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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603568) - 伟明环保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4 10:17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 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证券部门是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日常办 事机构,统一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等日常管理工 作。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 证券部 ...
伟明环保(603568) -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10-24 10:17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2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6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0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6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9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2 | | 第七章 | 党建工作 45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5 | | 第一节 | 财务 ...
伟明环保(603568) - 伟明环保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0-24 10:17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浙江伟明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二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 ...
伟明环保(603568) - 伟明环保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24 10:17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 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提名 ...
伟明环保(603568) - 伟明环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24 10:17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 ...
伟明环保(603568) - 伟明环保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2025-10-24 10: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余明阳先生的 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本次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余明阳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 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 力。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余明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24 日 二、截至目前,余明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 ...
伟明环保(603568) - 伟明环保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4 10:17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浙江伟明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 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 的,适用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 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 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本制度 ...
伟明环保(603568) - 伟明环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4 10:17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下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等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 ...
伟明环保(603568) - 伟明环保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10-24 10:17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加强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相关交易风险,健全和 完善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金融衍生品交易,是指以期货、期权、互换合约、远期 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金融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 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 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各子公司不得擅自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 第二章 交易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规 ...
伟明环保(603568) - 伟明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10-24 10:17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浙江 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 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