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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股份(6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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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9 07:49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基本原则和目的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为: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和 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倡导理性投资,并在投资者中树立公司 的诚信形象,以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 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理念、经营宗旨;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1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公司的经营状况、 ...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内部审计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2025-08-29 07:49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升内审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市审计条例》、《上海市国有企 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范围 本规定是对公司内部审计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等的 一般性规定。 华鑫股份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及审计调查活动, 适用本规定,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定义 第三章 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 动,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企业经营活动、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改善治理和管理,提升价 值,实现经营目标。 第二章 内部审计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 内部审计的职责 (一)拟订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关制度,经批准后实施; (二)拟订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 准后实施; (三)受托开展内部管理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 ...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9 07:49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以及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 所称"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9 07:49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充 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积极作用,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制度。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 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年 ...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8-29 07:49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提供 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实施对外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 制担保风险。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 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应当坚持量力而行、权责对等、风险可控原 则,应根据自身财务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融资担保规模。公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应 符合以下要求: (一)公司累计担保余额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0%, 单笔担保额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二)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确定的担保额度内操作; (三)被担保人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子企业或参股企业,原则 上不得直接或间接 ...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doc 修改文件名
2025-08-29 07:49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 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1 选可以连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 ...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9 07:49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 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 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 ...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9 07:49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 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七 ...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2025-08-29 07:49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承担义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 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 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及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可连聘连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经总经理 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其中,财务负责人还需 经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董事(除独立董事)可受聘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 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第五条 有《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情形的人员,被国务院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以及被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宜担任 ...
华鑫股份(600621) - 华鑫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2025-08-29 07:49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维护公司及股东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辞职或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 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