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600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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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600793) - 公司章程
2025-04-29 14:48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本章程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1 ⎞ | > | | | --- | --- | --- | | | | œ | | 第一章 | 总 则 | 4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5 | | 第三章 | 股 份 | 6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6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8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9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2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3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7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1 | | 第五章 | 党的组织 | 25 | | 第六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8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8 | | --- | --- |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1 ...
宜宾纸业(600793) -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在峰)
2025-04-29 14:48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16次董事会和5次股东大会[5] - 2024年召开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多类会议[6] 信息披露 - 2024年发布4项定期报告和71份临时公告[17] 人事决策 - 2024年8月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14] - 2024年9月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4] 其他情况 - 独立董事周在峰出席全部16次董事会[5] - 公司业绩预告按时发布无调整[13] -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未承诺[16] - 独立董事认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平[12] - 公司内控基本健全保持有效[18]
宜宾纸业(60079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4-29 14:48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上市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 业人士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 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 1 -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 ...
宜宾纸业(600793) - 舆情管理工作制度
2025-04-29 14:47
舆情管理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工作制度应对各类舆情[2]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处置方式不同[7][8][9]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4] - 综合管理部和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不同舆情工作[5][6] 制度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通过后实施[15]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将受处分[12]
宜宾纸业(60079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4-29 14:47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 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上市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 业人士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 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
宜宾纸业(600793) -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燕)
2025-04-29 14:47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本人作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谨慎、勤勉地行 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 司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 | 出生年 | 常住 | 领 | 学历、职称 | 任职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别 | 月 | 地 | 域 | | 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 | | | | | | | |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独立董事,成都和鸿科 | | | | | | | |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 | 邹燕 | 女 | 1981 年 | 成都 | 财 | 会计学博士 | 事,四川科瑞德 ...
宜宾纸业(600793) -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宇轩)
2025-04-29 14:47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 年,本人作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谨慎、勤勉地行 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出席公 司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 1 -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 月 常住 地 领 域 学历、职称 任职情况 李宇轩 男 1989 年 8 月 深圳 财 务 管理科学与工 程硕士研究 生、计算与计 量金融研究 生、特许金融 分析师 现任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 事会秘书,长沙驰芯半导 体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 圳市美深威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深圳市美深瑞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宜宾纸业 独立董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相关规则所 ...
宜宾纸业(60079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9 14:47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开临时会议[2] - 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3] 会议通知要求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通知,临时会议不少于24小时[3]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4] 会议举行与表决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4] - 表决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9]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有额外要求[10] 特殊情况处理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及通过相关规定[11] - 利润分配先出审计草案再出正式报告[12]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13]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应暂缓表决[14]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18]
宜宾纸业(60079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9 14:47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宜 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 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 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 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 1 — 和上海证券交易 ...
宜宾纸业(60079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4-29 14:47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 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的选任、职权、任期等事宜,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未作出规定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 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 1 —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