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600818)
搜索文档
机构风向标 | 中路股份(600818)2025年三季度已披露持仓机构仅2家
新浪财经· 2025-10-28 02:59
中路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机构持股情况 - 截至2025年10月27日,共有2个机构投资者持有中路股份A股股份,合计持股量为2510.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1% [1] - 机构投资者包括上海中路(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 - 机构持股比例较上一季度合计上涨0.65个百分点 [1] 中路股份公募基金持仓变动 - 本季度新披露的公募基金为1个,即大成景恒混合A [1] - 本季度未再披露的公募基金共计10个,主要包括富国中证体育产业指数A、中证2000、财通数字经济智选混合发起A、南方中证2000ETF、华夏中证2000ETF等 [1]
中路股份(600818.SH):第三季度净亏损1057.63万元
格隆汇APP· 2025-10-27 11:24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为2.92亿元,同比上升7.15%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7.63万元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55.92万元 [1]
中路股份: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1889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10:57
公司财务业绩 -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8.66亿元,同比增加9.45% [1] - 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1889万元 [1] - 公司当前市值约为34亿元 [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SH 600818 [1] -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0.43元 [1]
中路股份(60081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7 10:48
组织架构与聘任 - 公司设一名总经理,若干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任[4]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提前1日通知并提交材料,可开临时会议[7] - 总经理缺席时委托他人主持,会议不定期召开,记录保管不少于十年[7] 总经理职责 - 维护公司法人财产权,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9][10] 限制规定 - 总经理不得成为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人,不得自营同类业务[11] 细则生效与执行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未尽事项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3]
中路股份(60081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27 10:48
投资权限 - 董事长可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及以下行使对外投资,与其他职权全年累计不超20%[7] - 董事会可进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下的对外投资,3000万元以下或占净资产5%以下涉及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7] 委托理财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委托理财额度[14] 投资管理 - 投资项目筹划及实施后确定执行人和监督人,完成后由审计内控部审计[16] - 审计委员会监督投资决策程序、项目实施、收益回报等事项[16] 其他规定 - 发现内控薄弱环节及时报告整改,追究对外投资重大失误责任[16] -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市场公允价值[16] - 公司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1]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22]
中路股份(60081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7 10:48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管申报个人身份信息需在特定时间2个交易日内完成[5][6]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6]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9] - 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9] - 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特定期间股份不得转让[9][10] 买卖时间限制 - 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0]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0] 减持相关规定 - 计划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十五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计划[13] 其他义务规定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时应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4] - 因特定情况拟分配股份应及时披露[14] 违规处理规定 - 违规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16] - 情节严重时对责任人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1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规定时依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9]
中路股份(600818)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7 10:48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一、三个季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3]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4]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13] 审核与审议 -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5]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属重大事件[19]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21]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24] 信息豁免与暂缓披露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按附件1登记报注册地证监局[26] - 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按附件2、3登记[26][27]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27]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可豁免披露部分信息[28] - 公司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由董事会秘书登记,董事长批准,保存十年[28]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29] 相关人员责任与义务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7] - 通过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37]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3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信息披露事宜[31]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1] - 临时报告经董事长批准后由董事会办公室披露[32] 其他规定 - 控股子公司会议决议等文件应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32]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及事务所陈述意见[38] -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变更需在二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40] - 公司与机构和个人沟通经营、财务等事项需经董事长批准,由董事会秘书组织[41] - 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41] - 公司董事、高管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前需知会董事会秘书并备案[42][43] - 公司金融财务部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防止泄漏[44] - 公司审计内控部负责内部审计、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相关工作[44] - 公司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44] - 公司董事、高管等不得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未经许可不得发布未披露信息[45]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相悖或有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并修订[4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7] 暂缓披露要求 - 涉及暂缓披露方式有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定期报告有关内容、临时报告有关内容[55] - 暂缓披露信息所属信披文件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多种类型[55] - 暂缓披露信息类型包含重大交易、日常交易等多种[55] - 需确认是否完成内部审核[55] - 需确认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55] - 需注明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55] - 需注明披露对公司或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55] - 需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55] - 若适用需说明恢复披露情况及时间[55] - 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知情人需作出保密承诺[57]
中路股份(600818)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0-27 10:48
审计报告与检查 - 审计内控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9] - 每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至少每半年对关键业务流程内控有效性检查并提交报告[11] 审计流程 - 年度定期审计至少1次[14] - 项目小组审计前3个工作日发通知书[14] - 审计终结后5个工作日形成报告征求意见稿[15] 异议处理与资料保存 - 被审计单位3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15] - 有异议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人书面说明[15] - 审计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6][17]
中路股份(6008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7 10:48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应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4]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应在二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4] 保密要求 -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5]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0] - 通过签订保密协议确保相关方知悉保密义务[17] - 未公开前将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18] 违规处理 - 公司内部知情人违规将视情节处分并索赔[19] - 非公司内部知情人违规将提请监管处罚并追究责任[21]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4] - 制度发布公司为中路股份,时间为2025年10月[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5] - 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5]
中路股份(60081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10:4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4] - 管理原则包括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4] 沟通与管理工作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7] - 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管理工作[7] 信息披露与说明会 - 在官网设专栏发布管理信息[8] - 关注媒体报道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 - 特定情形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1] 负责人与职责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负责人[12] - 工作有拟定制度等主要职责[12] 渠道与平台管理 - 管理、运行和维护相关渠道和平台,保障投资者股东权利[13] 人员与活动要求 - 从事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3]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3] 活动记录与调研 - 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4] - 活动记录至少包括参与人员、时间等内容[15]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5] - 承诺书内容包括不打探未公开重大信息等[15] - 形成书面调研记录,具备条件可录音录像[16] 档案与协助 - 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7] - 其他职能部门有义务协助工作[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