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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鞍股份(60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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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鞍股份: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福鞍控股股份减少)
2023-11-03 12:16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上市公司名称: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福鞍股份 股票代码:603315 信息披露义务人:福鞍控股 住所/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越岭路 257 号研发中心 B 座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 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 ...
福鞍股份(603315)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0 16:00
营业收入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53,023,075.59元,同比减少8.04%;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729,498,251.49元,同比增加4.00%[5] - 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7.29亿元,较2022年前三季度的7.01亿元增长4%[19] 净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892,360.30元,同比增加95.95%;年初至报告期末为56,052,726.65元,同比增加63.02%[5]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986,295.65元,同比增加117.13%;年初至报告期末为55,682,499.59元,同比增加94.57%[6] -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利润62,961,857.44元,2022年同期为38,661,872.93元[20] - 2023年第三季度净利润55,786,420.12元,2022年同期为33,707,743.31元[21] - 202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052,726.65元,2022年同期为34,383,561.07元[21] 现金流量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335,529.16元,同比增加131.93%[6] - 2023年前三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855,699,435.02元,2022年同期为770,761,516.10元[23] - 2023年前三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8,008,969.67元,2022年同期为23,547,024.44元[23] - 2023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96,367,417.39元,2022年同期为846,245,562.23元[23] - 2023年前三季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23,468,974.40元,2022年同期为663,089,094.22元[23] - 2023年前三季度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72,264,837.54元,2022年同期为63,304,660.74元[23] - 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0335529.16元,上年同期为30325913.29元[24] - 2023年第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8808359.61元,现金流出小计为183371993.40元,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83371993.40元[24] - 2023年第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99569288.69元,现金流出小计为535544968.24元,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35975679.55元[24] - 2023年第三季度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326139.40元,上年同期为 - 179667.50元[24] - 2023年第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148686004.39元,上年同期为22060480.03元[24] - 2023年第三季度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78524857.45元,期末为29838853.06元[24] - 2023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826031888.23元,上年同期为815919648.94元[24] - 2023年第三季度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为148371993.40元,上年同期为74423797.99元[24] - 2023年第三季度投资支付的现金为35000000元,上年同期为68530000元[24] - 2023年第三季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489691776.15元,上年同期为485645781.60元[24] 资产与所有者权益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645,325,803.73元,较上年度末减少5.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494,590,784.76元,较上年度末增加3.98%[6] - 202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26.45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7.90亿元下降5.2%[16]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18.84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1.74亿元下降13.3%[15] - 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7.61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6.16亿元增长23.5%[16] - 2023年9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10.73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2.47亿元下降14%[16] - 2023年9月30日非流动负债合计0.83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10亿元下降24.7%[17] - 2023年9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14.90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4.33亿元增长4%[17]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本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合计-93,935.35元,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70,227.06元[9] 资产项目变动情况 - 货币资金较上期减少65.21%,主要系投入固定资产、项目工程所致[9] - 应收票据较上期减少68.79%,主要系承兑汇票到期解付所致[9] - 2023年9月30日货币资金1.01亿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91亿元下降65.4%[15]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4,855户,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2] - 前两大股东福鞍控股有限公司和中科(辽宁)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34.62%和28.36%,均有股份质押[12] - 福鞍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1.06亿股[13] - 中科(辽宁)实业有限公司为福鞍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0.87亿股[13] 基本每股收益情况 - 2023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1817元/股,2022年同期为0.1120元/股[22] 营业总成本情况 -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总成本693,551,350.37元,2022年同期为657,399,048.55元[20]
福鞍股份:福鞍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及解质押的公告
2023-10-26 08:26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0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押及持股 5%以上 股东股份质押及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接到控股股东福鞍控股的通知,获悉其原质押给 建德市新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 下: 1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鞍控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福鞍控股")于近日办理了 400 万股的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股东中科(辽宁)实业有限公司(原名:辽宁中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科实业")于近日办理了 550 万股的股份质押手续及 400 万股的股 份解除质押手续。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实业持 有公司股份 193,378,183 股,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 所持股份的 4.14%,占公司总股本的 2.61%;本次质押股份占中科实业及其 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的 2 ...
福鞍股份:福鞍股份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0-16 10:13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8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鞍股份")于2023年10月 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3年10月16日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激 励计划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
福鞍股份: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0-16 10:13
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 年 10 月 | 一、释义 | 3 | | --- | --- | | 二、声明 | 4 | | 三、基本假设 | 5 | | 四、本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 6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7 | | (一)权益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7 | | | (二)关于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 | | | 差异的说明 8 | | |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8 | | | (四)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10 | | | (五)结论性意见 10 | | |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1 | | (一)备查文件 11 | | | (二)咨询方式 11 | | 一、释义 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特别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福鞍股份、本公司、公 | 指 |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司 ...
福鞍股份:福鞍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3-10-16 10:13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福鞍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 了核查,认为: (一)公司 2023 年 ...
福鞍股份: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关于福鞍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0-16 10:11
关于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 1 —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 关于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朱香冰律师、郝明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第1号》")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所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 本次股东大会的以下文件,包 ...
福鞍股份:福鞍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16 10:11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辽 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二、《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以及《福鞍股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