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新药业(60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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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新药业(603235)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路遥
2025-04-25 07:46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天新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在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路遥,出生于 1987 年 4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2012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历任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高级经理、副总经理;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2 月任 BitMain Te ...
天新药业(603235)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延莲
2025-04-25 07:46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天新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 告期")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 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杨延莲:出生于 1973 年 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1996 年 7 月和 1999 年 7 月获得山东大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2002 年 7 月获得北京大学博士学位,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6 月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 学院博士后;2004 年 7 月至今历任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中科 ...
天新药业(603235)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5 07:45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2024年营业收入为2,208,570,173.44元,同比增长17.35%[2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1,223,139.61元,同比增长36.85%[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14,419,922.59元,同比增长42.52%[25] - 基本每股收益为1.49元/股,同比增长36.70%[2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80%,同比增加3.25个百分点[27] - 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220,857.02万元,同比增长17.35%[36] - 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22.31万元,同比增长36.85%[36] -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20,857.02万元,同比增长17.35%[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122.31万元,同比增长36.85%[59]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594,990,362.65元,为全年最高季度[2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1,280,721,611.98元,同比增长10.24%[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9,655,854.47元,同比下降31.48%[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9,655,854.47元,同比下降31.48%[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99,655,854.4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48%[77] - 制造费用本期金额为393,719,634.94元,占总成本31.42%,较上年同期下降2.79%[69] - 原材料成本本期金额为645,799,654.00元,占总成本51.54%,较上年同期增长24.44%[69] - 其他维生素产品原材料成本同比增长163.35%至187,769,749.41元[69] - 精细化工品直接人工成本同比增长133.05%至8,282,242.36元[69] 分红和回购 - 公司2024年度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8元(含税),总股本437,780,000股,扣除回购后基数435,170,280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95,915,790.40元[6] - 2024年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55,917,670.86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65%[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073,595,303.61元[6] - 2024年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0,001,880.46元(不含交易费用)[6] - 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2.18亿元(含税),分红比例45.86%[133] - 2024年度拟现金分红2.96亿元(含税),每股派发0.68元,分红比例54.65%[134] - 每10股派息6.8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为295,915,790.4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45.44%[139]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为355,917,670.86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54.65%[13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824,945,456.40元,占年均净利润的141.48%[140] 业务线表现 - 公司维生素B6和维生素B1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全球领先[44] - 公司生物素和叶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第一梯队[44] - 公司推出维生素B5、维生素A等新产品,丰富产品品类[36] - 公司加速建设宁夏生产基地,推进ABL、甲醇钠等中间体项目[36] - 公司维生素业务(B族维生素、其他维生素)在主营业务中的收入占比达到94.48%[50] - 2024年维生素B6、维生素B1等产品市场价格相比2023年有所提升[50] - B族维生素营业收入1,731,252,401.65元,毛利率49.61%,同比增加7.7个百分点[64] - 其他维生素营业收入328,858,441.83元,同比增长148.03%[64] - B族维生素销售量11,701.19吨,同比增长2.72%[66] - 其他维生素销售量3,873.23吨,同比增长91.95%[66] - B族维生素营业收入为1,731,252,401.65元,毛利率为49.61%,较上年增加7.7个百分点[83] - 其他维生素营业收入为328,858,441.83元,毛利率为18.20%,较上年增加12.3个百分点[83] 地区表现 - 内销营业收入1,042,765,968.25元,同比增长37.72%[64] - 外销营业收入1,137,806,634.73元,同比增长3.98%[64] - 外销营业收入为1,137,806,634.73元,毛利率为46.46%,较上年增加7.23个百分点[83] - 公司产品远销亚洲、欧洲、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非洲等国家和地区[56] - 境外资产规模为31,470,509.58元,占总资产比例为0.56%[8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横向拓展维生素A、维生素B5、25-羟基维生素D3、生育酚醋酸酯等新品种[96] - 2025年公司将推进维生素B5、维生素A等产品的产能爬坡[97] - 公司外销业务收入占比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结算,面临国际贸易及汇率风险[99] - 公司将加大环保投入,优化清洁生产和环保处理工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98] - 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价格受大宗材料、下游需求及经济周期影响较大[99] - 公司持续推动降本、提质、增效,优化生产工艺提升产品收率[51] - 公司实现维生素B5等产品的规模化量产[51] 行业和市场趋势 - 2024年中国维生素产量预计42.0万吨,同比减少3.6%,占全球产量的85.9%[43] - 2024年中国维生素市场价值预计37.9亿美元,同比增长1.4%[43] - 2024年中国维生素出口预计33.2万吨,同比增长5.6%,出口金额30.0亿美元,同比增长11.1%[43] - 中国维生素生产厂商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成为全球主要生产国和出口国[91] - 2016-2018年维生素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后,新项目投资力度加大,导致供应格局分散化[92] - 2024年维生素行业盈利能力有所恢复,但市场整体供应压力仍存,部分产品价格处于历史底部[92] - 维生素行业面临环保要求提高,只有环保安全基础设施完善的生产厂商能构筑长期竞争优势[94] 研发投入 - 研发投入合计155,398,451.51元,占营业收入比例7.04%,其中资本化比重33.19%[7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10.08%,学历以本科为主(186人)[76] 环保和社会责任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8,318.18万元[149] - 公司污染物排放均未超标,如颗粒物排放浓度为4.28mg/m³(标准为30mg/m³),SO2排放浓度为1.56mg/m³(标准为100mg/m³)[150] - 公司建有5个废水预处理车间、3个污水处理站、2套废气治理系统和1个危废处理中心,均正常运行[151] - 公司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三次修编并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153] - 公司采用人工检测和在线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污染物进行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环保部门[154] - 公司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155] - 公司清洁能源使用量达850兆瓦时,其中风能占比5.9%,太阳能占比94.1%[156] - 公司对外捐赠总投入73万元,惠及人数200人[158] - 公司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总投入12万元,惠及人数1,500人[158] - 公司主要产品能耗均有不同幅度下降,具体减碳措施包括节能设备引进等[156] 关联交易和担保 - 公司2024年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实际发生金额为1,924.29万元人民币,超出预计金额702.00万元人民币[193] - 公司2024年向关联人浙江新维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实际发生金额为293.04万元人民币,超出预计金额200.00万元人民币[193] -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向杭州博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商品实际发生金额为1,206.37万元人民币[193] -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向天台县归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购买商品实际发生金额为369.67万元人民币,超出预计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193] -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总额为4,70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3,502.39万元[194] -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总额为3.6万元,实际发生额为3.3万元[194] - 