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博科技(603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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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博科技(603655)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08: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获批发行26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600万元[1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8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为10600万股,均为普通股[29] 股权结构 - 戚建国认购4500万股,持股比例66.18%[28] - 范小凤认购1200万股,持股比例17.65%[28] - 戚淦超认购300万股,持股比例4.41%[28] - 常州市金坛君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认购800万股,持股比例11.76%[2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2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7]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39]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3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45]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地位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8]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决议[55] - 审议与关联人达成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决议[55]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7]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0]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64][65] 董事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9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92]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3]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120]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2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12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2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达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达20%[168] - 每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9]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2]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过股东会决议[191] - 公司合并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刊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92]
朗博科技(6036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08:31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属内幕信息[5]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较大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知情人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大股东及其相关人员[9] - 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14] - 公司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4] 保密要求 - 披露前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17] - 定期报告前财务等人员不得泄露数据[17] - 控股股东筹划事项前做好保密预案[17]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视情节处分并担责[18] - 公司自查违规核实追责并2个工作日报送[18]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20]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0] - 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1]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2]
朗博科技(60365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08:31
担保审批 - 须经股东会审批的担保情形有多种[5] - 股东会审议关联方担保议案相关股东回避表决[5]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5] 担保要求 - 被担保方需经营和财务正常并提供反担保[6] - 公司对外担保原则上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12][14] 信息披露 - 公司上市后按规定履行担保信息披露义务[16] -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16] 担保监督 - 财务部门在担保期内跟踪监督被担保方[18][19] - 董事会每年对全部担保行为核查并披露违规情况[19] 其他 - 被担保方不能履约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3] - 公司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亦同[27] - 财报时间为2025年9月[28]
朗博科技(60365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08: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有7名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6]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 董事选举与罢免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6]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46]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9][25]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47]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可开临时会议[32]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提前五日[32][3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33] - 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6] - 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40] - 会议记录保管不少于十年[43] 审议权限 - 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担保由股东会审议[1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10% - 50%等事项由董事会审议[13][14]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等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4] 其他 - 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29] - 董事任期结束后两年义务仍有效[22]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和修改[52]
朗博科技(603655)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08:31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运作规则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增补,未达人数前暂停职权[5] - 例会每年至少两次,提前七天通知(全体同意可不受限)[1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职责与流程 - 主要职责是研究公司长期战略等并提建议、检查实施[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前期准备工作[10] - 委员会召集评审会议,结果提交董事会并反馈办公室[11] 表决与生效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7]
朗博科技(60365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08: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提名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特定股东或董事会提名非职工董事等需提前二十日提交材料[10][12] - 总经理提名高管,提前二十日提交候选人资料[12] 审查反馈 - 认为被提名者不符资格,提前十日反馈意见[12]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3天通知[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5] 其他 - 必要时可邀请人员列席、聘请中介机构[17]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
朗博科技(60365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08:31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8] 协议终止与专户注销 - 商业银行3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等情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9]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1年需对项目可行性等重新论证[12]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2] 资金置换与使用期限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自筹资金应在6个月内实施[1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15]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7] 信息披露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7] -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8]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归还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8]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可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1]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特定程序,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21] 内部检查与报告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9]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30]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与年报一并披露[31] 资金使用决策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应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审议且保荐机构同意[21] 项目延期与变更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披露相关情况[20]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26] 项目转让与置换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27]
朗博科技(60365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08:3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七天通知全体委员[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人员处理 - 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6] 薪酬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9]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董事会批准[9]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考核[8] - 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8] 细则施行 - 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1]
朗博科技(60365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08:31
公司管理架构 -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5]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 总经理职责 - 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生产指挥,对董事会负责[3] - 需履行遵守法规章程、执行决议、完成目标等义务[11] - 行使主持生产经营等职权[13] -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规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15][17] 其他人员职责 - 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分管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19] - 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日常财务工作,向总经理报告[21] 会议制度 - 公司建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24] - 总经理办公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25]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应参会人员出席,通知提前三天发[28] - 会议纪要保存不少于十年,记录永久保存[28] 报告制度 - 总经理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提交经营管理工作报告[32] - 按董事会要求报告公司财务等状况[32] - 重大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33][34] - 报告可口头或书面,董事会要求书面则书面[35]
朗博科技(60365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1 08:3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2名为独立董事,至少1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到前暂停职权[6]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10] - 内部审计部门向其报告工作,审计报告等资料同时报送[11]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5] 审计相关决策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须由其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建议后,董事会方可审议[18] - 召开会议对审计工作组报告进行评议,将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18]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提前十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经全体委员同意不受限[2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议[2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职,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4] 资料保存与披露 - 公司保存审计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3] - 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专业背景、5年内从业经历及人员变动情况[27] - 披露年度报告时在相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7]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触及披露标准,及时披露及整改情况[27] - 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未被采纳,披露并说明理由[27] - 按规定披露审计委员会就重大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