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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60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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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能:关于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4 09:34
财务审计 - 审计机构于2024年4月24日对江苏新能2023年财务报表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往来资金 - 江苏省国信集团2023年度往来累计发生及期末余额均为58.33万元[11] - 江苏国信淮安燃气发电2023年往来累计3190.17万元,偿还3139.44万元,期末余额50.73万元[11] - 江苏省医药公司2023年期初余额1.19万元,往来累计21.05万元,偿还21.09万元,期末余额1.16万元[11] - 江苏省软件产业售电业务2023年往来累计51.66万元,偿还36.33万元,期末余额15.33万元[11] - 江苏省软件产业维修保业务2023年往来累计5万元,期末余额5万元[11] 关联款项 - 江苏省天然气对控股股东附属企业预付款项为1.44[13] - 江苏国信扬州发电对控股股东附属企业其他应收款为10[13] - 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对控股股东附属企业应收账款为255.96[13] - 江苏射阳港发电对控股股东附属企业应收账款为654.87[13] - 江苏国信新丰海上风力发电对控股股东附属企业应收账款为232.95[13] 委托贷款与借款 - 江苏国信如东生物质发电委托贷款涉及金额为2045.09[13] - 江苏国信淮安生物质发电委托贷款金额为5000[13] - 江苏新能东台投资委托贷款金额为200.5[13] - 江苏国信灌云风力发电募投项目借款金额为34804.07[13]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总计金额为235870.91[14]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2024-04-24 09:34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对在任独立董事蔡建、巫强、冯永强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1] - 2023年度至今三位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1]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4-24 09:34
人员情况 - 截至2023年末,苏亚金诚有合伙人49人,注册会计师348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187人[1] - 项目合伙人陈玉生近三年签上市公司7家,挂牌公司2家[7] -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桐近三年签上市公司1家,挂牌公司0家[7]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宜峻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15家,挂牌公司1家[7] 监管与诉讼 - 苏亚金诚近三年受监管措施2次,从业人员受2次,涉及4人[2] - 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的民事诉讼1例,还在审理中[10] 保险与业务 - 2023年末,苏亚金诚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10] - 苏亚金诚为公司2023年度财报及内控有效性审计[12] - 苏亚金诚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况审核并出报告[12] 公司评价 - 公司认为苏亚金诚2023年度审计服务恪尽职守、勤勉尽责[12]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4 09:34
会议信息 - 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7名监事全部参会[2] 报告表决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份报告表决全票通过,部分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5][6][7][10][11][13][14][17][18][21][22]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6票同意,监事会主席回避,需提交审议[24][25] -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全票通过[33]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蔡建)
2024-04-24 09:34
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蔡建) 作为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蔡建,男,1965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 册会计师。曾任江苏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江苏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副董事长 兼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江苏公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任中国民主促进会江苏 省委经济与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截至目前,兼任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海融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屋世安物 联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江苏省新能源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4 09:34
会议情况 -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审议19项议案均获通过[2] - 2023年4、8、10月分别召开三次会议,审议不同议案[2][3] 审计相关 - 提议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获通过[4] - 审阅内部审计报告,未发现重大问题[6] 评估结论 - 认为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无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7] - 认为内部控制体系总体运行良好,无重大缺陷[8] 未来展望 - 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履职维护权益[10]
