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人鸟(60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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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贵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9-04 10:05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 贵人 公告编号:2023-054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9 月 21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浦星公路 797 号 1 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9 月 21 日 至 2023 年 9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 ...
ST贵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2023-09-04 10:05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 贵人 公告编号:临 2023-057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增资事项概述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金鹤米程莱农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程 莱")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米程莱的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人民币增至 10,000 万元人民币,增资前后其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公司仍继续持有其 100%股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人鸟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0)。 二、进展情况 成立日期:2021年07月19日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合五公路841号5号楼125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万元整 可项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 ...
ST贵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4 10:05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 贵人 公告编号:2023-051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分别 以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表决的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志华 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内部业务结构及人员调整安排无 法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 ...
ST贵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09-04 10:05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 立判断的态度,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事前审核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对拟聘任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 充分调研和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所需的从业资 质和经验,相关工作人员具备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需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公 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认可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公司提供的议案资料, ...
ST贵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4 10:05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 贵人 公告编号:临 2023-055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分别以专人、电 子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表决的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樊凌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审议后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 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
ST贵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审议意见
2023-09-04 10:05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 的依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贝洪俊、王商利、傅锴越 2023 年 9 月 4 日 (本页无正文,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审议意见》签署页) 贝洪俊 王商利 傅锴越 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审议意见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成员 3 人,实际出席 3 人。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贝洪俊女士召集 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审议 了公司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审议意见如下: 2023 年 9 月 4 日 ...
ST贵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04 10:05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 立判断的态度,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及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不 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贝洪俊、杨桦、王商利 2023 年 9 月 4 日 (本页无正文,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
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08-30 02:01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09879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693154760000 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ST贵人及李志华、林思萍、周文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 监管措施。ST贵人及上述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 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福建证监局 2023年8月28日 【打印】 【关闭窗口】 名 称 关于对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文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71号 主 题 词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及李志华、林思萍、周文凤: 经查,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贵人或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披露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