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天鹅股份(603029)
icon
搜索文档
天鹅股份(603029) -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于2025年10月修订,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1]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公司有保密义务[7] - 涉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9] 披露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9]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后应及时披露并说明情况[10] 审批与登记 - 暂缓、豁免信息披露事项需经内部审批,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3]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需登记多项事项,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14] 报送与惩戒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证监局和上交所[15] - 不符合规定或期限届满未披露,对相关人员惩戒[15]
天鹅股份(603029) -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 × | | --- | | | |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 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突出公司主营业务; (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控制风险。 第三条 总经理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的承揽、论证、 实施和监控;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公司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 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的宏观监控。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四) ...
天鹅股份(603029) -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中小投资者定义 - 指除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投资者[2] 股东会计票规则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4][5] - 单独计票需登记信息,宣布出席情况时单列[7] 投票方式 - 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中小投资者可任选[7] 计票监督 - 推举股东代表计票监票,有中小投资者出席时共同负责[7] 结果公布与记录 - 统计结果时另统计中小投资者情况并特别提示[6][7] - 记录和决议说明影响情况[8][9] 通知与公告 - 通知载明单独计票事项及投票方式[11] - 决议公告列明计票事项及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1]
天鹅股份(603029) -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2025 年 10 月修订)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或"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 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的职责。 第四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 ...
天鹅股份(603029) -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 | |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规范运 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系人。公司应当指 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与上海证券交易 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 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由董事会 秘书分管。 第二章 ...
天鹅股份(603029) -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 | |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 ...
天鹅股份(603029) -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修订)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上市公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防止和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 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包 括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本办法所称"关联方"的范围,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 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 ...
天鹅股份(603029) -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 | 则 11 | | --- | --- | | 第五章 | 附 |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公司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 ...
天鹅股份(603029) -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董高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11]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基数[11] - 集中竞价减持首发前股份,连续90日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12] - 大宗交易减持首发前股份,连续90日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12] - 协议转让减持首发前股份,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12] - 董高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3] 交易时间限制 - 董高买卖公司股票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禁止[8] 信息披露要求 - 董高应在公司上市申请股票初始登记等时点申报个人等身份信息[14] - 董高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8]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9] - 董高所持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9] - 董高减持达公司股份总数1%,2个交易日内公告[19] - 董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披露[20] - 违反“6个月内买卖”规定,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20] - 董事会不执行“6个月内买卖”规定,股东有权要求30日内执行,否则可起诉[22]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董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2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7]
天鹅股份(603029) -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0:46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 | |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山东天鹅棉业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同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公 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