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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60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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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10:34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临 2023-035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三)本次定期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 (四)会议应当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五)会议由王永伟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二)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的出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制度的相关要求,报表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
博迈科: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10-27 10:34
公司治理 - 制定制度加强公司治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2] 独立董事职责 - 年报编制披露期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3] - 独立董事按计划履职,与会计师多次沟通[4] - 发现违规督促纠正并报告,对风险函件发表意见[4][5] - 关注审议事项程序,异议超半可聘外部机构[6] - 向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6]
博迈科: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3-10-27 10:34
蹲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300457) 电话:+86 22 66219991 传真:+86 22 66299900-6615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促进 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要求, 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 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 ...
博迈科: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3-10-27 10:34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五千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应对其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论证[12]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应对募投项目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与使用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5]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超十二个月[17]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9]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20]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 - 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33] - 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9]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监事会等发表同意意见[35]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30]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9]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3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0] 其他规定 - 应在董事会会议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使用情况等六项内容[35] -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35]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适用本办法[37]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修订并审议[37]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9]
博迈科: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7 10:34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证券代码:603727 证券简称:博迈科 公告编号:2023-037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 408 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3 日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 | 议案名称 | ...
博迈科: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10:34
证券代码:603727 股票简称:博迈科 编号:临 2023-034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三)本次定期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 (四)会议应当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五)会议由彭文成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 度的相关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发展和经营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
博迈科: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0-27 10:34
公司章程修订 - 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3] - 修订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手续[14] 资产交易 - 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经累计计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股东表决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特定股东表决单独计票[4] 董事选举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等情况,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选举中采用累积投票制[5] - 董事候选人若有特定违规情况不得被提名[5][6] 关联交易 - 重大关联交易指与关联人达成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8]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上市公司承担[8][9] - 应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名召集和主持专门会议[12] - 每年需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进行评估并披露[7] - 履职遇阻碍可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10] 董事会 - 董事会行使职权超授权范围应提交审议[12] - 董事会设置专门委员会,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要求[12]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13]
博迈科: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0-27 10:3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提出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股东大会[8] - 拟订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报董事会、股东大会[8] - 工作组准备公司财务和经营材料[1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16] - 特定情形二十个工作日内召临时会议[17]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通过[17] 其他 - 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管理联络[27] - 议事规则冲突按规定执行[27] - 议事规则董事会解释,批准后生效[28][29]
博迈科: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0-27 10:34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14号 (300457) 电话:+86 22 66219991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提 高公司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 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 ...
博迈科: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3-10-27 10:3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在特定股东单位或公司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3]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除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6年[14] - 提前解除需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4]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去职务[14]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60日内完成补选[15] - 拟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继续履职至补选[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8]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1] 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或任免董事等事项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2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等薪酬等事项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27] 公司保障措施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4]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5]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35]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直接申请或报告[36]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7]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7]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2]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的股东[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