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6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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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600601) - 方正科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6 10:47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下属 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工 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方正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股票代 码为 600601。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应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接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交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证监局")等部门的监管,以及公众投资者的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 ...
方正科技(600601) - 方正科技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6 10:47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以下合称 "公司")委托理财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在国家政策允许和投资风险能有效控 制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银行、 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 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具有合法资质的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 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 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要求执行。未经公司同意,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二章 操作规定 第四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业务应坚持"规范运作 ...
方正科技(600601) - 方正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6 10:47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4] - 设独立董事担任的召集人主持工作[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会议至少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审议意见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规定 - 委员可委托他人,每人最多接受一名委托[15] - 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管列席会议[16]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6] - 工作细则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0]
方正科技(600601) - 方正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6 10:47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规范、 健康地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 平,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提高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水平和资产质量,确保 董事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深入了解和有效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主要工作是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 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
方正科技(600601) - 方正科技公司章程(尚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25-11-26 10:47
( 2025 年 11 月 修 订 ) ( 尚 需 提 交 公 司 2025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 ਨ | | ---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沪人金(85)1 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股票而设立;在上海市静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3659093。 第三条 公司于 1985 年 1 月 14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0 万股,于 1986 年 9 月 26 日在上海工行静安信 托投资公司上柜交易上市,1990 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后在该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FOUNDER TEC ...
方正科技(600601) - 方正科技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26 10:47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 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2025 年 11 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 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
方正科技(600601) - 方正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6 10:47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 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审查、评价董事会秘 书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 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五条 公司设立投资者关系管理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其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选任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任期 与当届 ...
方正科技(600601) - 方正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6 10:47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 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工作是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 ...
方正科技(600601) - 方正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6 10:47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 息交流,切实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 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 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包括: (一)投资者(包括在册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五)其他相关机构。 (一)促进公司与 ...
方正科技(600601) - 方正科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6 10:47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及时性、公平性,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上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