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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8-30 09:36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 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涉及《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 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齐晨利、万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仔 细的审查,现发表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涉及《公司法》等法 ...
狮头股份: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2024-08-30 09:36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2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 附:个人简历 齐晨利:男,1977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首都 经济贸易大学,学士学位。曾任非凡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兼项目常务 副总经理、西安天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副总裁及常务副总裁,汉能移动 能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现任上海协信星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收到公司董事张骏先生、独立董事刘文会先生、刘有东先生及副总裁方贺兵提 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 ...
狮头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桂磊
2024-08-30 09:3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桂磊,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提名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 何影响本人担任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 ...
狮头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慰庭
2024-08-30 09:33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刘慰庭,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 任何影响本人担任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 ...
狮头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30 09:33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0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狮 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狮头股份")第九届董事会 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 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
狮头股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4-08-30 09:33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股份变动的 限制性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任何 方式或者安排规避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 应当严格遵守。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
狮头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桂磊
2024-08-30 09:33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 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 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桂磊为狮头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 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狮头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狮头科 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 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 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的相关规定 ...
狮头股份(600539)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30 09:33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236亿元,同比增长6.35%[15] - 本期实现营业收入22,363.26万元,同比上涨6.35%[1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2,363.26万元,同比增长6.35%[2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223,632,625.03元,同比增长6.35%[81] 净利润与亏损情况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6.14万元,较上年同期的-667.98万元有所改善[15] -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6.14万元,同比减亏12.25%[17]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6.14万元,同比减亏12.25%[24]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为-3,513,841.34元,同比亏损减少25.98%[83]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61,402.22元,同比亏损减少12.25%[83]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54.59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0497亿元大幅改善[15]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545,858.87元,上年同期为-104,968,969.84元[26] - 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545,858.87元,相比2023年同期的净流出104,968,969.84元,现金流状况大幅改善[8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277,077.03元,较2023年同期的-45,415,337.74元有所改善[89] 资产与负债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4579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67%[15] - 总资产为5.3276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4.19%[1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资产总计为532,758,023.77元,较2023年底的556,060,473.67元有所下降[76]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流动负债合计为107,341,006.36元,较2023年底的117,754,992.98元减少8.8%[76]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负债合计为118,058,368.31元,较2023年底的127,819,350.77元减少7.6%[77]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45,789,217.44元,较2023年底的351,650,619.66元减少1.7%[77] 成本与费用 - 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增加17.70%,主要受采购成本增加影响[25] - 公司销售费用同比减少18.06%,主要因优化仓储运营及市场推广费减少[25] - 公司管理费用同比减少25.04%,主要因优化品牌管理团队及降本增效[25] - 公司财务费用同比增加192.05%,主要因利息收入减少及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增加[2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财务费用为1,753,352.07元,同比增长192.05%[83] 股东与股权 - 上海远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6.70%的股份,期末持股数量为61,412,700股[70] - 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24%的股份,期末持股数量为25,857,300股[70] - 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07%的股份,期末持股数量为11,651,549股[70] - 魏文浩持有公司3.11%的股份,期末持股数量为7,157,000股[70] - 