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盐井神(60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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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23 20:12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将于2025年12月30日上市流通的股票数量为609,325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80% [2][3][16]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28人 [16]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2年12月30日 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2月29日届满 [14] 本次激励计划历史批准及实施流程 - 2021年12月30日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4] - 2022年3月24日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 [7] - 2022年11月17日 公司董事会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7日 以5.64元/股的价格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186.80万股限制性股票 [8] - 2022年4月29日 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为1,022.20万股 [8] 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与解除限售情况 - 2024年4月29日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上市流通 涉及112名激励对象 股票数量为3,327,317股 [9] - 2024年12月30日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上市流通 涉及28名激励对象 股票数量为609,325股 [10] - 2025年4月29日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上市流通 涉及108名激励对象 股票数量为3,191,984股 [11] - 公司曾多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例如2023年9月14日完成回购注销12万股 2024年4月3日完成回购注销12万股 2025年2月20日完成回购注销4万股(预留授予) 2025年6月9日完成回购注销270,667股(首次授予) [9][10][11] 本次解除限售的决策程序 - 2025年12月16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4][1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为28名激励对象所持609,325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 [13]
苏盐井神(603299) -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2025-12-23 10:32
股票授予和流通 - 2022年3月24日首次授予1022.20万股,价格4.79元/股,授予114人[14] - 2022年4月29日首次授予1022.20万股限制性股票[8] - 2022年11月17日预留授予186.80万股,价格5.64元/股,授予29人[14] - 2024年4月29日3,327,317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11] - 2024年12月30日609,325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11] - 2025年4月29日3,191,984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12] - 2025年12月30日609,325股股票上市流通,含本次解除限售股票[21] 股票回购注销 - 2023年9月14日回购注销12万股限制性股票[9] - 2024年4月3日回购注销12万股限制性股票[10] - 2025年2月20日回购注销4万股[11] - 2025年6月9日回购注销270,667股[12] 业绩数据 - 2022 - 2023年利润总额平均增长率为211.38%[19] - 2023年扣非基本每股收益为0.8499元,超对标公司75分位值水平[19] - 2023年现金分红占净利润比例为45.01%[19] 解除限售 - 本次符合条件激励对象28人,可解除限售609,325股,占总股本0.0780%[20] - 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占已获授比例33.33%[20] - 本次变动前有限售股4,410,707股,变动后3,801,382股[22] - 本次变动前无限售股777,247,495股,变动后777,856,820股[22] - 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和授权程序[23] - 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23] - 需在限售期届满后履行信息披露和办理解除事宜[23]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22 19:52
增持计划概况 -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5年9月23日起6个月内,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 - 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90万元且不超过266万元 [2] 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 截至公告披露日(2025年12月23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 [2] - 增持主体已合计增持股份87,100股,合计增持金额为87.63万元 [2] - 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未达到计划区间下限的50% [4] -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计划周期内逐步推进 [2] 增持主体与计划状态 -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 - 增持主体未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5] - 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期价值的认可,将继续在计划期间内择机增持 [4] 合规与信息披露 -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5] -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增减持公告汇总丨这家公司高管拟合计不少于500万元增持股份





第一财经· 2025-12-22 12:54
公司高管及股东持股变动 - 永太科技部分高管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合计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1] - 苏盐井神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增持公司股份,合计金额为87.63万元人民币 [1] - 红旗连锁股东永辉超市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1] - 粤海饲料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1] - 英维克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6% [1] - 中国外运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
苏盐井神(603299.SH):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8.71万股公司股份
格隆汇APP· 2025-12-22 08:17
公司管理层增持计划执行情况 -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5年9月23日起的6个月内,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 - 计划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90万元且不超过266万元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增持主体已合计增持股份8.71万股,合计增持金额为87.63万元 [1] - 后续增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在计划实施周期内逐步推进剩余增持事宜 [1]
苏盐井神(603299) -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5-12-22 08:15
增持计划 - 部分董事、高管2025年9月23日起6个月内拟增持190 - 266万元[4] - 实施期限过半,合计增持87100股、87.63万元[4] 个人增持情况 - 吴旭峰增持66000股、65.97万元,比例增0.0084%[5][6] - 刘洋增持9900股、10.25万元,比例增0.0013%[5][7] - 许海军增持5000股、4.99万元,比例增0.0006%[5][8] - 戴亮增持6200股、6.42万元,比例增0.0008%[5][8] 其他情况 - 增持计划可能无法达预期[4][10] - 实际增持数量过半且达区间下限50%[10] - 增持主体未提前终止计划[11] - 增持符合规定,公司将持续披露进展[11]
苏盐井神: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8.71万股公司股份
格隆汇· 2025-12-22 07:58
公司股份增持计划 -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5年9月23日起的6个月内,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 - 计划增持股份的合计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90万元且不超过266万元 [1] 增持计划执行进展 - 截至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 [1] - 增持主体已合计增持股份8.71万股,合计增持金额为87.63万元 [1] -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1] - 后续增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在计划实施周期内逐步推进增持事宜 [1]
苏盐井神:部分董事及高管增持87.63万元股份
新浪财经· 2025-12-22 07:55
公司管理层增持计划进展 -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5年9月23日起的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190万元且不超过266万元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增持主体已合计增持股份87,100股,合计增持金额为87.63万元 [1] -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增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在计划实施周期内逐步推进增持事宜 [1]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17 05:05
董事会决议与核心事项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6日召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609,32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80% [1][10] -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12月29日届满,董事会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将按规定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10] 激励计划历史决策与执行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21年12月30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草案,并于2022年3月24日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草案修订稿 [2][5] - 2022年3月2日,公司获得江苏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实施该激励计划的批复 [3]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022.20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4月29日 [5] -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于2022年11月17日进行,以5.64元/股的价格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186.80万股限制性股票 [6]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之日为2022年12月30日 [10] 历次解除限售与股份变动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4年4月完成,112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3,327,317股 [7] -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4年12月完成,28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609,325股 [8]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于2025年4月完成,108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3,191,984股 [9] - 公司曾多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包括2023年9月注销12万股、2024年4月注销12万股、2025年2月注销4万股(预留授予)、2025年6月注销270,667股(首次授予) [6][7][8][9] 相关核查意见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解除限售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同意为28名激励对象所持609,325股办理解除限售 [10] -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批准授权程序,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对象与数量符合规定,公司尚需履行后续信息披露及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11]
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16 20:03
核心公告摘要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将于2025年12月29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2]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609,32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80% [2][12]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激励计划历史决策与执行 - 2021年12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 [4] - 2022年3月2日,公司获得江苏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激励计划的批复 [5] - 2022年3月2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6] - 2022年3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首次授予登记日为2022年4月29日,数量为1,022.20万股 [6][7] - 2022年11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7日,以5.64元/股的价格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186.80万股限制性股票 [7] -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2022年12月30日 [10] 历次解除限售与股份变动 - 2023年7月6日,公司审议通过并完成回购注销12万股限制性股票 [8] - 2024年2月6日,公司审议通过并完成回购注销12万股限制性股票 [8] - 2024年4月11日,公司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112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3,327,317股,该批次股票于2024年4月29日上市流通 [8] - 2024年12月3日,公司审议通过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28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609,325股,该批次股票于2024年12月30日上市流通,并完成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的4万股 [9] - 2025年4月2日,公司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108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3,191,984股,该批次股票于2025年4月29日上市流通,并完成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的270,667股 [9][10] 本次解除限售详情 - 本次解除限售为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22年12月30日)起36个月后至48个月内,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3 [1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认为,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符合相关规定 [12] -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对象与数量符合规定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