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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60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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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25 09:01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制度原则与管理 - 遵循公平公开等原则[4] -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管理[7] 薪酬构成与发放 - 董事和高管薪酬含基本、绩效薪酬等[9] - 基本薪酬按月发,绩效按年度考核结果兑付[7][8] 薪酬调整与生效 - 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通胀水平等[13]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6][17]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7-25 09: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 特定情形二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会议[15] - 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委员[15] 会议要求 - 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6] - 委员连续二次未出席可建议撤换[19]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1]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行[25]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25 09:01
减持规则 - 大股东、特定股东、董事和高管减持适用本制度[3][4]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集中竞价90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29]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大宗交易90日内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29] - 大股东或特定股东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30]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33] - 大股东自持股低于5%之日起90日内减持仍需遵守规定[38]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减持情况,违法违规及时报告上交所[6]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7]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披露[9] - 股东权益股份比例变动公司需披露情况[10][12] - 大股东、董事、高管减持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6] - 大股东、董事、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40] 限制情形 - 董事和高管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减持股份,上交所锁定[9][19][44] - 大股东涉嫌违法犯罪不得减持股份[15][16] - 未达现金分红标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减持[18] - 股价低于特定价格相关主体不得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18]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21] 增持规则 - 持股30%-50%股东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27]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53]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7-25 09:0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5] 办理流程与要求 - 经业务部门等多环节办理披露暂缓、豁免业务[10] - 登记相关事项,商业秘密额外登记特定事项[9] 后续处理 - 定期报告后十日报送登记材料[9] - 信息泄露或原因消除及时披露[11][12] 违规惩戒与制度生效 - 违规处理对相关人员惩戒[1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负责解释修改[15][16]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7-25 09:01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原则上只接受一次变更申请[14][15]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2] - 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6][18]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采用中文文本[5][9]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的媒体发布[5] - 信息披露“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6]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前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22] - 公司预计报告期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但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或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于披露相应业绩预告[22] 股东信息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应披露[28]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0] 关联信息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45]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4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49]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负责人[33] - 公司应制定定期报告和重大事件的报告、审核、披露程序[3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49] 违规处理与办法 - 公司将对信息披露违规部门和责任人处罚并可要求赔偿,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50] - 办法与相关规定冲突时按法律法规、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51]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修改[52] - 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3]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2025-07-25 09:01
内幕信息界定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董事、高管及大股东等相关人员属知情人[9] 档案管理 - 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5] - 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6] - 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6] - 重大事项变化需补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7]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应核实追究责任并2个工作日内报送监管机构[16] - 违规将处罚责任人或要求赔偿[20] - 内幕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21] 保密要求 - 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责任[20] - 应通过签订协议等告知有关人员保密事项[20]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和章程执行[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2025-07-25 09:01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任[5][6] 会议相关 - 总裁办公会参加人员有总裁等,相关负责人可列席[19] - 总裁应在两日内召开总裁办公会的情形有多种[20] - 人事行政部负责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20] 报告要求 - 总裁需向委员会或董事会报告经营业绩等情况[23] - 重大事件或紧急情况应及时向董事长报告[23] 细则规定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5][26] - 董事会负责修改,总裁提要求需审议批准[26]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7-25 09:01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 以国际业务收付外币情况为基础,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2][5] - 境内交易须与有资格金融机构进行,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预测金额,交割期需匹配[5] - 董事会授权总裁管理,财务总监负责日常运作和管理[7][8] - 财务部负责业务方案制订等,证券部负责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审计部负责审查监督[11][12] -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年度业务,年度计划审议通过后执行[13][14] - 预计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14][15][16] - 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达标准应及时披露[16] - 财务部提出业务建议,编制年度计划,经审核、审批后申请交易[17][18][19][20] - 财务部登记业务、跟踪变动、安排交割资金,每季度上报盈亏情况[22] - 参与人员须保密,操作环节和人员相互独立,审计部监督[24] - 业务档案保管期限为10年[29] - 业务出现重大风险达披露标准时,2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9] 项目收汇数据 - 在建项目合同总金额为16.1万美元,已收汇金额为500万美元[38] - 预计承揽项目合同总金额为50万美元,已收汇金额为1万美元[38] - 在建项目1月项目收汇为100万美元[38] - 预计承揽项目1月项目收汇为0.00万美元[38] - 在建项目6月项目收汇为OE万美元(数据可能有误)[38] - 预计承揽项目6月项目收汇为1.02万美元[38] - 在建项目11月项目收汇为5万美元[38] - 预计承揽项目11月项目收汇为0万美元[38]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25 09:0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聘请议案[7] - 公司选聘聘期一年,到期可续聘[12]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9] 分值权重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0]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和原因[13]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4]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14] 文件保存与监督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至少10年[14] - 审计委员会关注事务所执业质量等情形[21] 违规处理 - 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可通报批评责任人[22] - 股东会可解聘违规事务所,损失由相关人员承担[22] - 严重违规公司不再选聘该事务所[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7]
博迈科(603727) - 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07-25 09:01
担保申请 - 担保申请人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财务总监提交申请及资料[7] 担保限制 - 不得为经营或财务恶化、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10]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议[13]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审议[13][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审议[1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14] - 对股东等关联人担保需审议[14]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总资产30%需审议[14] - 上交所或《公司章程》规定情形需审议[14] - 为关联人提供任何数额担保需审议[14] 担保流程 - 订立担保合同需审查内容,不利条款要求修改[20] - 承办部门督促被担保人办理抵押、质押登记[22] 部门职责 - 财务部主管对外担保,法律事务部门协助[22] - 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设台账记录[25] - 担保债务到期前,财务部督促被担保人清偿债务[25] 追偿与追责 - 被担保人到期未还款,公司启动追偿程序并披露[26] - 董事等越权签合同造成损害,追究责任[30] - 相关人员违规担保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0] 信息披露与生效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32]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订[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