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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依股份(60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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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依股份:2024年三季报点评:24Q3收入超预期,新品类上线影响毛利率
申万宏源· 2024-10-25 01:42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 维持"增持"评级 [2] 报告的核心观点 - 24Q3 收入超预期,主要得益于订单同比高增长,以及产能爬坡 [1] - 利润端低于预期,主要系原有客户新订单、以及新品类的生产尚处于起步阶段,毛利率水平较低所致 [2] - 公司积极布局新品类,如咖啡机、制冰机、环境电器等,满足客户与市场的多样化需求 [1] - 公司加快推进海外产能建设,二级子公司泰国富浩达投资建设的泰国家电工厂项目第一期工程部分厂房建设预计第四季度完成 [1] 财务数据总结 - 2024Q1-3实现营业收入14.80亿元,同比增长17% [1] - 2024Q1-3实现归母净利润1.02亿元,同比下降42% [1] - 2024Q1-3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0.99亿元,同比下降40% [1] - 2024Q3单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19亿元,同比增长52% [1] - 2024Q3单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0.34亿元,同比下降31% [1] - 2024Q3单季度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0.33亿元,同比下降36% [1] - 2024Q3毛利率15.25%,同比下降6.69个百分点 [2] - 预计2024-2026年可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1.82、2.12、2.46亿元 [2]
比依股份:Q3收入加速增长
国投证券· 2024-10-25 00:23
报告评级和核心观点 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A"的投资评级 [3] 核心观点 - 比依处于加热类厨房小家电代工行业第一梯队,拥有较强的研发设计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和生产交付能力 [1] - 近年公司陆续开拓了飞利浦、SharkNinja、苏泊尔等国内外知名小家电企业,正切入咖啡机等新赛道 [1] - 预计公司2024年~2026年的EPS分别为0.82/0.93/1.04元 [3] 财务数据总结 收入与利润情况 - 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收入14.8亿元,同比增长17.5%;实现归母净利润1.0亿元,同比下降42.1% [1] - 2024年Q3单季度实现收入6.2亿元,同比增长51.6%;实现归母净利润0.3亿元,同比下降30.6% [1] - 预计公司2024年~2026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8.3/21.2/24.0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5/1.8/2.0亿元 [8] 盈利能力 - 2024年Q3公司毛利率同比下降7个百分点,主要受基础款空气炸锅订单快速增长和新品类产品毛利率提升过程影响 [1] - 预计公司2024年~2026年的毛利率分别为16.6%/16.4%/16.4%,净利率分别为8.4%/8.3%/8.2% [8] 现金流 - 2024年Q3公司单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同比下降,主要因为公司原材料采购增加 [1] - 预计公司2024年~2026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0.4/5.9/-0.6亿元 [8] 行业地位和发展 - 公司是加热类厨房小家电代工行业第一梯队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设计、成本控制和生产交付能力 [1] - 近年来公司积极拓展飞利浦、SharkNinja等知名客户,并切入咖啡机等新品类 [1] - 预计公司未来收入有望保持快速增长,但毛利率水平仍面临一定压力 [1][8]
比依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6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责任 - 特定情况通知公司并配合信息披露[4] - 保证公司资产等独立[5] - 不得违规占用资金、要求违规担保[6] - 用股权及资产赔偿中小投资者[9] 股份转让与交易限制 - 转让股份前解决违规问题[6] - 年度报告前30日等期间不得买卖股份[10] - 转让控制权时协调新老股东更换[12] 信息披露与承诺履行 -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公司[13] - 严格履行公开声明和承诺[14] 规范相关 - 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6] - 按国家规定执行并及时修改[16][1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比依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6
募投项目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投资计划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10] - 募投项目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1]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2][13] - 节余募集资金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闲置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6]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15][17]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应二日内公告[16] 超募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24] - 每十二个月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偿债或补流不超总额30%[26] - 单次计划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30%,须股东会审议[26] 协议与核查 - 募集资金到账一月内与保荐、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5]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10] - 审计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9] - 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30] 其他程序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经多程序并披露[11]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31]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0] - 超募资金暂补流视同闲置资金暂补流[24]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需出专项报告[29]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22]
比依股份: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6
对外投资审批标准 - 重大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须股东会审议批准[5] - 投资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批准[5] - 投资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批准[6] - 对外投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批准[6] - 对外投资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批准[6] 审批流程 - 对外投资项目审批先由业务部门形成可行性报告草案[9] - 可行性报告草案经内部征求意见、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后提交董事会决策[10][11] 施行时间 - 本办法经股东会通过后于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施行[13]
比依股份: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实施细则(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6
