.91pct至29.60%,归母净利率同比上升1.35pct至2.74% [2] - 1Q2025毛利率31.05%同比上升2.66pct,期间费用率31.46%同比下降2.41pct [3] 收入结构 - 2024年家装漆收入29.67亿元同比增长12.75%,工程漆收入40.84亿元同比下降12.65% [1] - 家装漆销量同比增长16%,单价同比持平,工程漆销量同比增长20%,单价同比下降11% [1] - 基辅材收入32.69亿元同比增长1.25%,防水卷材收入13.19亿元同比增长4.95% [1] - 1Q2025家装漆收入6.55亿元同比增长8.03%,工程漆收入5.93亿元同比增长9.40% [3] 成本与费用 - 2024年家装漆毛利率46.94%同比下降0.75pct,工程漆毛利率32.93%同比下降5.19pct [2] - 钛白粉均价2024年同比下降1.56%,1Q2025同比下降10.47% [2][3] - 2024年销售费用率16.24%同比下降0.79pct,管理费用率5.79%同比上升0.35pct [2] - 2024年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率2.88%同比下降1.21pct [2] 现金流与运营 - 2024年经营现金流净额10.09亿元同比下降28.37% [2] - 2024年收现比115%同比下降2.5pct,付现比109%同比上升7.2pct [2] 产品与市场策略 - 家装漆增长得益于新渠道拓展和高端零售产品布局 [1] - 工程漆价格承压主要因需求疲软和行业竞争激烈 [1] - 1Q2025工程漆单价环比增长0.6%,基辅材价格环比增长32% [3]
三棵树(60373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14:41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会和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自身职责,提高公司董 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若 有)。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定期会议的召 开时间原则上应为公司上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和本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前。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 ...
三棵树(603737)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14:41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企业战略的发 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升 ESG(环境、社会、治理) 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 会(以下简称"战略与 ESG 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负责公司环境、社会和公 司治理相关事宜的战略发展及管理,指导并监督公司关于环境资源保护、社会责 任承担以及公司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向董事会报告工 ...
三棵树(60373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14:41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审议事项存 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明 显影响独立 ...
三棵树(60373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14:41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 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 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再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 审 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
三棵树(60373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炎生)
2025-04-25 12:49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 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 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实际参加 2 次;召开董事会 6 次, 本人实际参加 6 次,通讯方式参会 6 次。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在 2024 年工作中, 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 可及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本人 2024 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
三棵树(60373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12:49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 保护公司、股东、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将上述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 定的方式公平地向股东、社会公众进行公布,并按规定报送监管部门。 本制度所称"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如下: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第 ...
三棵树(603737)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增彪)
2025-04-25 12:49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 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于增彪先生,男,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厦门大学经济(会计)学博士, 中国注册会计师,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退休),中国成本研究会 副会长、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历任河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院长、会计系 主任(1993-1999);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2014-2021),中国会计学会管理 会计专业委员会副主委(2005-2024);曾先后担任 20 多家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 的独立董(监)事;2021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2 月,担任中铁装配式建筑股份有 限公司(SZ.300374)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担任正 ...
三棵树(60373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2025-04-25 12:49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 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薪酬委员会"),作为拟订和管理公司高级人力资源薪酬方案、评估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薪酬委 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公 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薪酬委员会主任在委员 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薪酬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委员会会议,当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