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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新药业(60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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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新药业: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23 09:01
业绩相关 -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12] 组织架构 - 2023年11月16日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 会议情况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审议14项议案[3] 议案通过 - 2023年各次会议通过多项议案,如关联交易、报告、聘任等[4] 未来展望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履职并加强多方面工作[14] 审计机构 - 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7]
天新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3 09:01
审计相关安排 - 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1] - 2023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4] - 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3] - 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议案[3] - 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5] - 2024年3月28日审计委员会与签字会计师等沟通交流[6] - 2024年4月23日出具该审计委员会报告[8]
天新药业:董事会对2023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3 09:01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杨延莲女士、刘桢女士、刘路遥先生、孙林先生的任 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 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江西天新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延莲女士、刘桢女士、刘路遥先 生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孙林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
天新药业: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23 09:01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担保情况概述 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间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 额度内,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 控制权的子公司)之间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各子公 司的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 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之间可分别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4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担保 | | | ...
天新药业: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23 09:01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会议召开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 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江 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其他人员协助 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 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1) 任何监事 ...
天新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3 09:01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 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章根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 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天新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议案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 金现 ...
天新药业: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3 09:01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乐平市乐安江工业园工业六路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5 月 23 日 至 2024 年 5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
天新药业:公司章程
2024-04-23 09: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437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43778.00万元[9]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35502万股,现股份总数为43778.0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18] 股东信息 - 发起人许江南持股203603970股,比例57.35%;许晶持股59110830股,比例16.65%;王光天持股56803200股,比例16.00%;邱勤勇持股35502000股,比例10.00%[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公司治理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增加资本可采用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1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未执行规定的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未执行可起诉,责任董事承担连带责任[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或自行诉讼[30][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4]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6]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决议还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97]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114][11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17][118] - 监事会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1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达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达20%[134]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7天通知[142] - 公司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49][150][15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6]
天新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延莲
2024-04-23 09:01
会议与治理 - 2023年董事会召开会议6次,独立董事均出席并投赞成票[5] - 2023年召开股东大会3次,独立董事均出席[8] - 2024年将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9] 审计与报告 - 2023年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并披露信息[18] - 按时编制并披露2022 - 2023年相关报告,数据真实准确[17] 人事变动 - 报告期内第二届董监高换届选举[19] - 第三届董事会续聘罗雪林为财务总监[23] 合规与制度 - 关联交易遵循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14] - 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17]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依法履职,完善公司治理[25]
天新药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3 09:01
业绩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15.93亿元[3] - 2023年末总股本4.38亿股,扣除回购专户后以4.36亿股为分红基数[3] 利润分配 - 拟每股派现0.5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2.18亿元(含税)[3] - 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达净利润45.86%[3] - 利润分配预案待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