何建东持有公司2.02%的股份,期末持股数量为4,652,204股[70] - 徐开东持有公司1.10%的股份,期末持股数量为2,525,000股[70] -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持有公司0.81%的股份,期末持股数量为1,870,173股[70] - 段立元持有公司0.77%的股份,期末持股数量为1,779,952股[70] - 徐国勇持有公司0.56%的股份,期末持股数量为1,298,700股[70] 风险与挑战 - 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为负数,面临长期无法分红的风险[32] -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波动风险,依赖我国经济稳定发展和网络购物市场规模增长[32] - 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加剧风险,需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以应对行业竞争[32] - 公司面临品牌客户流失风险,依赖品牌方授权和合作[33] - 公司依赖第三方电商平台如天猫、淘宝、京东,存在平台依赖风险[33] - 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上升,面临存货管理风险[33] - 公司面临客户品牌形象及产品质量波动风险,影响经营业绩[33] 环保与可持续发展 - 公司控股公司龙净水业完成了必需的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健全有效[38] - 公司致力于全面提升价值链资源和能源的使用效率,在采购、产品设计和仓储物流等多个电商服务场景持续提升环保节能的表现[39] 关联交易与独立性 - 重庆振南泽承诺不会从事与狮头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0] - 重庆振南泽承诺将尽可能减少与狮头股份的关联交易,并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40] - 山西国资运营承诺尽量避免或减少与狮头股份及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并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42] - 山西国资运营承诺保证狮头股份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其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性[42] - 吴靓怡、吴家辉承诺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42] - 吴靓怡、吴家辉承诺将尽可能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并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规性[44] - 吴靓怡、吴家辉承诺确保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和完整性[44] - 公司保证其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的独立性,确保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开[46] - 公司承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确保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的独立性[47] - 公司承诺不从事与狮头股份有竞争关系的业务,并严格遵守狮头股份的商业秘密[47] - 公司保证在重大资产出售后,狮头股份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49] - 公司承诺在资产出售协议生效后60日内设立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担保偿付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债务[49] - 狮头股份担保资金不得低于2000万元,监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50] 子公司与投资 - 昆汀科技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9,730.9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9,648.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5.42万元[31] - 昆汀科技资产总额为27,134.23万元,净资产14,023.66万元[31] - 昆汀科技注销了持股56%的控股子公司杭州昆亮科技有限公司[31] -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审议通过出售杭州昆恒科技有限公司13.9535%股权的议案,回购金额为1500万元[60] - 2024年4月,公司与方贺兵签署《昆恒科技回购款分期还款协议》,约定分6期偿还700万元股权回购款[60] - 2024年6月27日和2024年8月28日,公司收到方贺兵支付的第一、二期回购款共计200万元[60] - 报告期内,方贺兵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期初金额为700万元,报告期偿还100万元,期末余额为600万元[61] - 截至半年报披露日,方贺兵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500万元,预计2025年4月30日偿还[61] 担保与负债 - 报告期末公司担保总额为48,267,469.25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3.96%[68] -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为64,012,715.13元[68] - 报告期末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未披露具体金额[66] 股东与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808户[69] -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69]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0,000,000.00元,资本公积为546,357,838.12元[97][98] 财务数据与报表 - 公司货币资金从2023年底的95,181,488.05元增加到2024年6月30日的99,668,973.41元[75] - 公司2024年上半年非流动资产合计为90,540,918.16元,较2023年底的89,748,445.04元略有增加[76] - 母公司2024年上半年货币资金为44,846,818.31元,较2023年底的33,572,215.66元增加33.6%[78] - 母公司2024年上半年交易性金融资产为80,362,360.37元,较2023年底的100,148,140.96元减少19.8%[78] - 母公司2024年上半年流动资产合计为202,856,834.18元,较2023年底的186,733,905.35元增加8.6%[79] - 母公司2024年上半年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31,703,474.94元,较2023年底的231,267,140.67元基本持平[79] - 母公司2024年上半年流动负债合计为11,444,060.01元,较2023年底的5,338,081.44元增加114.4%[79] 研发与投资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为329,941.26元[83]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投资收益为1,044,064.31元,同比下降43.45%[83] 政府补助与税收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483,320.41元[1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支付的各项税费为10,564,210.80元,相比2023年同期的22,628,987.41元减少了53.3%[87] 应收账款与坏账准备 -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41,509,287.42元,较期初增加6.5%[193] - 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总额为660,233.70元,计提比例为100%[194] - 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总额为40,849,053.72元,计提比例为2.8%[194] - 公司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39,059,154.90元,较期初增加25%[193] - 公司1至2年的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127,388.87元,较期初减少80.8%[193] - 公司2至3年的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1,941,849.76元,较期初增加1,329%[193] - 公司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380,893.89元,较期初减少59.6%[193] - 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718,700元,坏账准备为279,350元,计提比例为38.87%[197] - 逾期1-2年的应收账款为200,000元,坏账准备为20,000元,计提比例为10%[197] - 逾期3-5年的应收账款为518,700元,坏账准备为259,350元,计提比例为50%[197] - 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2,483,957.44元,坏账准备为476,214.45元,计提比例为1.47%[198] - 6个月至1年的应收账款为2,925,415.05元,坏账准备为146,270.75元,计提比例为5%[198] - 2-3年的应收账款为1,649,718.33元,坏账准备为329,943.70元,计提比例为20%[19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期末余额为660,233.70元,期初余额为566,136.22元,本期计提107,766.25元[19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期末余额为1,143,893.29元,期初余额为1,485,063.25元,本期计提147,848.75元[199] - 