征集人主体及资格 - 可作为征集人的主体包括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东、投资者保护机构[4] - 独立董事、持股1%以上有表决权股东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近12个月受交易所谴责不得征集[4] - 董事会征集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并公告决议,独立董事征集须一致同意[6] 征集规则 - 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股东权利[9] - 征集表决权应在股东会召开两日前提交材料给召集人[12] - 征集应依法充分披露信息,通过指定媒体披露征集文件[14][15] 公告要求 - 征集公告应披露征集人资格声明等内容,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不含部分项[17] -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事项,本次授权以最近一期股东会为限[18][20] - 征集人披露公告前提交文件,召集人两日内配合披露[20] 结果披露 - 公司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征集授权股东人数等信息,征集人配合提供[20] - 征集提案权应在公告披露提案内容,有要求还应披露专项公告[21] - 征集人十日前披露征集结果公告并报送文件,公告应披露相关内容[21] 提案流程 - 征集结果满足要求,征集人十日前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召集人[22] - 召集人收到提案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提交审议[22] 其他规定 - 公司要求律师对征集人资格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23] - 征集人、公司建立征集档案,保存不少于五年[25] - 明确征集日和行权日定义[26] - 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8] -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废止[28]
比依股份(6032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6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 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并获得认同与支持[2] -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3] -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投资服务理念[3] -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并有机统一的投资理念[3] - 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3]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与方式 -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市场战略和经营方针等[5] -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和年度报告说明会等[5] -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及变化等[5] -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5] - 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5] -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5]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1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职责主要包括:信息沟通、行业研究、公共关系、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危机处理、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健全、保管等工作[14]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对公司有全面了解、良好的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良好的品行和诚实信用等素质[15] - 公司应以适当形式对公司员工特别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19] 接待沟通工作细则 - 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前,实行预约制度[22] - 接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等特定对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统一安排[23] - 公司与特定对象进行直接沟通前,应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24] - 公司证券法务部负责确认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身份,准备、签署和保存《承诺书》等相关文件[2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26] - 接待完毕后,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等对外发布公司相关信息时,由证券法务部向其索要预发稿件,核对相关内容[28]
比依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6
监事会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至少每6个月召开一次[2] - 特定情况十日内可召开临时会议[2] - 监事提议主席3日内判断提案范围[4] 会议主持与表决 - 主席不能履职时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主持[6]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书面等方式[8] 会议相关规定 - 可视需要全程录音[9] - 与会监事需签字确认会议记录[9]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9] - 会议档案专人保管,资料保存至少10年[9][10]
比依股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6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子公司业务需公司审批[4] 外汇衍生品交易规则 - 交易以正常经营为基础,不得投机套利[6] - 与有资格金融机构交易,合约外币金额和年度累计不超额度[6] - 以自身或子公司名义设账户,用自有资金并控制规模[7] 审议与披露要求 - 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超权限需股东会审议[9] - 亏损或浮动亏损达规定标准需披露[18]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日常运作管理,制订计划等[9][11] - 审计部监督,董秘办负责信息披露[9][10] 其他规定 - 参与人员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和人员独立[14] - 业务档案由财务部整理移交会计部归档,保管10年[18] - 制度修订需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1][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相关日期为2024年10月24日[21][22]
比依股份:累积投票实施制度(2024年10月)
2024-10-24 09:46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以上董监时,股东投票权数等于所持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之积[2] - 每位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监人数之积[8] 候选人提名 - 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3%以上股东提名[4] - 独立董事可由董事会、监事会或1%以上股东提名[5] -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可由监事会或3%以上股东提名[5] 当选规则 - 当选董监投票表决权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3]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且不足章程规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时,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3] - 获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时,按得票多少排序当选[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