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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旅游(60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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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旅游:西藏旅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4-09 11:07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三位独立董事独立性[1] - 三人未任其他职务,与公司无利害关系[1] - 任职资格符合要求[1] 意见日期 - 董事会出具专项意见日期为2024年4月9日[2]
西藏旅游: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09 11:07
综合授信 - 2024年4月9日会议通过申请不超5亿综合授信额度议案[1] - 申请银行含工商银行西藏分行等多家机构[1] - 授信有效期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可循环使用[1] 后续安排 - 公司使用授信额度可提供资产抵押等担保[1] - 提请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办理具体事宜[1] - 事项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西藏旅游:西藏旅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09 11:07
人员数据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660人[1] 审计相关 - 2023年多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5] - 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有效性审计并出具报告[3] - 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报编制合规,内控有效并出具无保留意见[4]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听取信永中和审计汇报,认可其工作[5][7]
西藏旅游:西藏旅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3-21 08:51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4-006 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中国民生银行对公大额存单(到期赎回)、对公大额存单(2023 年 12 月购入,期满继续买入) 投资金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 履行的审议程序: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均选择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 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
西藏旅游:西藏旅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2024-03-11 09:56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4-005 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预留股份份额分配方案实施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 额进行分配(以下简称"本次预留份额分配"),根据《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 计划》《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相关授权,本次预留 份额分配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该事项在 2023 年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的授权审批范围内。 一、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2023 年 2 月 22 日、2 月 28 日,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西藏旅游:西藏旅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2024-01-24 08:21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4-002 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藏旅游")的间接控股 股东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控股")拟于2023年10月30日 起6个月内,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西藏国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文 化")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数量不低于226.97万股,且不超过300万股,详见公司 于2023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的公告》(2023-071号)。 2024年1月24日,公司收到国风文化的告知函,截至目前,国风文化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200,000股,占增持计划下限的52.87%, 占公司总股本的0.53%。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国风文化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新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国风文化持有公司股份 26,017,748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11.4 ...
西藏旅游:西藏旅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4-01-22 08:35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4-001 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行的审议程序: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均选择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 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续期的情况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4,000 万元,通过中国民生银 行拉萨分行办理对公大额存单业务,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 ...
西藏旅游:西藏旅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3-12-29 09:12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3-078 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奥控股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控股")通过全资子公司西藏国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国风文化")、西藏纳铭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纳铭")、 乐清意诚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清意诚")持有公司股份 60,723,58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6.75%。其中国风文化持有股份的质押数量为 26,017,748 股, 西藏纳铭持有股份的质押数量为 20,140,940 股,合计质押 46,158,688 股,占新 奥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6.01%,占公司总股本的 20.34%。 本次解除质押后,新奥控股通过国风文化、西藏纳铭、乐清意诚持有的 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的情形。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国风文化、西藏纳铭持有公司 ...
西藏旅游:西藏旅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29 09:12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 度; (三) 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二条 公司选聘对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及内部控制 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 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 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后,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不得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 ...
西藏旅游:西藏旅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09:12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兼任[3]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9] 独立董事补选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人数或比例不足,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辞职致人数或比例低于要求,补选后辞职报告生效,60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3]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独立董事知情权与会议 - 公司保证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3]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紧急除外[23] - 2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独立董事报告与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0]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行使职权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报告[26] - 履职信息未披露可直接申请披露或报告[26]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6] 独立董事津贴与风险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披露[26] - 不应从公司及其相关方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26]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26] 独立董事义务 - 对公司和股东负有商业保密义务[26] - 股东或董事冲突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27]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29]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