合计坏账准备的期末余额为1,804,126.99元,期初余额为2,051,199.47元,本期计提255,615.00元[199] 其他财务数据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9,458,221.43元,相比2023年同期的78,856,929.06元增长了26.1%[88] - 公司2024年上半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1,274,602.65元,较2023年同期的-25,053,371.28元显著改善[90]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4,846,818.31元,较2023年同期的37,765,458.81元增长18.8%[90]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45,789,217.44元,较2023年同期的351,650,619.66元下降1.7%[91]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未分配利润为-444,927,820.92元,较2023年同期的-439,066,418.70元进一步下降[9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少数股东权益为68,910,438.02元,较2023年同期的76,590,503.24元下降10%[9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14,699,655.46元,较2023年同期的428,241,122.90元下降3.2%[92] - 公司实收资本为230,000,000元,资本公积为544,515,143.6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50,447,518.07元[93] - 本期资本公积减少21,204,734.80元,未分配利润减少6,679,779.70元,导致所有者权益合计减少57,462,032.53元[93] - 本期期末资本公积为523,310,408.84元,未分配利润为-368,154,034.7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31,218,115.78元[94]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未分配利润从-401,101,503.06元增加至-390,648,218.53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从412,662,964.58元增加至423,116,249.11元[95][96] - 公司2023年半年度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31,343,574.29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382,420,893.35元[97] - 2024年半年度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减少至425,430,271.39元,未分配利润进一步下降至-388,334,196.25元[98] 历史交易与股权变动 - 公司于2016年以11,620万元收购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70%股权,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01] - 2016年公司以47,105万元出售与水泥主业相关的业务、资产和负债,包括太原狮头中联水泥有限公司51%股权[101] - 公司于2001年发行8,0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98元,注册资本增至230,000,000.00元[99] - 公司于2007年完成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安排2股对价[100] - 公司于2014年豁免本集团在2007年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承诺,所有股份全部上市流通[101] - 苏州海融天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35,11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7%,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102] - 上海远涪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102] - 苏州海融天及一致行动人上海远涪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58,11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7%[102] - 上海远涪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至61,41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0%,成为公司控股股东[102] - 重庆协信远创通过下属全资孙公司上海桦悦增持公司股份2,563,8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103]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远涪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增至63,976,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2%[103] - 上海桦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88,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103]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吴靓怡及其一致行动人吴家辉,间接持有公司28.72%的股份[10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000万元[104] -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化妆品零售等[104] 会计政策与财务处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占相应应收款项金额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113] - 重要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影响坏账准备转回占当期坏账准备转回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113] -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占相应应收款项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113]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预算金额较大,且期资本化金额占比10%以上[113] - 账龄超过1年以上的重要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占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余额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狮头股份:合同管理制度
2024-08-30 09:33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与平等主体的自 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公司 对外作出的为公司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单方承诺、声明、保函、担 保书、用户条款、授权委托书及其他法律文件,也应遵照本管理制度执行。本管 理制度所称合同不包括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 公司关注涉及合同管理的下列风险: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合同签署和执行的内部控制,规范合同管理行为,防范和控 制经营风险,维护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 度。 (三)合同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的有效监控; (四)合同违约风险的及时识别和有效处理; (五)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的定期检查。 (一)未订立合同、未及时签署合同、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对方主 体资格不符合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合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可能导致公司权益受到侵害; (二)合同未全面、适当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公司权益受损; (三)合同纠纷处 ...
狮头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30 09:33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1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公司 2024 年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 的信息真实反映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监事会 出具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 规定的行为。4.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编 制错误或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公司召开了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 ...