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股份(603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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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股份: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6 08:06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4 月 25 日,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 503 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金敖大先生召集主持,公司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 规定,总裁吴祝平代表公司管理层向董事会作 2023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 ...
海鸥股份: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08:06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H10153 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空 。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_ 报告编码: 沪2470MW8R5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 股份")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海鸥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H10153 号 江苏海鸣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 ...
海鸥股份: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2024-04-26 08:06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二〇二四年四月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 第一节 股东 6 | | |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 第一节 董事 23 | | | 第二节 董事会 25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2 | | | 第一节 监事 32 | | | 第二节 监事会 33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4 | | | 第二节 利润分配政策 35 | | | 第三节 ...
海鸥股份: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08:06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4][5] - 财务报告内控评价为有效,审计意见与评价结论一致[4][8] 未来展望 - 2024年继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18] 其他 - 董事长为金敖大(已获董事会授权)[19]
海鸥股份: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文学)
2024-04-26 08:06
会议出席情况 - 2023年董事应参加董事会5次,均亲自出席,出席股东大会0次[4] - 2023年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各委员会会议[4] 会议审议事项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四次会议审议多项报告及议案[5][6] - 2023年提名委员会一次会议审议提名高管议案[6] - 2023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次会议审议薪酬议案[6] 人员聘任与选举 - 2023年1月3日续聘刘立为财务总监[10] - 2023年1月3日选举董事,聘任总裁及高管[11][12] 政策与机构情况 - 2023年未更换审计机构,续聘立信[10] - 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等重大变更[11] - 报告期内无股权激励计划制定或变更[13]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维护权益[15]
海鸥股份: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6 08:06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 16 号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 有限公司办公楼 3 楼 301 会议室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0 日 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 ...
海鸥股份: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08:06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徐文学、沈世娟、别锋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4 年 4 月 25 日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海鸥冷却 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徐文学、沈世娟、别锋 锋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董事会 ...
海鸥股份: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6 08:06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情况说明 1、注册资本增加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苏州绿萌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为增强在制氢领域的拓展, 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最终内容以工商部门 登记核准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
海鸥股份: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6 08:0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由审计委员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大会决定[3] -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后两者需邀请不少于三家[6] 评价与费用 - 评价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7]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9] 人员任职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服务期限合并计算[10] 改聘与披露 - 执业质量有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0][11] - 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3]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履职和选聘,结果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4]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并处理责任人[14] 文件保存与责任 - 妥善保存选聘相关文件资料至少10年[15] - 担负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选聘时加强审查[1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9]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9]
海鸥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6 08:06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海 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及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海鸥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 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关于核准江苏海鸥冷却塔 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7 号)核准,海鸥股份以股权 登记日(2020 年 7 月 17 日)收市股本总数 9,147.00 万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配 2.50 股的比例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 A 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