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精工(603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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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精工上半年营收降逾20%,定增与控制权变更双双终止
华夏时报· 2025-10-23 10:56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4.45亿元,同比下降20.48% [2][3] - 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10.75万元,同比下降17.39% [3] - 2025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628.86万元,同比下降20.32% [3] - 营业收入从2021年的22.34亿元持续下滑至2024年的11.21亿元 [4] - 扣非净利润亏损从2021年的-399万元扩大至2024年的-1.51亿元 [4] - 2025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37.58万元 [4] -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达64.87%,流动比率为0.79 [4] 经营业绩下滑原因 - 利润持续亏损的核心原因是市场总体订单减少、产品价格下降、毛利率下降 [2] - 2025年上半年电梯行业需求趋缓,行业竞争日益激烈 [3] - 受房地产市场下行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已持续数年表现欠佳 [4] 公司战略与应对措施 - 公司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在内部降本同时外部积极拓展新业务新市场 [2] - 公司计划收缩对外投资、盘活闲置资产,努力提升公司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 [2] - 公司将持续加大应收款收款力度,改善现金流情况 [4] - 公司目前仍将聚焦主营业务,同时积极寻求新的发展方向 [5] - 公司计划围绕风电配件、光伏支架、新能源钣金业务、电梯储能等新能源领域深入拓展 [5] 新能源领域布局 - 2025年上半年,公司投资成立了控股子公司杭州巨准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拓展电梯储能业务 [5] - 2020年,公司出资5325.32万元收购三斯风电55%股权,涉足风力发电设备配套领域 [5] - 2021年,公司投资设立华菱新能源,布局光伏支架配套业务 [5] - 2022年成立了安徽华菱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从事电池研发制造相关业务 [5] 重大事项变更 - 公司此前推进的定增计划与控制权变更事项于9月底双双终止 [2][6] - 2024年12月,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上饶巨准发行不超过4000万股股份,发行完成后其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6] - 公司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导致控制权变更事项终止 [6][7] - 终止原因为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 [7] - 终止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黄业华,实际控制人仍为黄业华、马息萍、黄超 [7] 新业务挑战与调整 - 新市场的开拓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受政策、市场、资金、技术等限制因素影响 [6] - 公司对投资效率低或未开展业务的子公司已经停止了投资或予以注销 [6] - 鉴于全资子公司安徽华菱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投资较大、研发项目进展缓慢,公司决定不再继续投资,该公司全面停产 [6] 行业前景 - 尽管当前中国房地产市场仍处于调整阶段,国内电梯市场需求增速放缓,但公司对行业长期发展仍持乐观态度 [5] - 我国城镇化进程仍在持续推进,电梯作为配套城市发展的重要设备,基本需求长期存在 [5] - 旧梯更新及电梯维保服务也将逐步成为推动电梯产业发展的新增长点 [5]
专用设备板块10月22日涨0.7%,德石股份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4.8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0-22 08:26
板块整体表现 - 10月22日专用设备板块整体上涨0.7%,表现优于大盘,当日上证指数下跌0.07%,深证成指下跌0.62% [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德石股份以16.8%的涨幅领涨,麻赫股份以-5.77%的跌幅领跌 [1][2] 领涨个股表现 - 德石股份收盘价29.97元,单日涨幅达16.8%,成交量为50.67万手,成交额为14.98亿元 [1] - 凯腾精工涨幅11.42%,收盘价12.39元,成交额1.47亿元 [1] - 涨幅超过10%的个股包括中亚股份(10.29%)、北方股份(10.01%)、赛象科技(10.00%)、中信重工(10.00%)等 [1] 领跌个股表现 - 麻赫股份跌幅最大为-5.77%,收盘价12.9元,成交额1.16亿元 [2] - 利和兴跌幅-3.6%,收盘价29.22元,成交额达10.31亿元 [2] - 中坚科技跌幅-3.15%,收盘价123.48元,成交额3.6亿元 [2] 资金流向分析 - 专用设备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4.8亿元,游资资金净流入2.81亿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99亿元 [2] - 赛象科技主力净流入1.13亿元,主力净占比达35.82%,但游资和散户资金均呈净流出状态 [3] - 芯碁微装主力净流入7656.91万元,主力净占比9.63% [3] - 神开股份主力净流入4886.9万元,主力净占比高达42.98% [3]
华菱精工2025年10月修订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架构
新浪财经· 2025-10-16 12:54
公司章程修订核心 -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10月修订的公司章程 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保障各方权益 [1] - 此次公司章程修订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 保障公司稳定发展 [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34万元 [1]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电梯配件研发制造销售 钢结构件开发制造销售 电梯销售安装维护等多个领域 [1] - 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 目前总已发行股份数为13,334万股 均为普通股 每股面值1元 [1] 股东与股东会规定 -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 拥有选举更换董事 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等多项职权 [2] - 明确股东权利义务 包括获得股利分配 参与股东会表决 监督公司经营 [2] - 对股东会的召集 提案 通知 召开 表决和决议等程序作出细致规定 [2] 董事会与高管架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对股东会负责 行使召集股东会 执行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 [2]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还设立了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以加强监督和专业决策 [2] - 高级管理人员设总裁1名 副总裁若干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每届任期3年 [2]
华菱精工(603356)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6 12:16
担保申报 - 子公司对外担保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申报[3] - 被担保人申请担保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及附件[10] 担保审批 - 公司担保交易需特定董事审议通过[5] - 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有表决权通过要求[7] - 特定担保情况需股东会审批[7] 担保管理 - 资金部按季度填报担保情况表并抄送[13] 制度说明 - 制度释义、执行、解释等相关规定[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8]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9] - 时间为2025年10月[19]
