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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中科技(60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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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晚间公告 | 比亚迪拟10送转20;红宝丽一季度净利润下滑24%
选股宝· 2025-04-22 11:54
并购 - 中储股份拟收购广州货代和寿阳公司100%股权 [1] 回购、增持、股权转让 - 双塔食品拟以2亿元-3亿元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2] - 雪天盐业控股股东拟增持1.5亿元-3亿元 [2] - 九牧王股东计划内部转让股份不超过0.21% [2] 对外投资 - 比亚迪2024年度拟10送8转12派39.74元,现金红利总额约120.77亿元创历史新高 [3] - 汇绿生态控股子公司拟投资2亿元建设光通信项目 [4] - 城地香江联合体为中国移动(宁夏中卫)数据中心项目中标候选人之一,投标报价16.32亿元 [5] - 软控股份拟以3.08亿元投资碳五新材延链精细化工项目 [6] - 用友网络筹划发行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7] - 阿拉丁拟认购雅酶生物25%股权 [8] 业绩变动 - 湖南黄金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3.32亿元,同比增长104.63%,主要因金、锑产品销价同比上涨盈利增加 [9] - 宝丰能源第一季度净利润24.4亿元,同比增长71.49%,主要因内蒙古烯烃项目投产,聚烯烃产销量增加 [9] - 全志科技第一季度净利润9155.2万元,同比增长86.51%,主要因智能汽车电子、扫地机机器人、智能投影等领域拓展,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约50% [9] - 中兴通讯第一季度净利润24.5亿元,同比下降10.50% [10] - 春秋电子2024年净利润同比增长690%,超业绩预告上限 [11] - 淳中科技2024年净利润同比增长391%,主要因人工智能产品、专业芯片产品带来新业务增量 [12] - 红宝丽第一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24%,主要因产品价格下调及部分原料价格上涨致毛利率下降 [12] - 长盛轴承第一季度净利润5303.65万元,同比增长1.54% [13] - 瑞芯微2025年第一季度净利润2.09亿元,同比增长209.65% [14]
淳中科技(603516) -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22 11:5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北京淳中视讯科技有限公司按经审计 的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 4 | | --- | --- | | E | में में ग | (2025年5月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拟审议) | | | 二〇二五年五月 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110108575204274E。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核准,首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386,700 股,于 2018 年 2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 ...
淳中科技(603516) -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2 11:5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 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 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 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 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和范围,拟定舆情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 ...
淳中科技(603516) -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4-22 11:5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原监事会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 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 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 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为专业会计人员。 第 ...
淳中科技(603516) -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2 11:5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9] - 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6] 董事义务与管理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6]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忠实义务在两年内仍然有效[7] 董事会权限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等交易需提交董事会批准[13] - 董事会对资产抵押权限为连续12个月内累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13] - 董事会融资借款权限为连续12个月累计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4] - 董事会对外担保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5]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应为独立董事并由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16] 会议召集与通知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21]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需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需提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可随时召开[21]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不足3日需顺延或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3]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涉及表决事项需明确意见,不得无表决意向、全权或授权不明确委托,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委托[24] - 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26]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经同意可通过通讯方式表决并决议[26] - 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外,董事会不得对未在通知中的提案表决,受托董事也不得代表表决[28]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不得表决,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1]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时,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提再次审议条件[33]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决议需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34] 会议记录与责任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 董事会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表决异议并记载者可免责[36] 决议执行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经营班子落实,董事会督促检查,违背决议追究执行者责任[38] - 每次董事会由相关人员报告决议执行落实情况,董事可质询[38] - 董事会秘书要经常向董事汇报决议执行情况[38] 规则相关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为准[40] - 董事会有权适时修订本规则并报股东会批准[40]
淳中科技(603516) -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赵贺春)
2025-04-22 11:5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本人赵贺春,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 会计学教授。1983 年 8 月至 2022 年 10 月在北方工业大学会计系任教,于 2022 年 10 月底退休。2018 年 12 月至今任有研粉材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天 利科技独立董事,202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担任北京市会计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第三届会计系列正 高级评审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赵贺春) 作为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谨慎、 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出席 公司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 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
淳中科技(603516) -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王维)
2025-04-22 11:5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王维) 作为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 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谨慎、 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出席 公司 2024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 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维,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哲学硕士,执业 律师。曾就职于中移铁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2023 年 1 月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嘉观律师事务所,2021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
淳中科技(603516) -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4-22 11:5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 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持股变动规则及信息披露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 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 ...
淳中科技(603516) -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2 11:5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四月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运作 机制,保障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切实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和 ...
淳中科技(603516) -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04-22 11:51
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淳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 允性,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不得损害公司及公司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原则; (三) 关联方应进行回避表决; (四) 有任何关联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五)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 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财务顾问。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