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湖股份(60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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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湖股份(603319) -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系根据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湖 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规定所认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 体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杜绝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 作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以及《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大股东,即控股股东,指持有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 五十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百分之五十, ...
美湖股份(60331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制度概况 - 目的是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2]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等[3] 执行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收集资料提方案,报董事会批准[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10] 责任处理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四种从重,三种从轻或免予处理[4][5][7] - 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构成犯罪依法追责[8][11]
美湖股份(60331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加强对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母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指导控股子公司管理活动,促进 控股子公司规范运作,降低控股子公司经营风险,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美湖 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 要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份 或股权,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公司依据对控股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向控股子公 司委派财务、经营管理人员和实施日常持续动态监管等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 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公司支持控股子公司依法自 主经营,除履 ...
美湖股份(60331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遵守本制度及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对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发行证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确保所有投资者可 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法律、行政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 ...
美湖股份(603319)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 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南美湖智 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 ...
美湖股份(60331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含义根据《公司章程》 确定。 第三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的相关 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公司及公 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第一大股东;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认定的其他主体。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人与公司的相关行为,参照本规范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 ...
美湖股份(60331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的自然 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 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 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 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 ...
美湖股份(6033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4
内幕信息界定 -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3] - 一年内购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4]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30%属内幕信息[4]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4]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4]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4] 信息处理规定 - 发现内幕交易2个工作日内报当地证券监管部门[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12] 重大事项要求 - 进行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11] 其他规定 - 保荐人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6] - 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16] - 制度自董事会批准日生效[16] - 文件落款日期为2025年8月27日[17]
美湖股份(60331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8 09:23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15日14点30分在湖南衡阳衡东公司101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9月15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5][6] - 审议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修订部分治理制度两项议案[8] 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8日[15] - 现场登记9月12日9:00 - 11:30、14:00 - 16:00,异地可信函或邮件[18] - 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事务部[18] 其他信息 - 公司联系电话0734 - 5239008,邮箱hnjyb@hnjyb.com[18] - 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费用自理[19] - 公告2025年8月29日发布[20]
美湖股份(603319)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8 09:22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319 证券简称:美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微信通知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国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