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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进股份(60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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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进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9 07:37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执行。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 ...
共进股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或监事时可以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或监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 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如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应当采用 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本实施细则中所称"监事"特指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和监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 和程序,保证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股东大会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前,如对候选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董 事会和监事会应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 式、选票填写方法、计票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六条 运用累积投 ...
共进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有良好品质和专业知识,近3年未受证监会处罚等,非现任监事[6][7]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事务[2][9][11]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聘任后及时公告[17]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18] 履职与问责 - 未履职致公司违规,公司将问责并要求赔偿[20] 空缺处理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8]
共进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持股股东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10] - 近期有规定情形人员不得担任[10][13][14]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17] - 选举两名以上时实行累积投票制[17] - 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超6年[19]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2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提请解职[19]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1个月内解除职务[19] - 比例不符等60日内完成补选[20][21] 独立董事职责与会议 - 在特定委员会占过半数并任召集人[25]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5] - 专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30] 独立董事资料与费用 - 工作记录等保存至少10年[34]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37] 公司对独立董事保障 - 保证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6]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38] 独立董事其他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40] - 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42][43]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42] - 发现特定情形向交易所报告[43] -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44]
共进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须为公 司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 ...
共进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2号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1号指引》") 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以及 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募集 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 ...
共进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0-29 07:37
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49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首席合伙人:邹泉水 202 ...
共进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2] - 临时会议主任委员3个工作日内召集主持[12] - 会议提前一天通知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4] - 董监高薪酬计划需经流程审议批准[6][7]
共进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纯安
2023-10-29 07:37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黄纯安,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共进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证明材料(如有)。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 ...
共进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0-29 07:37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共进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共 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 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 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续聘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 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进行 审计。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丁涛、江勇、高立明、汤胜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