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总额为323.85万元,实际发生额为363.72万元[194] - 公司关联交易总额为5,729.45万元,实际发生额为5,793.7万元[194] -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为1.274亿元,担保余额合计为1.274亿元[199] - 公司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为2.76%[199] -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金额为1.274亿元[199]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6亿元,其中青铜峡热力担保额度3亿元,宁夏天新担保额度3亿元[199] - 公司为天新热电、宁夏天新、青铜峡热力提供合计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200] - 天新热电担保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200] - 宁夏天新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200] - 青铜峡热力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200] - 青铜峡热力向中国银行青铜峡支行申请固定资产借款27,000万元人民币[200] 公司治理和高管信息 - 董事长许江南持股203,603,970股,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211.84万元[108] - 董事许晶持股59,110,830股,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3.91万元[108] - 董事王光天持股56,803,200股,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161.50万元[108] - 董事、总经理余小兵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134.69万元[108] - 董事、副总经理李生炎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124.12万元[108] - 独立董事刘桢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12.00万元[108] - 监事会主席章根宝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125.53万元[108] - 监事董新电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63.91万元[108] - 职工代表监事陈典友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53.25万元[108] - 副总经理谢涛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125.39万元[108] - 报告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付报酬总额为1,374.80万元[114]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江南先生被东宁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并于2025年3月27日解除[191] 其他重要内容 - 公司注册地址于2024年6月18日变更为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工业园[19] - 2024年末总资产为5,603,291,129.63元,同比增长10.08%[2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38,702,474.08元,同比下降27.50%[30][31] - 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为481,688,021.00元,期初为0元[33] -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新热电为公司供应蒸汽和部分电力[47] - 公司维生素B6、维生素B1(盐酸)取得FDA的DMF备案[52] - 公司维生素B6、维生素B1(盐酸)、维生素B1(硝酸)取得欧洲药典适用性证书(CEP)[52] - 公司通过FAMI-QS饲料行业认证及ISO22000、BRC、Halal、Kosher等食品行业认证[58] - 公司生产场地通过FDA认证[52] - 公司顺利通过美国FDA的例行监督检查及叶酸的药品GMP符合性检查[37]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40,789.7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8.47%[7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为25,120.3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8.22%[71]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540,670,287.71元,主要因固定资产投入增加[77] - 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数为1,078,329,053.57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9.24%,较上期下降53.28%[79] - 在建工程本期期末数为1,117,376,914.48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9.94%,较上期增长156.65%[79] - 应收票据本期期末数为115,958,672.29元,占总资产比例为2.07%,较上期增长117.59%[79] - 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数为111,143,807.64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98%,较上期增长320.78%[79] - 短期借款本期期末数为16,055,592.06元,占总资产比例为0.29%,较上期下降83.96%[79] - 报告期内投资额为15,2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86%[86]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中,天新热电净利润为2,855.17万元,宁夏天新净利润为-2,211.19万元,青铜峡热力净利润为-221.91万元[93] - 公司因未按时报送独立董事选举材料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警示和江西证监局警示函处罚[116] - 公司收到江西监管局警示函并于2024年1月17日提交整改报告[190] - 公司在职员工总数2,679人,其中生产人员2,159人(占比80.6%),技术人员270人(占比10.1%)[126][127] - 员工教育程度中大专以下学历占比65.1%(1,743人),本科及大专占比32.9%(881人)[127] - 劳务外包总工时9,313.48天,支付报酬总额164.19万元[130]
天新药业(603235) - 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4-25 07:43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并出具报告[1] - 在任独立董事为杨延莲、刘桢、刘路遥[1]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报告日期 - 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2]
天新药业(603235) -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04-25 07:43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4 年度,江 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切实有效地开展 了工作。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路遥先生、刘桢女士及非独立董 事王光天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刘路遥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在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成员之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其中刘路遥先 生及刘桢女士均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成员组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6 次会议,审议了 15 项议案。在 ...
天新药业(603235) -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25 07:43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目 录 | | 页 次 | | --- | --- | | 一、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募集资金 | | |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11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 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www.zhcpa.cn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
天新药业(60323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5-04-25 07:43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 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
天新药业(603235)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5-04-25 07:43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4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投资金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本数,下同),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不超过 2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为风险较低的投 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拟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 ...
天新药业(603235) -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2025-04-25 07:43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有关规定,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20 号"文《关于核准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 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 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 ...
天新药业(603235)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5 07:43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0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 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 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解释 17 号的相关规定。 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 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 18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 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 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自 2024 年 12 月 6 日起执行解释 18 号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