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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尚国潮(60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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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尚国潮: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2024-07-04 11:26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3,008.80 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 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 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部分项目以自筹 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对符合法律 法规及证监会相关要求的部分予以置换。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推动国内消费市场稳步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 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 来,增强国内大 ...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8 08:26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60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全体 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 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丽尚国潮(浙江)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尚控股")向其控股子公司杭州丽尚美链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 ...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6-27 10:37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59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兰州亚欧商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欧商厦"), 被担保人不是公司关联人;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公司为亚欧商厦人民币 3,000 万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担保金 额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预计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 497.10 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期,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欧商厦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授信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 需另签借款合同的情形)》(以下简称"《授信协议》"),向招商银行申请总 额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 1 年,实际融资金额 ...
丽尚国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丽尚国潮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19 11:28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拟每10股派现0.40元,合计派现29,410,892.92元[7] - 本次实际参与分配股本数735,272,323股,每股现金红利约0.0386元/股[11] 股份回购 - 2023年6月9日拟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8] - 截至2024年2月19日累计回购18,784,447股[8] - 2024年2月19日拟再次回购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9] - 2024年4月30日实际回购7,278,466股[10]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回购专用账户持股26,062,913股[10] 股价与除权除息 - 2024年5月30日收盘价4.11元,总股本761,335,236股[11] - 实际分派除权除息参考价4.07元/股[14] - 虚拟分派除权除息参考价4.0714元/股[14] - 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约0.0344%[14]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19 11:28
分红信息 -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4元[2]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4] - 实际派发现金红利29,410,892.92元(含税)[4] 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4/6/26,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6/27[2][6] 除权除息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 - 0.0386元/股[5] 税收政策 - 持股超1年及1年以内个人股东等每股实际派0.04元[10] - 持有限售股个人股东税后每股派0.036元[11] - QFII、沪股通股东税后每股派0.036元[11][12]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17 11:07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57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吉如路 88 号 loft49 创意产业 园区 2 幢 1 单元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7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44,591,44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48.9668 |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小波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
丽尚国潮:锦天城关于丽尚国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17 11:07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 1000 传真:021-2051 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 ...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公司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取得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2024-06-14 09:21
融资相关 - 2024年5月31日公司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议案[1] - 收到丽水经开区管委会原则同意发行批复[1] -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53008.80万元[1] - 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浙江元明控股,现金认购[1] - 发行需经股东大会、上交所、证监会批准[2]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内部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07 11:35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4-055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之间通过大宗交易 内部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董 事、总经理洪一丹女士拟将其所持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朱洪莹女士,朱洪莹女士为洪一丹女士之女, 洪一丹和朱洪莹为一致行动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增加一致行动人及一致行动人内部持股调整,本 次转让后,洪一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不涉及向市场减 持。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洪一丹女士《关于一致行动人内部大宗交易的告知函》。因家 庭资产规划,公司大股东、董事、总经理洪一丹女士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其一 致行动人朱洪莹女士转让公司股份数量合计 10,000,0 ...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情况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4-05-31 12:05
股份质押 - 2015年12月18日红楼集团质押4000万股给浦发银行杭州分行,占总股本5.11%,续期至2021年1月22日未告知公司[1][2] - 2018年2月12日朱宝良质押10378093股给兰州银行,占总股本1.33%,原披露质押期限有误,实际为三年[2] - 2018年2月12日洪一丹质押41512375股给兰州银行,占总股本5.30%,原披露质押期限有误,实际为三年[2] 资金占用 - 2017 - 2019年间朱宝良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173.56万元,2020年4月15日全额归还[5][9][13] - 公司按年利率6%收取资金占用利息,2020年6月3日收到全部利息885,504.88元[14] 监管关注 - 2019年11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红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洪一丹、朱宝良予以监管关注[1] - 2020年5月26日甘肃证监局对朱宝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5] - 2020年6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朱宝良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9] 整改措施 - 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14] - 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自纠及监督检查[15] - 公司审计管理中心定期检查内控制度执行情况[15] - 公司将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追究造成公司损失人员的责任[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