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典新能(60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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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7-02 23:07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 股东长江晨道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7,272,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50% 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已全部解除限售并于2025年1月13日上市流通 [1]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披露减持计划公告 股东长江晨道拟减持不超过1,616,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1%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1] - 截至2025年7月2日 长江晨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1,615,7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8%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1] - 实际减持情况与披露计划一致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且未提前终止 减持数量达到计划最低要求 [2]
西典新能: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16:15
股东减持情况 - 股东长江晨道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7,272,000股,占总股本的4.50%,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已于2025年1月1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 - 长江晨道计划减持不超过1,616,000股(占总股本1%),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时间为公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起3个月内 [1] - 截至2025年7月2日,长江晨道通过集中竞价累计减持1,615,700股(占总股本0.9998%),减持价格区间为34.12~41.66元/股,减持总金额60,842,297.74元 [2]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为2025年3月12日,实际减持期间为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7月2日 [2] - 减持完成后,长江晨道持股数量降至5,656,300股,持股比例降至3.50% [2] - 实际减持情况与计划一致,未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且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 [2][3] 股东基本信息 - 长江晨道为公司持股5%以下股东,非控股股东、实控人或一致行动人,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2] - 股东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均为IPO前取得 [2]
西典新能(603312) -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5-07-02 09:02
减持前情况 - 长江晨道持股727.2万股,占总股本4.50%[3] 减持计划 - 拟减持不超161.6万股,不超总股本1%[3] 实际减持情况 - 累计减持161.57万股,占总股本0.9998%[3] - 减持价格区间34.12 - 41.66元/股,总金额6084.229774万元[6] 减持后情况 - 长江晨道持股565.63万股,占总股本3.50%[6]
西典新能: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01 16:30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拟取消监事会设置 将监事会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 [8] - 涉及撤销监事会的相关内部治理制度将进行系统性修订 包括审计委员会承接职能后的运作机制调整 [9] 海外战略布局 - 计划通过香港子公司(West Deane New Power (HK) Holding Ltd)和新加坡孙公司(West Deane New Power (SG) Investment Pte Ltd)在泰国设立生产基地(West Deane New Power (Thailand) Industrial Co Ltd) 总投资额不超过2亿人民币 [10][11] - 投资架构采用多层控股模式:香港子公司全资控股香港贸易孙公司及新加坡投资孙公司 后者与香港子公司共同持股泰国孙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90%和10%) [10][11] - 泰国生产基地注册资本2亿泰铢 主营汽车零部件及输配电设备制造 资金将分阶段用于土地购置/厂房建设/设备采购等 [11][12] 股东大会安排 - 会议定于2025年7月10日14:30在苏州总部召开 采用现场+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在交易日时段(9:15-11:30 13:00-15:00)进行 [7] - 股东发言需提前登记 每人限3次发言/每次不超过5分钟 问答环节总时长控制在20分钟内 [4][6] - 表决规则要求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不得重复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未投票视为弃权 [5][6]
西典新能(603312)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07-01 10:1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10日14:3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10] - 会议地点为苏州市高新区金枫路357号西典新能总部206会议室[10] 议案内容 - 拟取消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修订章程及规则[13] - 修订涉及撤销监事会的9项治理制度[16] 对外投资 - 拟在港、新、泰设子公司及孙公司建泰国基地,投资不超2亿[19][21] - 港、新、泰子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1万港币、1万新币、2亿泰铢[24][25] - 港、新子公司分别持股泰子公司10%、90%[25]
西典新能(603312)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7-01 09:48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9月13日[2] - 实施期限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29日[2]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2]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1600500股,占总股本0.99%[2][5] - 累计已回购金额53341392.98元[2][5]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0.17元/股至34.64元/股[2][5] 其他 - 2024年9月12日董事会、9月30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3] - 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3] - 原回购价格上限40元/股,调整为39.25元/股[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回购符合规定及方案要求[5]
西典新能拟2亿投建泰国基地 拓展国际市场营收净利4连增
长江商报· 2025-06-25 23:48
