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能(60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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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江苏新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3月29日修订)
2024-03-29 09:23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9]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9] - 重大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 关联交易决策授权 - 未达3000万元及占比5%标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决定[12] 关联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特定程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特定程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2]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 按相关规则要求执行,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标准[14] 关联交易审议流程 - 拟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按上交所规定披露,在年报和半年报重要事项中披露重大关联交易[16]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按协议总金额履行审议披露义务,无总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 可预计当年度金额,超出重新履行义务[17] - 协议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重新提交审议[18] - 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决策披露义务[19] 特殊情况处理 - 特定交易可免予审议披露[20] - 共同出资设公司满足条件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 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2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江苏新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3-29 09:23
会议安排 - 2024年3月13日董事会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议案,3月14日披露通知,3月29日召开[7][8] - 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网络投票9:15 - 15:00,现场14:30开始[8] 参会情况 - 9名股东参与投票,持股730,202,080股,占比81.9093%[11] 议案情况 - 审议7项议案,含补选董事、修订章程等,均获通过[12][13][15] 决议效力 - 会议召集、召开及决议均合法有效[20]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9 09:23
证券代码:603693 证券简称:江苏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同意聘任张颖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在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88号国信大厦15楼吉祥厅以现场 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5日以邮件等 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朱又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 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8人,董事陈琦文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 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届满为止,调整 ...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29日修订)
2024-03-29 09:21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触发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4] 股东大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监事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监事会可自行召集[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自行召集与提案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在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会议变更与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提案不得取消,若有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5] - 变更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度[23]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0]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20] - 经现场出席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21] 决议通过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6]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6] 其他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程序、方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29]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9 09:21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9人[4]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30,202,080股,占比81.9093%[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A股同意票730,202,080,比例100%[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A股同意票730,201,480,比例99.9999%,反对票600,比例0.0001%[7]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 2026年)的议案》A股同意票730,202,080,比例100%[9] 5%以下股东表决 - 对《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票32,569,200,比例100%[10] - 对《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 2026年)的议案》同意票32,569,200,比例100%[10]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3月29日修订)
2024-03-29 09:2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与置换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10]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0] 闲置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1]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2] - 超募资金12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不超总额30%[13] 协议签订与公告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签订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公告[6] - 自筹资金置换等事项审议通过后,董事会会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11]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等审议通过后,董事会会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12][13]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元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5]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净额5%,定期报告披露使用情况[16] - 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占净额10%以上,使用经股东大会审议[19] 募投项目变更 - 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或地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或仅变更地点,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公告[18] - 拟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8] 资金管理与检查 - 财务管理部设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21]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22]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年报披露时网站披露[22]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2]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履行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义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4]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公司章程(2024年3月29日修订)
2024-03-29 09:21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根据 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一次修订,根据 2019 年 5 月 30 日公 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二次修订,根据 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第三次修订,根据 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第四次修订,根据 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第五次修订,根据 2022 年 12 月 8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第六次修订,根据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七 次修订) | | | | 第一章 总 则 | 1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股 份 | 2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5 | | 第一节 ...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3-29 09:21
人事变动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军因工作变动辞职[2] - 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张颖为董事会秘书[3] 新董事会秘书信息 - 张颖出生于1978年11月,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8] - 张颖有相关财务、审计任职经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8] -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颖未持有公司股票[8]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29日修订)
2024-03-29 09:21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7]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0]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14]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16]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收购股份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18]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董事委托出席需书面委托并载明内容[19] - 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委托出席有限制[20]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有书面记名投票等[25] 决议相关规定 - 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同意票[28] - 对外担保等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8]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9] - 不足三人无关联关系董事,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 其他要点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应暂缓表决[32]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十年以上[38] - 会议记录应含日期、地点等内容[34] - 与会董事应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6]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37] - 决议涉及特定事项应分别披露公告[39]
江苏新能(603693) - 江苏新能2024年1、2月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2024-03-18 08:37
公司概况 - 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 [1] - 公司参与的大丰85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总投资约106亿元,上网电价为0.391元/千瓦时(含税) [1] - 公司控股的如东H2海上风电项目和参股的大唐滨海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均为0.85元/千瓦时(含税),山西平鲁70MW光伏项目上网电价为0.332元/千瓦时 [2] 财务状况 - 2023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1亿元,现金流状况良好 [2] - 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余额约24.48亿元 [2] - 公司债务融资主要为银行贷款和融资租赁,融资成本能在同期限LPR的基础上有一定下浮 [2] - 2020-2022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2.95亿元,占该三年年均归母净利润比例约94.32% [2] 电力市场情况 - 2024年1月,江苏电力市场成交均价427.51元/兆瓦时,全年绿电成交加权均价464.44元/兆瓦时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