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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公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3-28 09:1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我们作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加强 财务报告审计监督、促进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指 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等 方面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就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颖琦女士、王开国先生和刘峰先生组成。审计委 员会主任由会计专业人士李颖琦女士担任,委员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 比 100%。 鉴于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开国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自 2023年6月28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调整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颖琦女士、姜国芳 ...
大众公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8 09:11
审计机构聘请 - 公司聘请立信为2023年度境内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2] - 2023年相关会议审议通过续聘立信议案[3][5] 审计沟通与评价 - 2023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多次与立信沟通[5][6] - 立信对公司2023年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4] -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年报审计表现良好[7]
大众公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28 09:11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6月18日14点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5]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7]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1日[17] - 股东大会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9点至16点[18] 股东大会地点 - 上海市徐汇区浦北路1号上海中星铂尔曼大酒店3楼会议厅[5] 议案情况 - 本次审议17项议案,含《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10] - 特别决议议案为第9、10、11、12项[10]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为第4 - 8、13 - 17项[10] -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为第5.05、5.06、5.09、5.10、5.11项[10] 关联股东 - 应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为上海大众企业管理、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11] 其他信息 - 各议案2024年3月29日已披露[10] - 登记地址为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四楼[18] - 公司通讯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2121号众腾大厦1号楼10楼董秘办[18] - 联系电话(021)64280679,联系人曹菁[18] - 法人和个人股东登记方式不同,异地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18] -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18]
大众公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03-28 09:11
| 股票代码:600635 | 股票简称: | 大众公用 | | 编号:临2024-005 | | --- | --- | --- | --- | --- | | 债券代码:138999 | 债券简称: | 23 公用 | 01 | | | 债券代码:240539 | 债券简称: | 24 公用 | 01 | |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 知和议案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以邮件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 委托出席 1 人,非执行董事史平洋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 汪宝平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局主席杨国平先生主持, ...
大众公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2024-03-28 09:1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DAZHONG PUBLIC UTILITIES(GROUP)CO.LTD. 600635.SH/1635.HK 2023年度 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SOCIAL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REPORT (D 关于本报告 报告简介 本报告是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七份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 以向利益相关方等披露和展示公司在环境、社会及管治领域的绩效。本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阅,并对所载 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时间范围 本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中的数据如无特别说明,均为此期间内数据。 报告范围 本报告以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主体部分,涵盖公司总部及其附属公司,数据披露范 围与大众公用同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一致。若涉及部分联营企业等情况,将会在报告中进行说明。 数据来源 本报告全部信息数据来源包括政府部门公开数据、公司的正式文件、公开披露文件。报告所引用的财务数 据以年报为准,其他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 01 大众公用、集团、公司和我们 ...
大众公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制度》(2023)
2024-03-28 09:11
的资格; (二)符合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 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独立非执行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 立非执行董事: (一)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 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 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 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 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 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五)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 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 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大众公用:2023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王开国
2024-03-28 09:11
公司董事会有9名董事,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 4名,独立非执行 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王开国(己离任):男,1958年出生,于离任前担任本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兼任上海中平国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财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绿地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上海股权投 资协会会长。曾任海通证券董事长、党委书记、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科研所副所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副理事长。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1 2023 年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非 执行董事制度》《独立非执行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认真履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职责,充分行使独立非执行董事职权, ...
大众公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3-28 09:1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 有独立非执行董事4人,分别为姜国芳先生、李颖琦女士、杨平先生、 刘峰先生,原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开国先生于2023年6月28日任期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第十二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核查后,同意将《关 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情况的核查评估报告》交由董事会核查。 二、董事会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情况的核查评估意见 本人姜国芳,于 2023年 6月起任职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 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在 2023 年 度 任 职 时 间 为 202 ...
大众公用: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2024-03-28 09:11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子公司向上海燃气采购天然气等物资预计40亿元[2] - 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提供运输及劳务服务预计5000万元[2] - 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租赁不动产等预计5000万元[2] - 子公司上海大众燃气向上海燃气及其子公司出售物资等服务预计2亿元[2] - 子公司大众运行物流为股东燃气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等预计5000万元[2] - 公司及子公司向股东燃气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物资及服务预计3000万元[2] - 公司及子公司向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子公司租赁不动产等服务预计1000万元[2] - 联营企业大众交通及其子公司向公司租赁不动产等预计500万元[2] 股权结构 - 公司持有上海大众燃气50%股份,上海燃气也持有50%股份[3] - 燃气集团是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超5%[3]
大众公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的公告
2024-03-28 09:11
公司基本信息 - 股票代码为600635,债券代码为138999和240539[1] - 公司1991年9月4日以募集方式设立,1992年1月1日注册登记[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08778G[4] - 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商城路518号,邮编200120[4][5] - 电话号码为86 - 21 - 64288888,传真号码为86 - 21 - 64288727[4] 股份相关 - 成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400万股,发起人认购股份占比57.14%[6]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继续收购,公司可立即收购并定向转让[7] 收购与转让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通过向全体股东发购回要约、公开交易、协议等方式[8] - 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外以协议方式购回股份需事先经股东大会批准[8] 股东交易限制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6个月内反向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2]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7] 董事会 - 董事会作出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董事会部分决议须2/3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其余半数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即可[29]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30%(含3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和单项贷款与担保[29] 经理权限 - 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0%(含10%)的单项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34] - 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1%(含1%)的对外捐赠[34]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一人出任监事会主席,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35] -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35] 信息披露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36]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36] 公积金与股息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7] - 公司在股息单连续2次未提现或初次邮寄退回后,可终止向境外上市外资股持有人发股息单[37]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自本次股东年会结束至下次股东年会结束[38] -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3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3] 章程相关 -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须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批准[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