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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检集团_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3-09-22 10:11
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0\Longrightarrow\exists\nexists\lambda\exists$$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签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22256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根据贵会反馈意见的要求,中国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检集团"、"公司"、"上市公司"、 "申请人"或"发行人")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 公司"或"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中介机构对 反馈意见中所提问题进行了讨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请贵会予以审核。 本反馈回复文件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和简称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
国检集团_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3-09-19 10:14
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签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22256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已收悉。根据贵会反馈意见的要求,中国 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检集团"、"公司"、"上市公司"、 "申请人"或"发行人")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 公司"或"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中介机构 对反馈意见中所提问题进行了讨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请贵会予以审核。 本反馈回复文件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和简称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中各项用语和简称的 含义相同。 本反馈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
国检集团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3-09-19 10:14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7-1-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签发的《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2023]14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已收悉。根据贵所问询函的要求,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检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申请人"或"发行人")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 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答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问询函回复文件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和简称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中各项用语和简称 的含义相同。 本反馈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
国检集团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3-09-19 10:14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贵所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签发的《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41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问询函的要求,中国国检测试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检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申请人"或 "发行人")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 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方对审核 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答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问询函回复文件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和简称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中各项用语和简称 的含义相同。 本反馈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 |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 ...
国检集团_会计师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3-09-19 10:14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的回复 的回复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
国检集团_会计师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2023-09-19 10:14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
国检集团: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2023-09-14 09:18
4-1-1 |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与授权 . | | | --- | --- | | 二、 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 | =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 | 四、 发行人的独立性 | | | 五、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 | | 六、 发行人的设立、股本及演变 . | | | 七、 发行人的业务 | | | 八、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 | 九、 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 | | | 十、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 | | 十一、 | 发行人报告期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 十二、 | 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 | | 十三、 |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 | 十四、 |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 十五、 | 发行人的税务 . | | 十六、 |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53 | | 十七、 | 发行人的募集资金运用 . | | 十八、 | 业务发展目标 . | | 十九、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 | | | 二十、 结论意见 . | | | 附表一: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特定期间内新增专利一览表 . | | ...
国检集团: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3-09-14 09:18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三年九月 7-1-2-1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签发的《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41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问询函的要求,中国国检测试控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检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申请人"或 "发行人")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 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方对审核 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答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问询函回复文件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和简称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中各项用语和简称 的含义相同。 本反馈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 | ...
国检集团: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3-09-14 09:18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 的回复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7-2-1-1 1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
国检集团: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修订稿)
2023-09-14 09:18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三年九月 7-1-1-1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签发的《关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2023]14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已收悉。根据贵所问询函的要求,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检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申请人"或"发行人")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发行人会计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 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现答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问询函回复文件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和简称与《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中各项用语和简称 的含义相同。 本反馈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