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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拖股份(60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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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拖股份(601038) - 一拖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4
公司财务部负责关联交易价格管理、日常关联交易数据统计以及预计年度总 交易金额的执行监控等。 公司审计法务部负责关联交易协议的审核以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监督评价 等。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二零二五年【】月【】日临时股东会批准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执 行。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
一拖股份(601038) - 一拖股份章程
2025-08-28 09:54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于一九九七年六月五日获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接纳 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十八日临时股东大会修改 于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八日股东大会修改 于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董事会修改 (经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五日股东周年大会授权) 于二零零八年九月九日临时股东大会修改 于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九日股东周年大会修改 于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临时股东大会修改 于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九日临时股东大会修改 于二零一二年三月六日临时股东大会修改 于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董事会修改 (经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五日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于二零一三年股东周年大会修改 于二零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临时股东大会修改 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临时股东大会修改 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临时股东大会修改 于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董事会修改 (经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股东周年大会授权) 于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临时股东大会修改 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临时股东大会修改 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董事会修改 (经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股东周年大会修改 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日临时股东大会修改 于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三日临时股东大会 ...
一拖股份(601038) - 一拖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8-28 09:54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经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 性及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统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和《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以及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息。公司应按有关监管规定及时向有关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报送信息,并按 规定方式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以下合称"信息 ...
一拖股份(601038) - 一拖股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4
募集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监管协议,协议终止需在两周内签新协议[5]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等需重新论证[7]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0] - 募投项目支付困难时,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可实施置换[11] 资金管理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1]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2] 超募资金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3]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100万元或低于承诺投资额5%,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14]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占净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0]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净额5%,可免特定程序,定期报告披露[20] 监督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8]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0]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1]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1] - 公司董事会在《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4]
一拖股份(601038) - 一拖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09:54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二零二五年【】月【】日临时股东会批准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四条 非职工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 职务。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 超过六年。 任何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公司发出的有关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意图以 及候选人表明愿意接受提名而向公司发出的书面通知的最短期限为 7 天。该期限 由不早于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书后 1 天(次日)开始计算,直至股东会召开日 之前的第 7 天止。 公司董事会每个年度更换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除非 是该届董事会或有关董事任期届满或有关董事辞任或根据法律法规、公司股份上 市地的上 ...
一拖股份(601038) - 一拖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8 09:54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第五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 系; (经二零二五年【】月【】日临时股东会批准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发挥独立 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运 ...
一拖股份(601038) - 一拖股份董事会战略投资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09:54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投资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增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投资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投资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投资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其中 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董事是战略投资及可持续发展委 员会委员。 第四条 战略投资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投资及可持续发展 ...
一拖股份(601038) - 一拖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09:5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交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 市规则》)《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 遴选、审核,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法规、相关 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修订)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 ...
一拖股份(601038) - 一拖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09:54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二零二五年【】月【】日临时股东会批准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障股 东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和《第一拖拉机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六)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一拖股份(601038) - 一拖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4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经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管理,防控内幕交易风险,维护信息披露的公 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统称"上 市规则")和《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是指涉及有关公司内幕信息时, 对知悉该信息知情人士进行的登记管理工作,包括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确定、登记、 报备及交易情况自查等。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 为主要责任人。公司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