华菱精工(603356)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16 12:00
财务相关 - 控股子公司江苏三斯风电科技有限公司拟申请最高2000万元综合授信[3] -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在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2000万元担保[3] 议案情况 - 《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5]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6]
华菱精工(603356)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16 12:00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宣城市华菱精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0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以口头、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黄超先生主持。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全部董事以通讯方式 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按照中国证监会 2 ...
华菱精工:10月1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6 11:51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等文件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电梯配件,占比85.49% [1] - 光伏支架业务收入占比7.25% [1] - 其他行业收入占比4.28% [1] - 风电制动业务收入占比2.98% [1]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公司市值为17亿元 [1]
华菱精工:拟为控股子公司江苏三斯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16 11:51
公司担保事项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三斯拟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此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 [1] - 综合授信品种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 [1] - 担保期限为相关授信业务全部结项为止,担保范围包括实际发生的授信额度本金及相关利息 [1] 公司现有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48亿元(不含本次),均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68% [1] - 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8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22% [1]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1]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发稿,华菱精工市值为17亿元 [2]
华菱精工(6033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6 11:4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1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3]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事项[6] - 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7]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8] 股东会授权事项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7]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7] 股东会投票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8]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0]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当选董事所得票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33] 董事相关规则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除外)[32]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最迟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32] 其他规则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关联股东应在股东会召开5日前向董事会主动声明关联关系[3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1] 董事会审议权限 - 董事会有权审议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的事项[39] - 董事会有权审议决定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事项[39] - 董事会有权审议决定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事项[40] - 董事会有权审议决定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事项[40] - 董事会有权审议决定交易成交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事项[40] - 董事会有权审议决定交易产生利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事项[40] - 董事会有权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40] - 董事会有权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40] 股东权利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7]
华菱精工(603356)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6 11:46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在特定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含公司)[6] 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8] - 连续任职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8]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不符条件或独立性要求,60日内完成补选[9]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9] 独立性管理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5] - 董事会每年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并与年报同时披露[5]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1] 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3]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14]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17] 报告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5]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20]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股东[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