江苏新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4 09:34
金融服务协议 - 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期满续签需股东大会审议[23] - 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乙方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甲方上年度经审计总资产20%[8][9] - 乙方给予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最高授信额度不超甲方上年度经审计总资产30%[10] 资金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国信财务公司贷款余额1.82亿元,存款余额12.3337222亿元[2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其他银行贷款余额50.2710439042亿元,存款余额0.5822852551亿元[25][26] 服务费用 - 存款服务利率不低于央行同期限基准利率及乙方吸收第三方同种类存款利率[6] - 贷款服务利率不高于甲方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期同档利率及乙方发放给相同评级第三方同种类贷款利率[6] - 结算服务费用不高于乙方收取第三方同类服务费用,且免汇划费用[6][7] - 其他服务费用不高于央行规定上限及乙方收取第三方同种类服务费用,部分服务免费[7] 风险管控 - 若乙方出现监管指标不符等情况,应通知甲方并配合采取措施[16] -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与国信财务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应急处置工作[27] - 财务管理部等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27] - 存放资金前应取得并审阅国信财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28] - 发生金融业务期间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资料,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同步披露[28] - 关联交易存续期间,财务管理部对资金风险动态评估和监督,异常时及时报告并启动预案[28] 业务评估 - 公司查验国信财务公司资质,认为其有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资质[29] - 未发现国信财务公司违反规定情形,经营良好,风险管理无重大缺陷[29] - 公司与国信财务公司的关联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30]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完备,执行情况良好[31] - 公司风险控制措施和处置预案完善,执行情况良好,信息披露真实[31]
江苏新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24 09:34
业绩承诺 - 大唐滨海2021 - 2023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为27500万元、24432万元、26130万元[1] 业绩实现 - 2021 - 2023年净利润实现率分别为144.99%、117.89%、109.98%[5] - 截至2023年末累计实现业绩承诺金额比例为124.79%[6] 补偿情况 - 若净利润不足国信集团需补偿,先股份后现金[2][3] - 2023年国信集团无需对上市公司补偿[8]
江苏新能(603693) - 江苏新能2024年3月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
2024-04-11 10:11
公司概况 - 江苏新能是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603693[1] - 2024年3月,公司与投资者共交流16次,其中通过电话、上证e互动、邮箱等方式与投资者交流13次,接待机构调研、通过线上交流等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3次[1] - 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长江证券、民生证券等多家机构进行了交流[1] 新建储能项目 - 公司2024年2月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新能盐海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国信盐城100MW/200MWh储能电站项目[2] - 该项目总投资约3.49亿元,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14%[2] 电价补贴政策 - 对于应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2] 新能源项目运营 - 公司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辅助服务费用是从电网企业支付的上网电费中直接扣除[2] - 目前,公司连云港云台120MW渔光互补项目和山西70MW集中式光伏项目计划配套储能,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已包含了配套储能投资[2] 市场化交易政策 - 根据江苏省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政策,集中式光伏发电年度绿电交易电量不超过900小时、集中式风电绿电年度交易电量不超过1800小时[2] - 2024年江苏电力市场年度绿电总成交电量为31.72亿千瓦时,成交加权均价464.44元/兆瓦时[2] - 江苏省燃煤发电基准上网电价为0.391元/千瓦时(含税),根据监测数据,江苏省风电利用率和光伏利用率均达到100%[2]
江苏新能:江苏新能关于对外投资成立江苏新能新誉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2024-04-10 08:58
合资公司情况 - 新能新誉注册资本62000万元,江苏新能出资37200万元占60%,新誉集团出资24800万元占40%[2][4][8] - 新能新誉董事会成员共5名,江苏新能推荐3名,新誉集团推荐2名[8] - 新能新誉总经理由江苏新能推荐,常务副总经理和财务经理由新誉集团推荐[9] 业绩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誉集团总资产90.46亿元,净资产50.51亿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5.49亿元,净利润2.31亿元[6] 项目情况 - 2023年8月公司牵头联合体中标前黄项目[3] - 前黄项目规划装机容量直流侧650MWp,交流侧520MWac,预计年均上网电量约7.23亿千瓦时,动态总投资约30.60亿元,光伏建设投资约25.08亿元[15] - 前黄项目尚需完成申报备案等手续,进度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2][17] 其他要点 - 投资人未按期足额出资,以欠缴出资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六点六支付违约金[10] - 出资违约股东抽逃出资或使守约股东涉诉,按认缴出资额5%支付违约金[12] - 本次对外投资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