海外产能扩张 - 公司计划投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在泰国建设生产基地,并通过香港子公司和新加坡孙公司持有泰国孙公司股权[1][2] - 海外扩张旨在拓展国际市场,提高海外业务能力,满足客户需求,境外营收1.53亿元同比增长24.97%,毛利率32.97%高于境内16.31%[2] - 已与罗克韦尔、法拉电子等海外客户开展技术交流和业务拓展[2] 产能建设进展 - 2023年实施苏州工厂扩建和西部工厂落地,西部工厂土建工程预计2025年底完成,目前以租赁方式生产配套宜宾宁德时代基地[3] - 2024年完成4条FCC产线调试,具备年供应12万台车产能,计划2025年再建20条FCC产线达72万台车/年产能,最终目标200万台车/年[3] - 新技术推出有助于提升盈利水平与抗风险能力[3] 业绩表现 - 2021-2024年营收连续四年增长,分别为8.22亿元、15.93亿元、18.35亿元、21.65亿元,同比增长228.77%、93.86%、15.24%、17.94%[5] - 同期净利润分别为8034万元、1.55亿元、1.98亿元、2.28亿元,同比增长259.29%、92.31%、28.23%、14.99%[5] - 2025年一季度营收7.07亿元同比增长80.3%,净利润7185万元同比增长44.8%[5] 客户集中度 - 2024年对宁德时代销售额14.84亿元占比68.55%,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89.27%[6] - 2019年参与宁德时代T项目开发,2021年宁德时代通过长江晨道间接持股0.95%[6] - 自主研发FFC采样电池连接系统较FPC成本更低、强度更高[6] 行业地位 - 专注电连接领域17年,在新能源汽车和储能领域具备技术优势和行业地位[4] - 下游客户包括宁德时代、蜂巢能源、上汽时代、比亚迪、中国中车等,客户黏性高[5]
西典新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24 17:33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证监会批准,发行4040万股,每股发行价29.02元,募集资金总额11.7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0.66亿元[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 -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银行签订监管协议[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投项目包括年产800万件动力电池连接系统扩建项目和成都电池连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8.95亿元,拟投入募集资金8.7亿元[2] 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原因 - 成都项目因终端客户新增上海工厂,需在苏州就近配套,故新增苏州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2] - 研发中心项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新增子公司苏州西典新能源汽车电子作为实施主体以协同研发职能[3] 新增实施主体详情 - 苏州西典新能源汽车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成立于2022年4月,主营汽车零部件制造[5] - 成都项目新增苏州高新区金枫智能产业园为实施地点[4] 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安排 - 公司将开设专项账户存放新增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并与银行、保荐人签订监管协议[5]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调整基于客户需求及业务战略,优化资源配置,不改变资金用途或规模,不影响财务状况[6] 审议程序 - 该事项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监管规则[6][7] 保荐人意见 -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调整事项符合监管规定,对新增实施主体及专户无异议[7][8]
西典新能: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4 17:25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则 - 制定本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保障股东选择权并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2] - 累积投票制定义:股东每持一股可获得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 [2] - 适用范围包括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涵盖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职工董事除外) [2][3] 董事候选人提名 - 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单独/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以提案方式书面提名 [3] - 提名人需确保被提名人同意并披露其职业背景、兼职情况,独立董事还需提供资格与独立性声明 [3] - 候选人须书面承诺资料真实性,独立董事需额外声明无利益冲突 [3] - 独立董事候选人材料需报送证监会及交易所,交易所异议者不可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3][4] 投票原则 - 股东表决权数=持股数×应选董事人数,可集中或分散投票 [4] - 投票有效性规则:超额投票无效,不足投票有效且差额视为弃权 [4] -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投票权分别计算且仅能投向对应类别候选人 [4][5] 董事当选规则 - 按得票数高低排序,前N名且得票超出席股东表决权半数者当选 [6] - 票数相同导致超额时:全部相同则重选,末位相同则前位当选后末位重选 [6] - 当选人数不足时,过半数者自动当选,剩余空缺通过三轮内补选完成,否则原董事留任并启动临时股东会 [6][7] 操作程序 - 股东会通知需说明采用累积投票制,并提前公布实施细则 [7] - 选票需包含会议信息、候选人姓名、股东信息、累积票数说明,且不设反对/弃权项 [8] - 支持现场投票、委托投票及网络投票(按相关办法操作) [8] 附则 - 细则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冲突时优先适用上位规定 [8]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审议通过日起实施 [8]
西典新能: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4 17:2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框架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1] - 关联交易定义涵盖16类资源或义务转移事项,包括资产买卖、对外投资、担保、研发项目转让等[1] - 关联人分为关联法人(如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如持股5%以上自然人、高管及其亲属)[1][2] 关联方认定标准 - 关联法人包括直接/间接控制方、受关联自然人控制的法人、持股5%以上法人等四类主体[1] - 关联自然人涵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及其近亲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1] - 过去12个月内曾具关联关系或未来12个月将具关联关系的主体视同关联方[2] 决策程序规范 - 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需回避,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 - 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需回避,涉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事项需单独表决[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批准[4]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审计评估并提交股东大会[4] 特殊交易管理 -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如原材料采购)可免审计评估,但需按年度预计并披露总额[5][6]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均需股东大会审议[5] - 连续12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需累计计算金额并适用相应审批程序[5] 披露与监督机制 - 独立董事需过半数同意且经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5] - 审计委员会需对关联交易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7] - 实际交易超预计金额或条件重大变化时需重新履行披露及审批程序[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