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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榕泰: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10:28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11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电话、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其中: 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的董事 3 名),张微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的监事及高管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 董事会审 ...
*ST榕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0-27 10:28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修订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参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 ...
*ST榕泰: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0-27 10:27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一月修订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及其决议程序,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 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董 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的领导机构,是股东大会决议的 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其报告。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统筹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 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并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设 ...
*ST榕泰: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
2023-10-27 10:27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一月修订 0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并行使对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公司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 行监督职责和其他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依法行使监督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 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是公司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公司 ...
*ST榕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10:27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十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独立董事尽 职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东榕泰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
*ST榕泰: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3-10-27 10:27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西侧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材 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纪律 本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次大会的 会议纪律。 一、经公司审验后符合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列席人员及其他人员方可进入会 场;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士进入会场。 二、进入会场后,请按次序或安排就座。会议期间,请保持会场安静,不得随 意走动,不得打断别人的正常发言。 | 2023 |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纪律 2 | | --- | --- | | 2023 |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3 | | 2023 |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 | 议题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5 | | 议题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9 | 广东榕泰(600589)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与会者必须遵守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不得干扰、扰乱会议进程。 四、股东发言顺序按持股数量排列。 五、股东发言范围仅限于本次大会审议的议题或公司的 ...
*ST榕泰:公司章程(2023年11月修订)
2023-10-27 10:27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修订 | 第一章 | 总 | 则 | 3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份 | | 5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 第一节 | 股 | 东 | 8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3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6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26 | | 第一节 | 董 | 事 | 26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30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0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 42 | | 第一节 | 监 | 事 | 42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 ...
*ST榕泰: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3-10-25 08:17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111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执行裁定书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将对公司业绩产生 一定的影响,具体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为准。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分别于 2020 年和 2021 年向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东榕泰"或"被执行 人")提供了借款,借款本金合计为人民币 25,824.79 万元,并由公司、揭阳市佳富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富实业")、广东榕泰高级瓷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榕 泰瓷具")、揭阳市兴盛化工原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盛化工")、广东宝基投资 有限公司、杨宝生和林凤提供担保。因公司未能如期向中国银行偿还贷款本金人民 币 25,824.79 万元及相应利息,中国银行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揭阳中院")提起 ...
*ST榕泰: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3-10-24 10:22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10 月 23 日和 10 月 2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情况。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110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10 月 23 日和 10 月 2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7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4 日已发生八次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股票价格短期内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股价炒作风险。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大鹏先生处于被 ...
*ST榕泰: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3-10-18 09:37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109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股票因 2022 年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已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其中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若 2023 年年度报告中,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仍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若揭阳中院受理申 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 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10 月 17 日和 10 月 1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