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60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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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光大证券关于江苏索普股权分置改革2023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2024-01-18 08:5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2023 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 保荐机构名称: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 A 股简称: | 江苏索普 | | --- | --- | --- | --- | | 保荐代表人名称: | 沈学军 | 上市公司 A 股代码: | 600746 | | 报告年度: | 2023 年度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01-12 | 本保荐机构保证核查意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核查意见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股改方案 1、改革方案的对价安排:每 10 股流通股获得 3.2 股 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普集团") 已和镇江市第二化工厂、镇江硫酸厂和镇江江南化工厂等三家公司的 非流通股股东达成意向,该等股东除执行自身应执行的对价安排外, 将代索普集团执行一部分对价,代为执行的对价股份数量为该等股东 分别持有的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份数量减去其自身应执行的对价股份 数量,因此,该等股东在执行并代索普集团执行对价安排后,将不再 持有公司的 ...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2024-01-18 08:56
企业资质与税收 - 公司及索普新材料2023年11月6日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1] - 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332008063、GR202332008199[1] - 有效期三年,2023 - 2025年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 - 税收优惠对2023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1]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的公告
2023-12-29 07:38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3-060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0 号)核准,2021 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79,300.00 万元用于"醋 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募投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已完成建设和调试,开车方案通过了第三方论证和专家评审, 已于近日投产。 该项目从投产到全面达产还需一定时间,未来还将可能面临政策调整、市场 变化、价格波动等风险,经营业绩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关于全资子公司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获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的公告
2023-12-27 08:05
一期项目 - 总投资322592.14万元[2][3] - 用地250亩,建筑面积20690平方米[3] - 购置国产设备534台(套),进口设备22台(套)[3] - 建设期36个月(2024年1月 - 2026年12月)[3] - 建成后年产醋酸乙烯33万吨、硫酸80万吨等[3] 二期项目 - 总投资390254.3万元[3] - 用地150亩,建筑面积17257平方米[3] - 购置国产设备239台(套),进口设备38台(套)[3] - 建设期48个月(2025年1月 - 2028年12月)[3] - 建成后年产EVA/LDPE30万吨,副产EVA等外品280吨等[3]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5 09:22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3-058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68,212,198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74.3432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邵守言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各项决议合法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 1 ...
江苏索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5 09:22
股东大会安排 - 公司2023年12月8日决定12月25日召开股东大会,9日刊登通知[2] - 现场投票时间为12月25日14:00,网络投票为9:15 - 15:00[5] 股东出席情况 - 9名股东出席,持有表决权股份868,212,198股,占比74.3432%[7] 议案审议结果 - 醋酸乙烯及EVA一体化项目议案通过,同意股数868,193,298股,占99.9978%[11]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3-12-19 07:37
(股票代码:600746)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江苏索普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现场会议须知 | | |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现场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 定如下参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1. 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做好会 务接待工作,希望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配合公司做好提前登 记工作,并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 2. 为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 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3.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 务和遵守有关规则。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公司有 权依法维护会场秩序,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 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可以发言。股东要求发言时可先举手示意,经大 会主 ...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2023-12-08 09:33
人事安排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近期届满[1] - 第十届董事会由职工代表董事和八名董事组成[1] - 第十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监事和两名监事组成[1] 人员选举 - 工会选举郭兵、鲍中元分别任职工代表董事、监事[1] 人员履历 - 郭兵任职公司多职,还任政研会副秘书长[3] - 鲍中元任职公司及促进会副理事长[3]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8 09:33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3-057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 101 号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序号 | 议案名称 | | 投票股东类型 | | -- ...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2-08 09:33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 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设 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 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 贴的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 选举,并报董事会备案。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